(熱)房屋管理制度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房屋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屋管理制度1
一、按照房屋修繕工程的特點,對工程的管理重點執(zhí)行《深圳經濟特區(qū)政府采購條例》和《南山區(qū)小型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即落實工程項目管理的'“雙控制”;
二、結合物業(yè)產權管理的需要,對房屋修繕工程實行計劃立項管理,以預控管理的方法為主,通過工程項目的開展保障實現房屋的正常使用,進而達到對房屋資產的保值和增值效應;
三、房屋修繕工程以外包運作形式為主:維保工程項目原則上由物業(yè)管理公司按其服務職能承包或轉包,業(yè)主實行監(jiān)督管理;維修及改建工程由業(yè)主組織實施;
四、房屋修繕工程的組織實施要盡量運用社會上技術專業(yè)化、運作標準化和管理理性化的優(yōu)質企業(yè)資源,大力推進建筑智能化和建筑節(jié)能等新技術和新產品的應用,優(yōu)化房屋的使用效果;
五、房屋修繕工程應按照《南山區(qū)行政事業(yè)單位物業(yè)資產管理暫行規(guī)定》和《南山區(qū)物業(yè)管理辦公室房屋修繕工程管理辦法》具體開展實施管理。
房屋管理制度2
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對房屋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水平,避免和控制傷亡事故,確保房屋拆除工程施工順利進行,根據國家、省、市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房屋拆遷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房屋拆除工程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從事房屋拆除施工及實施對房屋拆除施工現場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應當遵守本實施細則。
第三條 市、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本行政區(qū)域內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的統(tǒng)一監(jiān)督管理部門,市、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委托拆管、安監(jiān)、建管等機構,具體行使房屋拆除施工的安全監(jiān)督和隊伍管理工作。
第四條 市、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房屋拆除工程(以下簡稱拆房)施工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拆遷實施單位的資質管理。
。ǘ┴撠熀税l(fā)拆房施工單位的《拆房施工單位資格證書》和《拆房施工單位安全資格證書》。
。ㄈ┴撠熮k理拆房施工安全監(jiān)督手續(xù)。
。ㄋ模┴撠煂Σ鸱渴┕挝、項目經理、拆房施工合同等進行核準、登記管理。
。ㄎ澹┮婪ú樘幉鸱渴┕ぶ羞`反安全生產管理法規(guī)和規(guī)定的行為。
第五條 拆遷人應將房屋拆除工程委托給具有拆房資質的拆遷實施單位,拆遷實施單位應將工程發(fā)包給具有《拆房施工單位資格證書》和《拆房施工單位安全資格證書》的拆房施工單位。拆管部門和拆遷人、拆遷人和拆遷實施單位、拆遷實施單位和拆房施工單位必須層層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
第六條 拆房施工單位從事拆房施工的基本條件:
。ㄒ唬┎鸱渴┕挝槐仨毴〉谩恫鸱渴┕挝毁Y格證書》和《拆房施工單位安全資格證書》后,方有資格從事拆房施工。
。ǘ┎鸱渴┕挝槐仨毥⒁苑ǘù砣藶榈谝回熑稳说陌踩a逐級責任制、明確逐級安全責任人。建立和完善企業(yè)內部安全生產管理保障體系。
。ㄈ┎鸱渴┕挝粚氖虏鸱渴┕さ淖鳂I(yè)人員必須依法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ㄋ模┎鸱渴┕挝粦鋫渑c拆房工程度規(guī)模相適應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拆房施工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取得上崗證后方能從事拆房作業(yè),同時,拆房施工作業(yè)人員應進行健康檢查,對患高血壓、心臟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拆房施工作業(yè)。
第七條 拆房施工作業(yè)前的安全管理:
。ㄒ唬┎鸱渴┕挝辉陂_工前應到安監(jiān)部門辦理拆房安監(jiān)手續(xù),同時應到建管部門辦理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拆房施工合同等核準登記手續(xù)。
。ǘ┎鸱渴┕挝粦鶕鸱抗こ痰木唧w情況,編制拆房施工組織設計或拆房方案,其組織設計或拆房方案必須經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簽字,報安監(jiān)部門備案。對特殊工程或采用爆破等特種作業(yè)方法拆除的項目,其施工組織設計或拆房方案等應報公安等有關部門批準。
。ㄈ┎鸱渴┕ぜ夹g負責人在施工作業(yè)前,應當向拆房施工作業(yè)人員作書面安全技術交底,被交底人應當了解該項技術作業(yè)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在相關文件上簽字,并受安全管理人員的監(jiān)督檢查。
。ㄋ模┎鸱渴┕挝槐仨氃诠さ毓潭▓鏊O置下列標牌:
、殴こ谈艣r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拆房實施單位、拆房施工單位名稱和施工項目經理、拆(竣)工日期、監(jiān)督電話;
、品课莶鸪踩a牌;
、俏拿魇┕づ啤
在拆除工程施工現場醒目位置應設施工標志牌、安全警示標志牌,采取可靠防護措施,實行封閉施工。
第八條 拆房施工作業(yè)時的安全管理:
。ㄒ唬 拆房施工作業(yè)應嚴格按國家強制性標準、施工組織設計或拆除方案實施。拆除建(構)筑物通常應自上而下,對稱順序進行,不得數層拆除,當拆除一部分時,先應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
。ǘ┎鸱渴┕ぷ鳂I(yè)人員應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戴好安全帽,高處作業(yè)應系好安全帶,不得冒險作業(yè)。
。ㄈ┎鸱渴┕ぷ鳂I(yè)時嚴禁向下拋擲,拆卸各種材料應及時清理,分別堆放在指定場所。
。ㄋ模┰诓鸱渴┕ぷ鳂I(yè)過程中,如發(fā)現文物、爆炸物以及不明電線(纜)、管道等應停止施工,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經處理后方可施工。如發(fā)現有害氣體外溢、爆炸、坍塌、淹埋或人員傷亡事故,須及時向公安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第九條 違反本實施細則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罰。
第十條 本實施細則由無錫市建設局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房屋管理制度3
房屋及附屬建筑(設施)資產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及所屬單位各類房屋及附屬建筑(設施)的資產管理,進一步規(guī)范房屋及附屬建筑(設施)的建設施工、驗收交接、登記、變動、處置的程序,保證國有資產不流失,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此辦法。
第二條 公司房屋及附屬建筑(設施)歸口管理部門為公用事業(yè)管理分公司房產公司(簡稱公用事業(yè)房產公司),建設施工歸口管理部門為公司基建處、財務資產歸口管理部門為公司財務處。
第三條 任何單位不得私自改建和拆建房屋及附屬建筑(設施)。如果確需改建或拆建,須報公用事業(yè)房產公司,由公用事業(yè)房產公司負責逐級報批。
第二章 房屋建設施工及驗收交接
第四條 公司根據生產、發(fā)展和生活的需要,研究通過需要建設房屋或構筑物,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指定基建處按程序進行建設房屋及附屬建筑(設施)?⒐ず,由基建處會同有關專家對新竣工的房屋及附屬建筑(設施)進行質量驗收。
第五條 公司確定建筑的房屋及附屬建筑(設施)竣工并進行質量驗收后,基建處或施工單位,應填寫好《房屋建筑物交接入賬資料登記表》。
第六條 《房屋建筑物交接入賬資料登記表》中主要填寫:(1)建筑物名稱、(2)設計單位、(3)承建單位、(4)監(jiān)理單位、(5)移交單位、(6)開工日期、(7)竣工日期、(8)坐落位置、(9)建筑面積、(10)結構、(11)層數、(12)產權來源、(13)總造價、(14)資產編號、(15)棟號、(16)占地面積、(17)朝向、(18)自然間數、(19)取得時間、(20)附屬設施、(21)建筑設計圖、(22)需說明事項。
其中(5)移交單位中的填表人、負責人要簽字并加蓋公章,有附屬建筑(設施)的要同時填寫《附屬建筑(設施)登記表》;(14)資產編號由公用事業(yè)管理分公司房產公司負責統(tǒng)一編號并填寫,(20)、(21)附屬設施和房屋建筑的設計圖紙要全部交到公用事業(yè)房產公司。
第七條 交接驗收時,由公司基建處持經公司領導簽字同意需要入賬房屋及附屬建筑(設施)數量明細表,召集公司計劃、財務、法審等職能處室和公用事業(yè)房產公司(房產公司通知使用單位有關人員參加)進行工程交接驗收。驗收前,必須有公司領導批示的文件及齊全的相關資料(見附錄1),否則,公用事業(yè)房產公司有權不予接收。在施工保質期限內,如發(fā)生建設質量問題,由基建處協調施工單位負責。
第八條 公用事業(yè)房產公司對登記表填寫內容逐項審核并與實物對照,準確無誤和驗收完畢后,由基建處、公用事業(yè)管理分公司、使用單位共同簽寫交接登記單,并加蓋各單位公章,一式四份,分別由公司基建處、公用事業(yè)管理分公司房產公司、使用單位和公司檔案室保管。
第九條 公用事業(yè)房產公司對新接收房屋資產要按入賬單進行新增資產的'數據信息輸入,提交公用事業(yè)管理分公司領導審核并上報公司財務處,公司財務處(含所屬各二級單位財務)必須憑公用事業(yè)房產公司出具的加蓋公章的登記表(原件)才能付款。
第三章 房屋的交付和使用(包括房屋安全及標準管理等)
第十條 公司所屬房屋及附屬建筑實施業(yè)管理分公司負責交接驗收的房屋統(tǒng)一由公用事業(yè)管理分公司負責組織啟用、資產配置、分配等工作,成立房屋啟用籌備工作和分房委員會,確保房屋交付分配的公平公正,陽光操作。
第十一條 房屋交付使用單位(或物業(yè)公司、個人等),由使用方負責日常管理,公用事業(yè)管理分公司房產公司負責對其安全、標準化管理進行定期檢查考核。
第四章 房屋的維修
第十二條 公用事業(yè)管理分公司是公司房屋及設施維修的主管部門,全面負責公司房屋及設施的立項維修工程項目(維修費用達到或超過2萬元)的立項審核、工程預決算、招標、施工質量監(jiān)督、驗收以及公司零修工程(費用在2萬元以下)的管理工作。具體由房產公司負責房屋及構筑物維修的計劃安排、監(jiān)督檢查、費用結算報批等工作。
第十三條 需要立項的維修工程項目的報批程序是:各使用單位需在年初向公用事業(yè)管理分公司提交維修計劃申請,公用事業(yè)管理分公司根據公司年度維修經費狀況確定該項目是否可以立項。可以立項的進行預算并匯總報公司審批,經公司領導批準,計劃處下達計劃后方可進入招標程序,對于不立項和公司未批準的項目,公用事業(yè)管理分公司將逐一給予回復。
第十四條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和認真履行維修責任,嚴格按照招投標程序進行,分公司各管理單位要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確保維修質量,項目完工后,由施工單位、公用事業(yè)管理分公司對口管理單位、使用單位一同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各單位簽字蓋章,方可結算費用。
第十五條 公用事業(yè)管理分公司將于每年12月份對各單位維修情況進行檢查,并匯總上報公司,同時采取通報的形式對各單位維修情況進行評定。對因維修不及時,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或發(fā)生重大事故的單位和責任人,將追究其責任并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五章 房屋及附屬建筑(設施)變動
第十六條 使用單位(使用人)需要對房屋使用單位、使用人、現狀、建筑面積等進行變動時,需向公用事業(yè)管理分公司房產公司提交申請變動報告,由房產公司報經分公司領導、公司領導批準。通知使用單位到公用事業(yè)管理分公司房產公司辦理變動手續(xù),有關涉及資產價值發(fā)生變化,還要提交財務處審核確定、調帳后,予以通過。
第六章 房屋及附屬建筑(設施)處置
(主要指拆除報廢、變賣等)
第十七條 由使用單位提出拆除報廢、變賣書面報告,說明處置原因和有關意見并加蓋公章〔附拆除報廢、買賣房屋及附屬建筑(設施)明細表〕,提交公用事業(yè)管理分公司房產公司審核,并報公司基建處,由基建處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論證,并上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十八條 公用事業(yè)管理分公司房產公司要準確填寫資產編號、資產名稱、竣工日期、建筑面積、總造價等資產信息,打印固定資產處置報告單,逐級審批簽字同意后,向公司財務處提交處理結果,經財務處審核確定、調帳后,予以銷賬,同時房產公司在固定資產管理系統(tǒng)中及時注銷資產。
第十九條 由公用事業(yè)管理分公司房產公司通知提出拆除報廢、變賣單位進行拆除報廢、變賣。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本辦法解釋權歸公用事業(yè)管理分公司。
附錄1 :房屋交接驗收資料明細 附錄2 :工程驗收交接標準
附錄1 :房屋交接驗收資料明細
一、產權資料:
項目批準文件、用地批準文件、規(guī)劃許可證、建筑執(zhí)照
二、技術資料:
1、竣工圖。包括平面圖、建筑結構、設備、附屬工程及隱蔽管線的全套圖紙;
2、竣工驗收證明書;
3、鋼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質量保證書;
4、新材料、新配件的鑒定合格書;
5、工程設計變更通知及技術核定單(包括質量事件處理記錄);
6、隱蔽工程驗收合格證;
7、沉陷和變形位移觀測記錄;
8、永久性水準點位置及基礎埋深;
9、水、電、氣、采暖、通訊、網絡、消防、電梯、污水、化糞池等設備設施檢驗合格證書;
10、砂漿、混凝土試塊試壓報告;
11、給排水、采暖、空調、燃氣系統(tǒng)的試壓報告;
12、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約定保修合同。
三、其他相關資料
附錄2 :工程驗收交接標準
一、主體結構
1、地基基礎結構不得超過建筑地基基礎允許變形值,不得引起上部結構開裂或損壞;
2、混凝土構件發(fā)生變形、裂縫,不得超過鋼筋混凝土規(guī)定值;磚石結構必須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不允許有明顯裂縫;
3、木結構應結點牢固,支撐系統(tǒng)可靠,其構件的選材必須符合木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有關規(guī)定:凡應抗震設防的房屋,必須符合GBJ11的有關規(guī)定。
二、墻面
1、屋內墻面:抹灰面平整,面層涂料均勻、無剝落、無明顯裂縫、無污跡,塊料(如瓷磚)面層粘貼牢固,無缺棱掉角,對縫砂漿飽滿,線條順直,色澤一致,無裂縫、損傷;
2、外墻不得滲水,不應有漏刷、脫皮、脫色現象,瓷磚粘貼牢固、色彩一致、表面無污。
三、屋面
1、各類屋面必須符合規(guī)定,排水暢通,無積水;平屋面應有隔熱保溫設施,房屋公有部位應設置屋面檢修孔;
2、房屋、陽臺和屋頂平臺應有組織排水、出水孔、檐溝,落水管應安裝牢固、接口嚴密、不滲漏。
四、樓地面
面層與基層必須黏結牢固,不空鼓;衛(wèi)生間、陽臺、盥洗間地面與相鄰的相對標高應符合設計要求,不應有積水,不允許倒返水和滲漏;木樓地面應平整和牢固,接縫密合,衛(wèi)生間、盥洗間要做圍水試驗。
五、門窗
1、開啟自如,手輕搖晃門窗墻面接觸牢固、無晃動和裂縫出現,目視零配件齊全,位置準確,無翹曲變形;
2、從室內輕搖晃門鎖與門連接牢固,開關靈活;
3、木門油漆均勻,縫隙適度、線條均勻,不掉角、無變形;
4、玻璃應安裝平整、牢固,單指輕擊無輕微晃動,玻璃膠縫密實,無損傷和刮花痕跡;雙玻夾層無污跡,塑鋼門窗框無裂縫;
5、電子對講門開啟靈活,通話器完好無損,通話清楚,不銹鋼門無刮花痕跡;
6、防盜門無銹跡和刮花痕跡;
7、窗臺泛水正常,無向室內倒流缺陷。
六、電氣 電氣線路安裝平整、順直、接點緊密牢固,過墻應有導管,電氣管路連成整體,并有可靠接地;照明器具等低壓電器安裝支架必須牢固,分戶地下室的照明與樓上各分戶電表連接有預留接線;各種避雷裝置連接點必須牢固可靠;電梯能準確運行、選層、平層、停層,曳引機的噪聲和震動聲不得超過規(guī)定值,制動器、限速器及其他安全設備動作靈敏可靠。
七、水、衛(wèi)、煙氣
管道應安裝牢固,控制部件啟閉靈活,無滴漏;水壓試驗及保溫、防腐設施必須符合要求,應按套裝水表或預留表位;衛(wèi)生間、廚房內的排污管應分設,管道排水必須流暢;衛(wèi)生器具質量良好,接口不得滲漏,安裝應平正、牢固,制動靈活;各功能管道安裝布局合理,使用方便。
八、樓梯、扶手
混凝土結構的樓梯無裂縫,面層無剝落,鋼筋無外露;鋼木結構的樓梯安裝牢固,用力搖無晃動,鋼筋無銹蝕、無彎曲;扶手表面無龜裂、油漆無脫落,色澤一致、表面光滑、不扎手。
九、附屬工程及其他
室外排水系統(tǒng)的標高、檢查井設置、管道坡度、管徑均符合室外排水設計要求;管道應順直且排水暢通,井蓋應擱置穩(wěn)妥并設置井圈;明溝、散水、落水溝不得有斷落、積水現象;房屋入口處必須做室外道路,并與主干道相通,路面不應有積水、空鼓和斷裂現象;房屋應按單元設置信報箱;煙道、通風道、垃圾道應暢通,無堵塞物;單體工程必須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臨時設施及過度用房拆除清理完畢,室內外高差符合設計要求;群體設計應檢驗相應的市政、公建配套設施和服務設施。
十、消防設施
消防設施必須有消防部門檢驗合格簽證
1、防栓閥門完好,無滲漏水,油漆均勻,無少刷、漏刷現象;
2、消防箱門鎖開啟自如,玻璃安裝牢固,標志清楚;消防管、消防帶等配套齊全,閥門完好,無滲漏水。
十一、小區(qū)路燈
1、燈按設計要求安裝,燈柱牢固、高度適宜,柱面油漆均勻、無損傷和刮花;
2、燈具安裝牢固、配件齊全,燈罩無損傷,燈泡照明正常,光照度達到規(guī)定要求。
十二、綠化
1、綠化面積、綠化率符合設計要求,按設計要求種植花草樹木,不缺株少苗、不亂改品種,成活率98%以上,無病蟲害發(fā)生,無綠化死角,無雜草叢生,綠地純度98%;
2、綠地水管布局合理,閥門安裝穩(wěn)固、無搖晃,開關靈活、無漏水。
十三、小區(qū)道路
1、路面平整,無起砂、無空鼓、無損傷;路沿砌筑整齊,灰縫飽滿、無損傷;
2、塊料面層拼砌整齊、平整穩(wěn)固,料面五裂紋、無缺棱掉角;
3、路牌標志清楚,地面線條順直、清晰。
房屋管理制度4
房屋設施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確保房屋內各類設施高效、安全運行的管理規(guī)則,它涵蓋了設施的購置、安裝、使用、維護、更新及報廢等全過程。
內容概述:
1、設施購置:規(guī)定設施的選型標準、采購流程和驗收標準。
2、設施安裝:明確安裝程序、安全要求和質量標準。
3、設施使用:制定使用規(guī)程,包括操作指南、使用責任分配和日常管理。
4、設施維護:設定定期檢查、保養(yǎng)周期,規(guī)定故障報告和處理流程。
5、設施更新:規(guī)定設施升級、替換的'條件和程序。
6、廢舊設施處理:設定設施報廢的標準和處理方式。
7、安全管理:包括設施安全操作規(guī)定、應急預案和安全培訓。
8、節(jié)能環(huán)保:鼓勵節(jié)能設備的使用,規(guī)定環(huán)保措施和廢棄物處理。
房屋管理制度5
為了保障業(yè)主的正常生活,維護房屋的完好,延長其使用壽命,按照經濟、合理、牢固、實用的原則,特定以下有關修理規(guī)定。
一、大修
a)屋面工程:
屋面修理必須確保安全和解決屋漏。15年為一個周期(特殊情況除外)。原則上必須徹底翻修,塵土及垃圾應予以清除,屋面滲漏應找出原因,針對損壞情況采取防水材料嵌補或找出原因。
b)結構與墻面工程
各種結構件如柱、梁、樓面,在大修時必須詳細檢查,損壞變形嚴重的應予以加固、修換。
墻面原則上不定大修年限,規(guī)定兩年清洗一次;局部損壞,列為中修范圍。
c)樓道內墻面修補、粉刷
每年粉刷一遍。粉刷時,進行大面積的'修補,墻面檜有下墜危險的應鏟除,并重新粉刷。
d)上、下水管工程
上下水管20年更新一次,更換上、下水管時逐樓進行,必須縮短停用時間,要一次到位,不準返工。
e)電設備工程
進戶電源線,3年更換一次;配電箱2年大修;高層母排,8年大修,更換或部分更換。
消防、生活水管、配電間等設備,除日常保養(yǎng)外,2年檢修一次,視設備磨損程度逐個更新。
二、中修
a)中修指不到大修范圍和程度,而小修不能解決的單項修理。其費用較高、工程量大周期較長的均敖中修的修理范圍。如:屋面局部漏水,個別樓層衛(wèi)生間、廚房、管道、馬桶、面盆、水斗漏水,墻面損壞,墻面滲水,上下管道局部堵塞。
b)在進行修理時,同樣進行預、結算。
c)完工后,進行驗收,并要有一定的審批手續(xù)。
d)小修
e)以服務這宗旨,解決業(yè)主和住戶實際困難為目的,做到及時、保質、實用為原則。
三、小修范圍:
a)私人住宅
1.電器方面:熔斷絲、插座插頭、空氣開關、漏氣開關、電源插頭插座、各種燈頭、燈座、燈泡、燈管、線路的故障和更換。電度表、電視機、錄像機、空調機、冰箱、微波爐、洪干機等故障、損壞,協助向外聯系修理。
2.給排水方面:各種龍頭失靈故障,各種水閘滲油和損壞,上、下水道堵塞不暢,各種配件失靈和損壞,上水管漏,水表故障。
3.配套設備:熱水器的保養(yǎng)和維修(整機報廢,業(yè)主自行購置或代購更換);脫排油煙機保養(yǎng)維護(整機報廢,業(yè)主自行購置或代購更換);煤氣灶的保養(yǎng)和維護(整機報廢,業(yè)主自行購置或代購更換);對講電話、可視電話負責向外聯系維修。
4.少量面磚、地磚、瓷磚的損壞的更換,小面積的木質地板修理和更換,木制門窗和鋁合金門窗的修理。負責向外聯系,修配和更換及開啟各種門鎖。
5.其它服務
b)共用部位
消防設施修理、門窗、地磚的修理、電表箱、總水閘的修理,電子門修理等。
費用處理:在保修期內免費服務;過保修期后進行有償修理,按標準收費。
房屋管理制度6
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實現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預防與減少合同遺失的發(fā)生,維護公司合法權益,擬定以下制度,自頒發(fā)日起執(zhí)行:
一、領取人(簽約人)須熟讀理解合同條款,全面準確地填寫合同。
二、各區(qū)域的合同編號均有分類(例:X村合同編號為x00000、l為LT00000、以此類推)、禁止交叉錯亂使用合同。
三、領取合同須登記簽名,禁止個人擅自領取合同。已簽合同須附上身份證復印件等有效證件。填寫合同必須正筆填寫、請勿留空。如有文字數字填寫不清晰不規(guī)范將被拒收。填寫注意事項請參考合同樣本。交回合同(填寫合同交回登記表),待合同專員對合同進行審查簽名后證實合同已交回,后由合同專員辦理存檔工作。
四、已領取合同期限為三個工作日,如合同未能按時上交視為逾期合同,需上報逾期原因同時禁止領取新合同。交齊清零后方可領取;如合同遺失、則罰款100元/份;作廢合同需一式二份同時上交,不齊全則罰款50元/份。
五、(房客合同)簽合同時提醒住客保管好合同、退房房客需攜帶合同及押金收據方可退還押金,遺失者概不退還押金。
六、簽約人對合同有保密義務。
房屋管理制度7
一、總則
隨著我社發(fā)展的需要和出版社規(guī)模的逐漸擴大,我社每年都有新招聘進來的年輕編輯,其中一部分由于種種原因,沒有解決個人住房問題,為解決這部分編輯(單身編輯)過渡住宿問題和我社多余房屋的對外租賃問題特制訂本制度。
二、管理機構
由社綜合辦公室進行租賃合同的審核,后勤管理服務中心負責管理,具體分工如下:
主任:負責全面的房屋租賃管理工作;
副主任:在主任的領導下,負責直接管理工作;
成員:負責房屋租賃日常管理工作;
三、管理條例
。ㄒ唬、對本單位職工的房屋租賃管理
1、申請租用宿舍的個人必須是我社的正式職工;
2、申請人必須按照下列程序申請租賃
、偕暾埲说胶笄诜⻊罩行姆课葑赓U管理員處領取《房屋租賃審批登記表》;
、谟上虮救怂鶎俨块T領導簽署意見;
、塾扇耸虏块T領導簽署意見;
④由后勤服務中心核批并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才可租用指定住房;
、莺笄诜⻊罩行姆课葑赓U管理員,根據實際情況作住房安排,經申請人認可,管理員會同申請人查驗房內設備設施,水、電表初始數據并經申請人簽字后,管理員將房屋鑰匙交給申請人,申請人即成為合法的房屋租賃人;
、奚暾埍砀窦白》堪才诺怯,按標準表格填寫;(表格見后附:房屋租賃審批登記表)
3、租賃期間,租賃人有義務保護房屋內設備、設施的完整,如有損壞,由租賃人照價賠償;
4、租賃人租住期間的人身財產安全由其自身負責;
5、租金按月收取,租金構成如下:
房屋月租金額=(元/月·?O)×房屋建筑面積(?O)
水電費按每月實時發(fā)生費用記;
6、支付方式:
后勤服務中心管理員每季度按時抄報水電表數據、計算費用及房屋租金,造表報社計財處,由計財處從各租賃人的工資中扣除;
7、退房手續(xù):
租賃人退房時,租賃人需會同后勤服務中心管理員對室內設備、設施進行清點,如有損壞必須照價賠償,結清租金及損壞物品賠償金并將房屋鑰匙退還管理員后,房屋租賃關系正常終止。
8、嚴禁租賃人將其租住的房屋轉租、借用他人,否則:房屋基本租金按20元/月平方米收取,報社財務處從租賃人工資中按月扣出。
9、本條例由后勤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ǘ、對外單位人員的房屋租賃管理
1、后勤服務中心與房屋承租人簽訂書面的房屋租賃合同。
租賃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當事人姓名及身份證件的號碼或者名稱及地址;
。2)房屋所有權證號、位置、面積、裝飾及設施;
。3)房屋用途;
(4)租賃期限;
。5)租金、物業(yè)、供熱、水、電、氣等費用數額及交付方式;
。6)房屋維修責任;
。7)裝修的約定;
。8)轉租的約定;
(9)解除合同的.條件;
(10)違約責任;
(11)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2、房屋出租人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不得向未提供身份證件、流動人口無《暫住證明》的個人出租房屋;
(2)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xù)后,應當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
。3)發(fā)現出租房屋內有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或者其他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4)對出租房屋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排除安全隱患;
。5)依法申報、繳納房屋租賃相應稅款。
3、房屋承租人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按照房屋規(guī)劃用途、結構、消防安全及環(huán)境保護規(guī)定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變建筑物使用性質,或者實施其他違法建設行為。發(fā)現承租房屋有安全隱患的,及時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2)不得利用居住的房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或者經營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
(3)不得利用出租房屋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4)主動向承租房屋所在地計劃生育部門交驗《婚育證明》;
(5)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如實填報有關表格;
。6)非本市戶籍的房屋承租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暫(居)住登記手續(xù)。
4、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
(1)利用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房屋結構的;(3)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的;(4)違反約定逾期一個月不交租金的;(5)其他違反合同約定情形的。因上述行為造成出租人損失的,出租人有權要求承租人賠償。出租人發(fā)現承租人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5、租賃合同應具備下列條件:
(1)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及住所;
(2)房屋坐落地點、面積、結構、設施;
(3)租賃房屋用途;
(4)租賃期限;
(5)租金數額及交付方式;
。6)房屋維修的約定;
(7)違約責任;
(8)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許變更或解除租賃合同;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合同的;
(2)當事人協商一致,又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利益的;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可變更或解除的。
因變更或解除租賃合同,造成一方當事人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當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當事人均有過錯的,按過錯大小分擔責任。
7、其他租賃規(guī)定
(1)承租人需要對承租房屋進行正常維修以外的裝潢、裝修,影響房屋結構的,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并不得影響城市建設、妨礙公共利益。按規(guī)定須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報經批準。
。2)租賃期間,承租人征得出租人同意,并經有關部門批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應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3)承租人需要承租房屋的一部分或全部轉租的,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由轉租人與受轉租人另行簽訂租賃合同,并重新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手續(xù)。轉租人與受轉租人違反租賃合同的,對出租人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4)租賃期間,因房屋及其設施出現破損而影響正常使用的,承租人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破損擴大,并立即書面通知出租人。出租人接通知后不及時維修房屋的,承租人可報請主管機關即時進行核查,經同意后可自行維修,由此發(fā)生的費用,由出租人支付。
租賃期屆滿,未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的,出租人有權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房屋。
。5)承租人應按合同約定交付租金,并有權拒絕交付超過約定數額的租金。承租人因自己的原因不能行使承租房屋的使用權的,不免除其交付租金的義務。
(6)租賃期滿,承租人應按期將房屋退還出租人。出租人繼續(xù)出租房屋的,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yōu)先承租權。
(7)租賃期間,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遷租賃房屋的,按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房屋管理制度8
物業(yè)項目房屋本體及公用設施管理要求
1、制訂鋼管桁架、砌體、鋼筋混凝土、防水、裝飾、門窗等結構、工程以及公用設施的詳細維修養(yǎng)護計劃和實施細則。
2、定期進行房屋查勘。確保房屋和公用設施的安全、正常使用。
3、規(guī)范二次裝修,全程跟蹤監(jiān)督。
4、編制詳細的、符合行政辦事中心及會議大廈物業(yè)和東莞氣候特點的房屋及公用設施維修養(yǎng)護計劃。
5、嚴格制定維修養(yǎng)護工作時間,在不影響用戶活動、辦公、交流的前題下開展維修養(yǎng)護工作,并確保人員和財產的安全。
6、嚴格搞好房屋結構及公用設施的維修養(yǎng)護工作,確保房屋及公用設施的優(yōu)良性能和安全運行。
7、嚴格做好房屋公共部分內外裝飾工程的維修養(yǎng)護工作,確保裝飾工程的持久性和完好性。
8、以養(yǎng)護為目的,以維修為手段,確保維修養(yǎng)護的`及時性,發(fā)現問題立即處理,消除隱患。
9、確保房屋及公共設施維修養(yǎng)護實施過程中使用材料的環(huán)保性能。
10、各安全巡邏崗及保潔崗在工作中加強對房屋停車場、道路等狀況的巡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工程技術部補修(單項費用超過3000元的工程書面報機關事務局協調處理),做到'零修不過夜',中修不超過72小時,大修有計劃。
1l、對于需分承包的維修項目,嚴格進行分承包商評審,嚴格監(jiān)督施工,保證維修質量。
12、定期檢查所有標志,損壞或脫落的標識類標志,在發(fā)現后24小時內予以修復。
13、物業(yè)服務中心經理每年就物業(yè)房屋的使用維修情況,做出管理報告。
房屋管理制度9
為加強公司房屋租賃的管理,發(fā)揮房屋資產的最大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適用范圍:公司所屬范圍內(包括所屬子公司)的所有房屋租賃業(yè)務。
第二條出租房屋的條件:閑置房屋或公司經營的預期收益小于外租收益;出租的房屋不能影響公司的總體規(guī)劃和有損公司的經濟效益。
第三條對承租方的條件要求:品牌企業(yè)優(yōu)先于一般企業(yè),一般企業(yè)優(yōu)先于個人;宿舍區(qū)內的房屋應能夠為居民提供服務,方便職工生活。
第四條對外租賃房屋的管理部門,除公司經理的特別授權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對本單位的房屋進行出租。
第五條房屋出租收益列入各單位收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租賃機會,從中私自獲利,一經查出,按所獲非法收入3—5倍罰款。
第六條房屋出租時,房屋出租單位,必須認真查驗承租戶主的身份證原件,并要求提供證明承租單位存續(xù)性的有關資料。承租人為個人的,須留存身份證復印件備案。承租人為單位的,須留存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備案。同時房屋出租時原則
上需要收取一定額度的風險金。
第七條單位所有臨街門面和賣場柜臺自己不需要使用的,可以租賃給他人使用,經營范圍以承租方營業(yè)執(zhí)照為準。
第八條門面租賃每次合同期限最長不能超過3年,如需要超過3年,應當報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
第九條單位出租房產或賣場柜臺應有明確的月租金標準,出租單位應保證出租房產租金標準不低于同地段相當條件的市場平均租金。
第十條月租金確定后,出租單位不得隨意降低標準,確因市場發(fā)生變法需要下調標準的,必須書面報公司經理批準。
第十一條租賃合同的簽訂:公司各單位對外簽訂的租賃合同必須嚴格按照公司固定格式《房屋租賃合同》文本簽訂(一式三份,公司兩份),否則造成的一切責任,由本單位負責。
第十二條租賃期限:除非對公司非常有利,房屋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年。如遇特殊情況需報請公司經理批準后,方可簽訂長期租賃合同。
第十三條合同的提前解除。公司或承租方如果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以書面形式報告,經同意后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對方提出解除合同,應寫明理由,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進行,解除后立即注銷原合同。
第十四條對外租賃房屋電費收取的管理單位,每月應如數收取,不得不收取或折價收取。
第十五條房屋出租單位應加強對外租房屋租賃人的監(jiān)督,不得轉租,不得對建筑物結構造成破壞。
第十六條房屋出租單位應對出租房屋及其設施、設備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及時維修、養(yǎng)護,保證其正常使用。
第十七條出租房屋的安全使用,堅持“誰所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所出租房屋的安全責任由房屋出租單位負責;房屋承租人應當對其使用行為負責。
第十八條租賃期內的水、電、物業(yè)管理等相關費用按照“誰使用,誰支付”的原則,由承租
人支付。租賃期滿后,承租人不得退回裝修費用。
第十九條承租方必須愛護出租房屋內的各種設施,未經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變室內水、電、暖設施,不得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超過設計標準或者規(guī)范增加樓面荷載;不得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不得實施其他影響房屋建筑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第二十條承租人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從事違法活動,使用承租房屋時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第二十一條未經房屋出租單位許可,承租人不得擅自轉租、轉讓、轉借承租房屋。如擅自轉租造成損失的,全部由承租人承擔。
第二十二條承租人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標準主動交納
房屋租賃費,水、電、暖費。凡發(fā)現承租方違法經營,或改變經營范圍,或轉租他人,或超過15天未繳納租金的,出租人有權酌情終止合同。
第二十三條承租人所租房屋內的所有物品(含商品及貴重物品)由自己保管,凡發(fā)生丟失、失火、盜竊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及責任,由承租人自己承擔。
第二十四條租賃期滿或者解除合同時,出租單位應當檢查門面和配套設施,如發(fā)現有損壞的,應當在承租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五條各房屋出租單位要設置房屋租賃管理專管人員,負責及時收取租金及其它費用以及對租賃房屋的日常跟蹤管理、監(jiān)督、檢查工作。若遇欠費、轉租或破壞房屋結構等情況,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反映,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第二十六條各公司出租房屋須建立基礎資料臺帳,將合同期限、金額、承租人信息等內容填寫清楚。
第二十七條集中大量外租或多用戶租用的房屋等,凡具備招標出租條件的,應使用招標辦法確定承租人。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資產管理事業(yè)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下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同時原制度廢止。
房屋管理制度10
1. 保障安全:通過規(guī)范管理,防止因使用不當導致的安全事故。
2. 提升居住質量:良好的管理能提升房屋的舒適度和使用壽命。
3. 維護和諧社區(qū):明確各方權利義務,減少鄰里糾紛。
4. 促進物業(yè)增值:有效的`管理有助于保持房屋的良好狀態(tài),提高其市場價值。
5. 法律合規(guī):遵守法規(guī),避免因違規(guī)操作帶來的法律風險。
房屋管理制度11
一、嚴格執(zhí)行常州市房管局、常州市財政局常房發(fā)[20xx]7號和常財基[20xx]1號以及常房發(fā)[20xx]9號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做好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以下簡稱本體基金)的代收代交和續(xù)籌管理工作。
二、公司各項目管理處/服務中心在辦理業(yè)主入伙手續(xù)時,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積35元)向業(yè)主足額收取本體基金,并開具本體基金專用發(fā)票;未交清本體基金的'業(yè)主一律不得交房。
三、項目管理處/服務中心向業(yè)主收取的本體基金,無論總額多少,都必須于五個工作日內如數交到公司財務部。
四、公司財務部在匯總各項目管理處/服務中心收取的本體基金后,應嚴格按照市房管局《關于加強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代收代交管理的通知》規(guī)定,于每月10號前將本公司上月代收的本體基金解繳市物業(yè)管理中心。
五、當維修基金余額不足應歸集基金總額的30%時,公司各項目管理處/服務中心應積極配合所在區(qū)房管局和業(yè)主委員會及時進行續(xù)籌。
六、本體基金的使用應按照市人民政府常政發(fā)[20xx]28號以及市房管局常房發(fā)[20xx]83號文件規(guī)定。在接受業(yè)主委委托的前提下,制訂維修工程預算書,向市基金中心申請用款,與有資質房屋修繕單位簽訂維修工程合同,實施維修工程,并參與工程驗收。
房屋管理制度12
房屋租賃管理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核心領域:
1、租賃合同管理
2、房屋維護與保養(yǎng)
3、租戶篩選與服務
4、租金收取與管理
5、違約處理與糾紛解決
6、法律法規(guī)遵守
內容概述:
1、租賃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制定、簽訂、變更、終止等環(huán)節(jié),確保合同的合法性與公平性。
2、房屋維護與保養(yǎng):涵蓋定期檢查、維修、更新設施設備,保持房屋的良好居住條件。
3、租戶篩選:通過背景調查、信用評估等方式選擇合適的`租戶,降低風險。
4、租戶服務:提供日常咨詢、問題解決、租戶滿意度提升等服務。
5、租金收取與管理:規(guī)范租金支付方式,確保租金按時收取,合理管理資金。
6、違約處理:設立違約責任和處罰機制,保障雙方權益。
7、糾紛解決:制定爭議解決流程,通過協商、調解、仲裁等方式處理租賃糾紛。
8、法律法規(guī)遵守:確保租賃活動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避法律風險。
房屋管理制度13
為進一步規(guī)范房屋租賃工作,確保租賃計劃目標的實現,在原有相關制度的基礎上,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職責
1、經營部負責房屋租賃業(yè)務的實施和跟蹤;
2、財務部負責相關費用的核收;
3、房管員負責房屋及室內設施、鑰匙的交接。
二、工作程序
1、租賃洽談
根據房屋的位置、面積、價格、租賃期限等與來訪者進行洽談,同時記錄于《租賃來電來訪記錄表》中,并跟蹤至租賃成功或對方取消租賃意向。要求到現場看房者,經營部安排并陪同看房。商業(yè)經營房采取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租賃。
2、協議擬定
根據雙方達成的條件,擬定《房屋租賃協議》。承租方需出示身份證或政府批文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等有效證件,并提供證件復印件。
3、出租會簽
填寫《房屋出租會簽單》,并將擬定的《房屋租賃協議》及證件復印件附后按順序送交各會簽人,各會簽人對該房的出租以及《房屋租賃協議》無異議后簽字。
4、協議簽訂
根據簽署完畢的《房屋出租會簽單》,由協議雙方簽章,并加蓋騎縫章。
5、房屋交付
房管員接到簽署完畢的《房屋出租會簽單》后,現場填寫《出租房屋驗收交接單》,并確認無誤后向承租方交付租賃房屋的鑰匙。
6、租金催繳
每月底向承租方送發(fā)《交款通知書》,如無法書面送達的,需電話通知,并做好記錄。對逾期未交款的承租方,每日進行電話或現場催繳。如需采取強制措施的,需提前經領導同意并書面通知承租方。
7、協議變更
在協議實施期間發(fā)生的有關價格、面積、期限等的變更,如屬我方提出的,應經公司領導批準后通知承租方,并做好記錄;如屬承租方提出的,應提供書面的'文件,按協議的評審程序重新審批。
8、協議終止
協議租賃期限結束,不再續(xù)租的,由經營部填寫《退房會簽單》,按順序報會簽人簽署意見后退房。協議期間停租的,按協議條文執(zhí)行。
①房屋回收
承租方退房的接收由房管員按房屋交付時的《出租房屋驗收交接單》的項目進行現場驗收。若房屋經過兩次裝修,對房屋的主要設施(墻面、地板、窗口、水電設施等)進行重點驗收,正確填寫《出租房屋驗收交接單》上的歸還驗收記錄。協議外的情況報公司領導處理。房管員驗收合格后收回鑰匙,并在《退房會簽單》上簽字。承租方搬離時,房管員應在現場提供適當的幫助及監(jiān)督其搬離,防止造成公司利益的損失。
②費用結算
承租方退房時要將所有應交費用結清后,方可將押金退還。經營部負責協助承租方辦理退房手續(xù)。
9、收費月報
每月10日前填寫《出租房屋租金收取統(tǒng)計月報表》,經財務確認后報經理。
10、租況明示
按承租的變化情況及時更改及編制《租賃情況一覽表》。
11、工作回訪
經營部在每月催繳租金的同時,征求承租方對租賃工作的建議或意見,做好記錄并負責落實。每年至少組織兩次承租方意見調查活動,由承租方填寫《房屋租賃服務工作意見書》。
三、管理規(guī)定:
1、租賃工作必須嚴格遵循先立協議后進駐、先交費后后交房的原則,如出現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程序的行為,追究當事人責任;
2、房管員為待租房鑰匙的管理者,僅憑簽署完畢的《房屋出租會簽單》及規(guī)定手續(xù)交接鑰匙。如出現未按程序交接鑰匙情況,追究當事人責任;
3、凡出現租賃戶欠費時間達20天者,經營部負責強行責令其停止租賃;如出現欠費達30天者,經營部負責與租戶解除協議。(本條需在合同中注明);
4、每套出租房租賃押金不低于該房月租金額。
四、相關記錄
1、《租賃來電來訪記錄表》
2、《房屋租賃協議》
3、《出租房屋驗收交接單》
4、《交款通知書》
5、《出租房屋租金收取統(tǒng)計月報表》
6、《租賃情況一覽表》
7、《房屋租賃服務工作意見書》
8、《房屋出租會簽單》
9、《退房會簽單》
其中2、3、8、9項原件在檔案室存檔。
五、本制度相關條款適用于場地出租、車位出租、商業(yè)條幅懸掛等。
房屋管理制度14
小區(qū)房屋設施養(yǎng)護維修管理規(guī)程
1、工作目標
定期對房屋進行養(yǎng)護和修繕,保持或恢復其使用功能。
2、工作職責
3、工作指引
3.1一般性的修繕
3.1.1更換水表
a)關上水表前第一個閥門,排空管內的殘余水后拆下水表。檢查水表的接頭膠圈,如已經斷裂或變形時應選同一型號、規(guī)格的具有合格證的水表安裝上去;
b)安裝時注意水表的水流方向與供水方向保持一致;
c)維修結束后,打開閥門檢查有無滲漏,表針轉動是否正常;
d)維修人員會同大廈事務部做好用戶新啟用水表底數記錄。
3.1.2更換電表
a)斷開電源拆下電表,確認電表已經失靈時,可選用具有檢驗合格證的同一型號電表進行安裝,安裝時注意進出線接法正確;
b)安裝結束后合閘試電,保證用戶用電設備使用正常,電表轉動正常;
c)維修人員會同大廈事務部做好用戶新啟用電表底數記錄。
3.1.3維修開關
a)分析造成低壓開關跳閘或燒壞的原因;
b)如果是短路故障,首先將空氣開關置于'off'位置,用萬用表(兆歐表)檢查線路,查出故障點后給予排除。
c)經試電后如確認需要更換空氣開關或熔斷器時,必須采用同一技術規(guī)格的合格配件進行調換安裝。
d)如果是由于線路過載造成的開關跳閘或燒壞,在更換損壞元件后應將該線路負荷減少。
3.1.4燈管、白熾燈的維修
a)切斷電源、取出白熾燈,如果燈絲已經燒壞斷,可更換同一型號的卡口或螺旋頭燈泡安裝上去,試電查看是否正常;
b)燈管不亮可先檢查啟輝器,如損壞可更換新的;試電檢查如不亮時,取出燈管并更換同規(guī)格、同型號的.燈管,再次試電檢查,如仍不亮時可檢查接線和鎮(zhèn)流器,查出故障立即排除,恢復正常照明;
c)其他情況造成的燈不亮情況,可參見3.1.3、3.1.5進行處理。
3.1.5線路檢測
a)線路停電檢修應及時通知用戶;
b)用戶開關燒壞的處理根據3.1.3維修開關進行處理;
c)電表損壞的維修根據3.1.2更換電表進行處理;
d)進戶接線端子接觸不良可先切斷電源,將接頭緊固;
e)線路短路時可用萬用表對線路逐一檢查,找出故障原因并及時處理;
f)當確認故障排除后方可送電。
3.1.6門鈴維修
a)無電情況時可更換新電池;
b)電極板腐蝕或接觸不良可進行除銹、緊固處理;
c)因線路短路問題造成的故障,用萬用表(兆歐表)檢查線路找出故障點并及時處理。
3.1.7插座無電
a)由于市政停電或線路維修造成的停電應通知用戶;
b)插座接線端子松動,可拆開插座板緊固接線頭后重新安裝,檢查試電情況;
c)線路短路造成的停電根據3.1.6e)進行處理。
3.1.8水龍頭漏水
a)關閉戶內水閥門,拆卸下水龍頭并檢查出故障點;
b)根據用戶需要,更換破損的膠圈部件或更換新水龍頭;如因水龍頭有砂眼漏水的,必須更換新的水龍頭;
c)打開水閥門檢查水龍頭是否有滲漏,使用時切勿過度擰緊。
3.1.9馬桶不通
檢查堵塞的原因,用馬桶抽子或疏通機進行疏通,使其排水暢通。
3.1.10洗臉(菜)盆堵塞、漏水
a)檢查存水彎管,取出雜物。如仍不通暢,可用竹篾,鐵絲或疏通機對下水管道進行疏通,排除故障后試驗排水情況,使其排水暢通;
b)檢查盆體與下水管接口,查出漏水處用玻璃膠封閉漏水處,待膠干后試水檢查,保證無漏水現象。
3.1.11浴缸堵塞、漏水
a)如管道堵塞根據3.1.10a)進行處理;
b)浴缸缸體漏水應建議用戶更換,如檢查是接口漏水應征得用戶同意打開修理,待修理部位干燥后試水,檢查有無再漏現象。
3.1.12部分樓層停水
a)查明停水的樓層后先關總閥,拆開支閥,并將濾網清洗后重新裝上;
b)市政或其他維修造成的停水應通知用戶,并作解釋。
3.1.13疏通地漏
同3.1.9處理辦法。
3.1.14修門窗
a)檢查門窗附件有無損壞、不全,進行更新或補裝;
b)清除門角和窗軌道的雜物,對門合頁和窗軌道注油;
c)更換破損玻璃時注意防止玻璃碎片跌下傷人。
3.1.15換鎖
拆下壞鎖后先檢查是何處壞,如能修理及時修理,無法修理好的可通知用戶更換新鎖。
3.2非一般性的維修
委托專業(yè)維修公司進行。
3.3時間要求
a)接到《維修單》后立即安排人員進行處理,無特殊情況時不超過25分鐘,一般性維修不超過7小時,較困難復雜的維修要求72小時完成(工藝技術要求特殊的除外);同時應向用戶解釋原因;
b)能性維修,以恢復其原有功能為準,外觀性維修要求與原有部位相比較表面應無色差,高低不平現象;
c)維修時應盡量滿足用戶的合理要求。
3.3維修工作的檢查
a)機電主管每周將《維修單》整理一次,以檢查服務的及時性和用戶的反映,對服務過程中發(fā)現的不合格和發(fā)現的隱患應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糾正措施。
b)大廈事務部根據《維修單》對用戶進行回訪,收集用戶對維修人員服務態(tài)度及維修工作的反饋信息,管理處經理對維修工作進行相應檢查。
4、質量記錄
4.1《回訪工作規(guī)程》
4.2《房屋(設施)養(yǎng)護計劃》qr/gr-057
4.3《房屋(設施)養(yǎng)護記錄表》qr/gr-057
4.4《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qr/gr-101-1
4.5《維修單》qr/gr-064
5、參閱文件、資料
房屋管理制度15
崗位職責:
1)負責公司app平臺的建設和維護
2)負責公司微信公眾號、網站等網絡平臺的日常運營、頁面處理以及信息發(fā)布
3)負責推廣app,提高app下載量和使用量
4)對app上所收集的信息進行數據分析并形成報告
5)根據公司的發(fā)展及市場出現的`新情況,對app作出適應市場的調整
6)積極參加業(yè)務培訓,提高業(yè)務水平,自覺學習有關網絡運營的知識,提高個人素質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事宜
8)在規(guī)定時間做好周計劃表以及周總結表匯總至部門經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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