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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5-12-05 19:29:00 好文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經典)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一定的規(guī)格或法令禮俗。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經典)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1、保持店內外干凈,做到食品歸店經營。

  2、衛(wèi)生許可證要掛于顯目處,從業(yè)人員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證,經培訓后上崗。

  3、食品分名別類存放,食品與非食品分開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食品;

  4、不出售“四無”食品和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

  5、保證食品外觀清潔,如發(fā)覺食品超過保質期、破損、鼠咬、受潮、生霉、生銹等現象要準時處理。

  6、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要有專柜加罩,使用售貨工具。

  7、準時清除垃圾箱內廢棄物,搞好防蠅、防塵、防鼠、工作。

  8、需要分裝食品時,要使用清潔潔凈,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包裝材料,禁止使用廢報紙刊物及其他物品包裝食品。

  9、從業(yè)人員要穿戴清潔工作衣帽上崗,做到“四勤”養(yǎng)成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習慣。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一、食品安全管理

  1.食品安全有專人負責管理。

  2 .有效餐飲服務許可證懸掛于醒目位置。

  3 .從業(yè)人員每年體檢一次,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證明并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凡患有傳染病者不得參加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

  4 .從業(yè)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上崗,并保持個人衛(wèi)生。

  5 .做好食堂內外環(huán)境衛(wèi)生,做到每餐一打掃,每天一清洗。

  6 .食(用、工)具每餐用后應洗凈、消毒、并保持潔凈。洗滌程序為:“一洗”、“二沖”、“三消毒”、“四保潔”。

  7 .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要分開進行,食品冷藏應分類,并標注明標記,防止交叉污染。

  8 .所有工具必須專用,并有明顯標記,用后及時清洗、消毒。

  9 .不購進、不加工、不出售腐爛變質、有毒、有害或超過保質期的食物、原料。

  10 .采購食品及其原料時必須按規(guī)定索取有關證件,并建立進貨臺帳。

  11.垃圾桶有蓋,垃圾處理及時,外壁清潔。

  二、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

  為規(guī)范餐飲服務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師生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2 .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員,必須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餐飲從業(yè)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應急性檢查。

  3 .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 .從業(yè)人員有發(fā)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5 .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yè)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yè)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yè)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6 .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食堂負責人要隨時掌握從業(yè)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7 .從業(yè)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tǒng)一保存,以備檢查。

  8 .從業(yè)人員必須養(yǎng)成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嚴格遵守各項食品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三、從業(yè)人員培訓管理

  1.餐飲服務從業(yè)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yè)人員必須經過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9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部門負責人和從業(yè)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10 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guī)程等。

  11 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12 建立餐飲服務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四、從業(yè)人員個人衛(wèi)生管理

  1 .從業(yè)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wèi)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fā)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2 .從業(yè)人員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操作時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3 .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①處理食物前;

 、谏蠋螅

 、厶幚砩澄锖螅

 、芴幚砼鄣脑O備或飲食用具后;

 、菘人浴⒋驀娞缁虿帘亲雍;

 、尢幚韯游锘驈U物后;

 、哂|摸耳朵、鼻子、頭發(fā)、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

  O ⑧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如處理貨項、執(zhí)行清潔任務)后

  4 .非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①開始工作前;

 、谏蠋螅

 、厶幚砼鄣脑O備或飲食用具后;

 、芸人浴⒋驀娞缁虿帘亲雍;

 、萏幚韯游锘驈U物后;

 、迯氖氯魏危ㄆ渌┛赡軙廴倦p手的活動后。

  5 .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再次更換專間內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雙手嚴格進行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地消毒雙手。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6 .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qū)。

  7 .不得在食品處理區(qū)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8 .進入食品處理區(qū)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wèi)生要求。

  五、從業(yè)人員工作服管理

  1 .所有從業(yè)人員上班時間必須統(tǒng)一著單位配發(fā)的工作服。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式樣。

  2 .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制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qū)分。

  3 .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yè)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

  4 .從業(yè)人員上廁所前應在食品處理區(qū)內脫去工作服。

  5 .待清洗的工作服應遠離食品處理區(qū)。

  6.每名從業(yè)人員不得少于套工作服。

  六、食品及原輔料采購索證索票管理

  1.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7 .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fā)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采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8 .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9 .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fā)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10 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fā)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11 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12 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fā)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yè)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13 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14 批量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15 .采購集中消毒企業(yè)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yè)蓋章(或簽字)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guī)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16 .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2于年。

  七、食品貯存管理

  為規(guī)范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貯存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螳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2 .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qū)分存放區(qū)域,不同區(qū)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3 .1Ocm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4 .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qū)分標識,設可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1Cn)計,定期除霜(不得超過、清潔和保養(yǎng),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1.相應的溫度范圍要求。

  5 .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6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7 .除冷庫外的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設施。

  八、粗加工切配餐飲安全管理

  1 .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fā)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 .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應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消毒處理。

  3 .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

  4 .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要有明顯標志并分開使用。

  5 .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并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6 .切配好的食品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使用。易腐爛變質食品應盡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后應及時使用或冷藏。

  7 .加工結束及時拖清地面,水池、操作臺、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機械設備清洗干凈,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銹、板不霉、整齊有序,及時清理垃圾,保持室內清潔衛(wèi)生。

  8 .在專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內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拖布。

  九、烹調加工安全管理

  1 .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fā)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

  GB5749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用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規(guī)定。

  2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

  70℃于。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xù)反復煎炸使用。

  3 .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wèi)生標準》,應嚴格按照標識上標注的使用范圍、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劑,禁止超范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完后,由專人專柜保存。

  4 .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60℃10℃高于或低于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清潔操作區(qū)涼透后及時冷藏,并標注加工時間等。

  5 .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購熟食品必須在食用前充分加熱煮透。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經加工后再次銷售。

  6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種工具、容器標識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7 .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干凈。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擦凈。按規(guī)定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理抽油煙機罩。

  8 .工作結束后,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wèi)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十、加工安全管理

  為規(guī)范餐飲服務面點加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各種食品原料,發(fā)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2 .未用完的點心餡料、半成品,應冷凍或冷藏,并在規(guī)定存放期限內使用。

  3 .各種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開使用,用后清洗干凈,定位存放。各種熟食面點改刀要在專用的熟食板上進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4 .當餐未用完的面點,應妥善保存,糕點存放在專用柜內,水分含量10°C60°C較高的含奶、蛋的點心應當在以下或以上的溫度條件下貯存,注意生熟分開保存。

  5 .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wèi)生標準》,應嚴格

  按照標識上標注的使用范圍、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劑,禁止超范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完后,由專人專柜保存。

  6 .各種食品加工用具、設備如:面板、面案、容器、絞肉機、饅頭機、豆?jié){機、和面機、面條機等,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期消毒。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抹布等要洗凈、曬干備用。

  7 .加工結束后及時清理面點加工場所,做到地面無污物、殘渣,用具、設備清潔。各種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凈后定位存放。

  十一、食品留樣

  1.專人負責食品留樣工作,單位負責人定期對食品留樣工作進行檢查。1002.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食堂)、超過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體用100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和超過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應留樣。

  3.配備專用留樣冷藏箱和專用留樣密閉容器,并有明顯標識。

  4.留樣冷藏箱定期進行維護和消毒,留樣容器在每次留樣前消毒。

  5.留樣食品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注明餐次(OT(TC)48和食品名稱,放置在專用冷藏設施中,在冷藏條件下存放小100g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于。

  6.建立留樣記錄,及時登記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審核人員等。

  十二、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

  1.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qū)域(或專間)及設備,清洗消毒設備設施的大小和數量應能滿足需要。

  2.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與食品原料、清潔用具及接觸非直接入3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開。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3.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飲具使用前應洗凈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4.餐飲具做到當餐回收,當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頓、隔夜。

  5.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嚴格按照“除殘渣、堿水(或洗滌劑)刷、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嚴格按照除殘渣、堿水(或洗滌劑)刷、清水沖、藥物泡、清水沖、保潔的順序操作,并注意要徹底清洗干凈,防止藥物殘留。

  6.消毒后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GB14934溶性附著物,符合《食(飲)具消毒衛(wèi)生標準》。

  7.消毒后的餐飲具及時放入保潔柜密閉保存?zhèn)溆谩J⒎畔静惋嬀叩谋嵐褚忻黠@標記,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保潔柜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8.采購使用集中消毒企業(yè)供應的餐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消毒合格憑證、衛(wèi)生學評價報告;清洗消毒餐飲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wèi)生標準和要求。

  9.洗刷消毒結束,及時清理地面、水池衛(wèi)生,及時處理淚水桶,做到地面無積水,池內無殘渣、沿水桶內外清潔。

  10.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

  11.專人做好餐飲具清洗消毒及檢查記錄。

  十三、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舉辦者是餐廚廢棄物處置第一責任人,負責人應實時檢查、監(jiān)督本單位餐廚廢棄物的收集、存放和處置的管理,并對處置行為負責; 2.專人負責本單位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收運、臺賬管理工作;

  3.餐飲廢棄物存放容器應當具有防滲漏、防銳器穿透并帶有密封蓋的硬質塑料或金屬容器,外觀清潔并有明顯的分類標志;

  4.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5.嚴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6.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yǎng)畜禽;

  7.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

  8.和餐飲廢棄物收運單位簽訂責任書,明確處置責任;

  9.餐廚廢棄物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應當具有餐

  10.廚廢棄物標識,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泄漏、撒落;

  11.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登記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并定期向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及環(huán)保部門報告;

  12.逐步推行安裝油水隔離池、油水分離器等設施。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1、食品經營從業(yè)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流通經營活動,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òú≡磾y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溢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從業(yè)人員工作時不準吸煙、吃食物或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活動,個人的衣物、藥品、化妝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經營區(qū)內。

  4、對從業(yè)人員健康情況進行記錄并設立從業(yè)人員健康檔案,由專人負責保存并隨時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5、食品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之后方可上崗;

  6、食品經營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yè)人員;

  7、定期組織食品經營人員培訓,制定培訓計劃,每季度組織培訓一次,每次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0分鐘,并做好相關培訓記錄;

  8、培訓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

  9、新招收的食品經營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后方可上崗;

  10、建立從業(yè)人員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內容等記錄歸檔。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一、設有專用洗刷水池,盛放生、熟、葷、素食品的用具要嚴格分開,擺放整齊。加工生、熟食品的菜墩、刀用具要有明確標志;要經常消毒,保持用具整潔、干凈,做到清潔衛(wèi)生、專人負責,使用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完全無害。

  二、操作臺、貨物架、售貨臺、各類粥車、湯桶、淘米桶、洗碗盆等要保持清潔無灰塵、無油污;洗菜池、盆、筐等要無泥沙、無臟垢、無異味。

  三、盛裝食品所用盆、盤等餐具和生產加工用具要生熟分開,各種容器均保持干凈、清潔,不得直接落地放置。

  四、冰箱、冰柜、冷庫要分類存放、生熟分開,有明確標志,保持清潔無異味,箱、柜、庫內物品擺放整齊有序,發(fā)現有腐爛、變質、超期儲存的食品要及時處理;冷藏設備必須保證運轉正常,且冷藏設備設施不能有滴水、結霜厚度不超過lcm,冷藏的溫度不超過10℃,冷凍溫度不超過-1℃。

  五、公用餐具和用具做到每餐必須消毒,消毒時間每次不低于30分鐘,出售食品必須用售貨工具;餐具的消毒首選煮沸消毒100℃10分鐘、蒸汽消毒100℃15分鐘,也可用有效氯含氯消毒劑溶液浸泡30分鐘,后再用凈水沖洗干凈。

  六、對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須清洗干凈,保持干燥,食品包裝材料必須符合食品衛(wèi)生要求。清洗消毒程序:必須嚴格按“一洗、二漂、三沖、四消毒、五保潔”的程序操作,消毒完畢的`用具應當立即放于清潔的廚柜內保潔,餐具、用具可用電子消毒柜消毒,容積大的用具可用含氯消毒劑消毒。

  七、廚房用具(砧板等)和餐具每餐做到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清洗后存放在保潔櫥內或有蓋保潔柜中。

  八、嚴格按照各室功能和食品加工流程:生進、熟出進行操作,燒煮好的食品從傳遞窗口進入備餐間。

  九、每天做好廚房、副食品倉庫等場所的滅蠅、滅蚊、防蟬螂、防鼠和消毒工作,各餐間消毒燈定員定時開關,隨手關閉備餐間門窗,防止蚊蠅叮咬食物和掉入菜中。

  十、嚴格執(zhí)行“五四”制度:(四不制度、四隔離制度、四過關制度、四定制度和四勤制度);廚房、備餐問時刻保持無蒼蠅存在。

  十一、防止因操作不慎造成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主廚(上灶燒煮人員)負責液化總閥的關閉仟務,爐灶用后及時關閉,每天下班后仔細檢查,并建立交接班記錄薄。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

  近年來,流動餐廳已成為我縣農村承辦紅白事、節(jié)日慶祝等群體性聚餐活動的主要餐飲服務提供者,為加強農村流動餐廳的監(jiān)督管理,防止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發(fā)生,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fā)市食藥監(jiān)局關于加強流動餐廳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意見>的通知》和《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食品衛(wèi)生安全預防群體性食品衛(wèi)生事件的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認真執(zhí)行《食品安全法》,履行職責,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健康和生命安全。堅持預防為主、科學管理、屬地負責、嚴格規(guī)范的原則,建立全程無縫銜接的監(jiān)管工作機制;注重日常規(guī)范,構建科學長效監(jiān)管機制;注重標準化建設,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統(tǒng),提高監(jiān)管效率和水平。

  二、工作目標

  健全完善流動餐廳的監(jiān)督管理體制機制,強化經營者的第一責任意識,規(guī)范流動餐廳的餐飲服務行為,提高流動餐廳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防止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發(fā)生。

  三、工作內容

  強化流動餐廳承辦群體性聚餐活動備案管理,健全完善備案和監(jiān)督機制。

  (一)開辦流動餐廳必須到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進行登記備案,持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頒發(fā)的《流動餐廳審核意見表》開展經營活動。流動餐廳登記備案情況每年審核一次。凡未在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備案的流動餐廳一律不準承辦聚餐活動。

  (二)聚餐活動主辦者應于2日前,告知村(社區(qū))食品安全監(jiān)督員,食品安全監(jiān)督員及時填寫《聚餐活動主辦方申請備案表》(一式兩份),經主辦方簽字后,于當日上報鄉(xiāng)(鎮(zhèn))場食品安全監(jiān)管機構備案;鄉(xiāng)(鎮(zhèn))場食品安全監(jiān)管機構簽署審核意見后,一份留存,另一份交給活動舉辦人。

  (三)鄉(xiāng)(鎮(zhèn))場食品安全監(jiān)管機構或社區(qū)居委會要及時匯總本轄區(qū)內聚餐活動的申報備案情況,并提前1天通報給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

  (四)流動餐廳經營者承接聚餐活動后,應當及時填寫《流動餐廳承辦聚餐活動報告?zhèn)浒副怼,通過網上(或直接送達)報縣餐飲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

  (五)村食品安全監(jiān)督員要對承辦聚餐活動的流動餐廳的資質進行審核,并對經營活動進行全程監(jiān)督。鄉(xiāng)(鎮(zhèn))場食品安全監(jiān)管機構或社區(qū)居委會專管人員對本轄區(qū)內的聚餐活動進行巡查。

  (六)縣餐飲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在接到承辦群體性聚餐活動的備案報告后,根據工作情況確定抽查對象,在鄉(xiāng)(鎮(zhèn))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和村食品安全監(jiān)督員的配合下,對流動餐廳承接聚餐活動的.承辦者經營活動現場進行監(jiān)督檢查。檢查時填寫流動餐廳現場檢查表,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嚴重問題填寫監(jiān)督意見書,由村食品安全監(jiān)督員負責監(jiān)督承辦者整改到位。

  四、工作步驟

  (一)成立機構,摸清底數(9月1日—10日)。建立鄉(xiāng)(鎮(zhèn))政府及農場負總責,餐飲監(jiān)管部門負監(jiān)管責任,鄉(xiāng)(鎮(zhèn))場食品安全機構負管理責任,各村委會(社區(qū)居委會)各負其責,流動餐廳經營者是第一責任人的監(jiān)管責任體系。

  1、各鄉(xiāng)鎮(zhèn)場要根據各自的職責權限成立鄉(xiāng)(鎮(zhèn))場食品安全管理機構,確定專管人員,明確一名副職具體抓。

  2、各鄉(xiāng)鎮(zhèn)場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指導村委會聘請相應的食品安全監(jiān)督員,協(xié)助搞好本村群體性聚餐活動的管理。

  3、各社區(qū)居委會要明確一名人員負責對該項工作的日常監(jiān)督工作。

  4、村食品安全監(jiān)督員、社區(qū)居委會專管人員要對轄區(qū)內的流動餐廳經營者進行調查摸底,及時匯總上報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

  5、9月10日前,要將各鄉(xiāng)鎮(zhèn)場食品安全管理機構主管領導、專管人員、村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轄區(qū)內流動餐廳經營者基本信息報送至縣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二)組織培訓,審核備案(9月10日—30日)

  1、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根據各鄉(xiāng)(鎮(zhèn))場食品安全管理機構上報 的基本情況,制定《海興縣流動餐廳從業(yè)人員的業(yè)務培訓方案》,分批、分片對全縣流動餐廳從業(yè)人員進行集中培訓、考試、審核發(fā)證(海興縣流動餐廳審核意見表)和備案工作。

  2、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對通過審核發(fā)證、備案的流動餐廳經營者的基本情況在海興電視臺向社會進行公布,以指導消費者選擇合法、合格的流動餐廳經營者,保障餐飲食品安全,防止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發(fā)生。

  3、建立完善流動餐廳誠信檔案,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記錄經營者誠信信息,定期公布。

  (三)督導整改,鞏固提高(10月1日—10月31日)

  1、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要對各鄉(xiāng)鎮(zhèn)場的流動餐廳備案、申報、聚餐現場管理等工作進行跟蹤抽查,督導驗收,促進各鄉(xiāng)鎮(zhèn)場流動餐廳監(jiān)管工作落實到位,確保流動餐廳食品安全,促使農村餐飲服務活動更加規(guī)范有序。

  2、各鄉(xiāng)鎮(zhèn)場、各有關部門要對流動餐廳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進行回頭望,查缺補漏,并將流動餐廳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于10月31日前報送縣政府辦公室。同時,各鄉(xiāng)鎮(zhèn)場、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探索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管長效機制建設,不斷提高食品安全監(jiān)管工作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農場及社區(qū)居委會要高度重視群體性聚餐活動食品安全工作,切實加強對流動餐廳監(jiān)管工作的領導,落實層級監(jiān)管機構和監(jiān)管人員,延伸監(jiān)管觸角?h餐飲監(jiān)管部門要加強與鄉(xiāng)鎮(zhèn)食品安全機構的信息溝通工作,做好協(xié)調指導、監(jiān)督檢查、應急處置等工作。

  (二)強化教育培訓。餐飲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要加強對鄉(xiāng)、村食品安全監(jiān)督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和相關監(jiān)管知識培訓,著力提高監(jiān)督人員的業(yè)務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強化對流動餐廳經營者和食品安全管理員法律法規(guī)、職業(yè)道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guī)范和相關技術知識的培訓,教育引導流動餐廳經營者樹立誠信守法意識,自覺抵制不合格食品,嚴格依法進行餐飲服務活動,主動承擔社會責任。

  (三)落實經費保障。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農場要將流動餐廳食品安全監(jiān)管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有條件的鄉(xiāng)鎮(zhèn)要配備必要的監(jiān)督設備和交通工具;要保障食品安全監(jiān)督員的待遇,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監(jiān)管效能和水平提供支撐。

  (四)營造宣傳聲勢。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農場及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要采取發(fā)放明白紙、食品安全知識下鄉(xiāng)等多種方式,加強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新聞媒體要積極配合做好宣傳工作,跟蹤報道流動餐廳監(jiān)管工作的進展情況,曝光流動餐廳存在的問題和隱患,發(fā)布預警信息,為推進流動餐廳規(guī)范化、規(guī)模化發(fā)展營造聲勢。

  (五)強化責任追究。全面落實監(jiān)管責任,因失職瀆職釀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流動餐廳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要嚴格依法處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流通環(huán)節(jié)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維護食品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流通環(huán)節(jié)食品經營,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食品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

  食品經營者對其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承擔社會責任。

  第四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國務院規(guī)定的職責以及本辦法的規(guī)定,對流通環(huán)節(jié)食品安全進行監(jiān)督管理。

  第五條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tǒng)一領導下,負責本轄區(qū)內流通環(huán)節(jié)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

  第六條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與其他食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按照職責分工,依法行使職權,承擔責任。

  第七條 鼓勵和支持食品經營者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進技術和先進管理規(guī)范。

  第八條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本辦法的規(guī)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為公眾咨詢、投訴、舉報提供方便;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舉報食品經營中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有權了解食品流通安全信息,對流通環(huán)節(jié)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章 食品經營

  第九條 禁止食品經營者經營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三)營養(yǎng)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四)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六)未經動物衛(wèi)生監(jiān)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七)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九)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十)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規(guī)定的食品;

  (十二)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guī)定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對因標簽、標識或者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而被停止經營的食品,在食品生產者采取補救措施且能保證食品安全的情況下可以繼續(xù)銷售;銷售時應當向消費者明示生產者采取的補救措施。

  第十條 從事食品經營,應當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憑《食品流通許可證》辦理工商登記,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未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的,不得從事食品經營。

  食品經營者的經營條件發(fā)生變化,不符合食品經營要求的,食品經營者應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食品經營活動,并向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告;需要重新辦理許可手續(xù)的,應當依法辦理。

  第十一條 食品經營企業(yè)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組織職工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并建立培訓檔案;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對所經營食品的檢驗工作,依法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第十二條 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zhí)行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食品經營從業(yè)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規(guī)定;加小妒称钒踩ā、《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從業(yè)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十三條 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食品經營企業(yè)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鼓勵其他食品經營者按照前款規(guī)定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實行統(tǒng)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yè),可以由企業(yè)總部統(tǒng)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可將有關資料復印件留存所屬相關經營企業(yè)備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術,聯網備查。

  第十四條 從事食品批發(fā)業(yè)務的經營企業(yè)銷售食品,應當如實記錄批發(fā)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銷售票據。

  從事批發(fā)業(yè)務的食品經營企業(yè)應當向購貨者開具載有前款規(guī)定信息的銷售票據或者清單,同時加蓋印章或者簽字。

  第十五條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批發(fā)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十六條 鼓勵食品經營者采用先進技術手段,記錄法律、法規(guī)及本辦法要求記錄的事項。

  第十七條 食品經營者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第十八條 食品經營者對貯存、銷售的食品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并做好相關記錄。

  第十九條 食品經營者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第二十條 食品經營者銷售的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內容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的規(guī)定。

  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食品的標簽、說明書應當清楚、明顯,容易辨識。

  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

  第二十一條 食品經營者應當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鼓勵食品經營者在其銷售食品的包裝上附加特殊身份標記,將其銷售的食品與其他食品經營者銷售的食品相區(qū)分。

  第二十二條 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食品經營柜臺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應當依法履行下列管理義務:

  (一)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

  (二)明確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三)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huán)境和條件進行檢查;

  (四)建立食品經營者檔案,記載市場內食品經營者的基本情況、主要進貨渠道、經營品種、品牌和供貨商狀況等信息;

  (五)建立和完善食品經營管理制度,加強對食品經營者的培訓;

  (六)設置食品信息公示媒介,及時公開市場內或者行政機關公布的相關食品信息;

  (七)其他應當履行的食品安全管理義務。

  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食品經營柜臺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發(fā)現食品經營者不具備經營資格的,應當禁止其入場銷售;發(fā)現食品經營者不具備與所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環(huán)境和條件的,可以暫;蛘呷∠淙雸鼋洜I資格;發(fā)現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q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第二十三條 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zhí)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者發(fā)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q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食品經營者未依照前款規(guī)定停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責令其停止經營。

  第二十四條 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食品廣告中不得含有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或者承擔食品檢驗職責的.機構、食品行業(yè)協(xié)會、消費者協(xié)會向消費者推薦食品的內容。

  第二十五條 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個人在虛假廣告中向消費者推薦食品,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六條 食品經營企業(yè)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yè)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經營者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應當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發(fā)生之時起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wèi)生行政部門報告。

  第二十七條 鼓勵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食品經營柜臺的出租者、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和有條件的食品經營企業(yè)配備必要的檢測設備,對食品進行自檢或者送檢。

  第三章 監(jiān)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按照當地人民政府組織制定的本行政區(qū)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監(jiān)督管理計劃開展工作。

  第二十九條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履行流通環(huán)節(jié)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責,有權采取《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條規(guī)定的監(jiān)督管理措施。

  第三十條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嚴格落實監(jiān)管責任,開展食品市場監(jiān)督檢查。食品經營者應當接受和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監(jiān)督檢查。

  第三十一條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監(jiān)督檢查時,應當記錄監(jiān)督檢查的情況,發(fā)現有違法行為的,應當如實記錄,經監(jiān)督檢查人員和食品經營者簽字后歸檔,并依法查處;對依法應當立案查處或者移送其他機關依法處理的,應當在監(jiān)督檢查記錄中載明。

  監(jiān)督檢查記錄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檔案管理相關規(guī)定。

  第三十二條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建立食品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許可證照頒發(fā)、日常監(jiān)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的查處和食品經營者停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等情況。依托金信工程,將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情況作為企業(yè)信用分類監(jiān)管、個體工商戶分層分類監(jiān)管、市場信用分類監(jiān)管制度的重要內容,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食品經營者增加監(jiān)督檢查頻次,加強監(jiān)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加強對食品經營者經營活動的日常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不符合食品經營要求情形的,應當責令立即糾正,并依法予以處理;不再符合經營許可條件的,應當依法撤銷相關許可。

  第三十四條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對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公布的添加或者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品用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采取相應的監(jiān)督管理措施。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責令食品經營者停止經營的,應當及時追查食品來源和流向;涉及其他地區(qū)的,應當及時報告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書面通報相關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查處。

  第三十五條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食品經營者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其原因是由其他環(huán)節(jié)引起的,應當及時書面通報有關主管部門。

  第三十六條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公布本單位的電子郵件地址或者電話,接受咨詢、投訴、舉報;對接到的咨詢、投訴、舉報,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條的規(guī)定進行答復、核實、處理,并對咨詢、投訴、舉報和答復、核實、處理的情況予以記錄、保存。

  第三十七條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guī)定和當地人民政府的食品監(jiān)測計劃,對流通環(huán)節(jié)食品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樣檢驗。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本行政區(qū)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監(jiān)督管理計劃中確定的重點食品、消費者申(投)訴及舉報比較多的食品、市場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問題比較集中的食品,以及根據查辦案件、有關部門通報的情況,對流通環(huán)節(jié)的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進行不定期抽樣檢驗。

  第三十八條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執(zhí)法工作中需要對食品進行檢驗的,應當委托符合《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并支付相關費用。

  第三十九條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實施食品抽樣檢驗以及快速檢測工作,應當購買樣品,支付相關費用;不收取食品經營者的檢驗費和其他任何費用,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列支。

  第四十條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食品進行抽樣檢驗時,應當制作抽樣檢驗工作記錄,現場檢查所抽檢食品的相關票證、貨源、數量、存貨量、銷售量等;應當要求檢驗機構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采樣規(guī)則進行取樣,并將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標稱的食品生產者。

  第四十一條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開展抽樣檢驗時,被抽樣檢驗的經營者應當配合抽樣檢驗工作,如實提供被抽樣檢驗食品的相關票證、貨源、數量、存貨地點、存貨量、銷售量等信息。

  第四十二條 對檢驗結論有異議的,可以依法進行復檢。被抽樣檢驗的經營者或者標稱的生產者,應當向承擔復檢工作的食品檢驗機構申請復檢,并說明理由。

  復檢機構名錄由國務院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衛(wèi)生行政、農業(yè)行政等部門共同公布。復檢機構出具的復檢結論為最終檢驗結論。

  復檢機構由復檢申請人自行選擇。復檢機構與初檢機構不得為同一機構。

  復檢結論表明食品合格的,復檢費用由抽樣檢驗的部門承擔;復檢結論表明食品不合格的,復檢費用由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

  第四十三條 組織實施抽樣檢驗的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檢驗結果五個工作日內,將抽樣檢驗結果通知被抽樣檢驗人,責令其停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監(jiān)督其他食品經營者對同一批次的食品下架退市,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準確、及時、客觀地公布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

  第四十四條 組織實施抽樣檢驗的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抽樣檢驗中發(fā)現的不屬于自己管轄的食品安全案件線索,應當及時書面通報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移送有關執(zhí)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五條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的規(guī)定認定的快速檢測方法對食品進行初步篩查;對初步篩查結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進行檢驗。初步篩查結果不得作為執(zhí)法依據。

  第四十六條 境外發(fā)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對我國境內造成影響,或者在進口食品中發(fā)現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接到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有關通報后,應當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接到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通報的有關進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必要時應當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進口食品存在安全問題的,應當及時將獲知的涉及進出口食品安全的信息向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通報。

  第四十七條 鼓勵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立食品經營主體數據庫、監(jiān)督檢查數據庫、典型案例數據庫,依托12315行政執(zhí)法網絡,運用先進技術手段加強食品監(jiān)督檢查工作,提高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水平。

  第四十八條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日常監(jiān)督管理中發(fā)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的舉報,應當立即向當地衛(wèi)生行政部門通報。

  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事發(fā)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按照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辦法,在當地人民政府統(tǒng)一領導下,配合衛(wèi)生行政等相關部門,及時作出反應,采取措施控制事態(tài)發(fā)展,并及時向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告。

  調查食品安全事故,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查清事故性質和原因。認定事故責任,提出整改措施。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第四十九條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參與食品安全事故調查時,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了解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情況,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不得拒絕。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阻撓、干涉食品安全的調查處理。

  第五十條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向社會公布下列食品安全日常監(jiān)督管理信息:

  (一)依照《食品安全法》實施行政許可的情況;

  (二)責令停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名錄;

  (三)查處食品經營者違法行為的情況;

  (四)專項檢查整治工作情況;

  (五)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食品安全日常監(jiān)督管理信息。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據職責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監(jiān)督管理信息;涉及其他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職責的,應當聯合公布。

  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監(jiān)督管理信息,應當做到準確、及時、客觀,同時對有關食品可能產生的危害進行解釋、說明。

  具體日常監(jiān)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由省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照本辦法制定。

  第五十一條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獲知《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需要統(tǒng)一公布的信息,應當向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告,由上級機關立即報告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必要時,可以直接向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報告。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與其他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相互通報獲知的食品安全信息。

  第五十二條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配合同級衛(wèi)生行政部門制定本行政區(qū)域的食品安全風險監(jiān)測方案。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協(xié)助收集《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信息和資料。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配合同級衛(wèi)生行政部門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執(zhí)行情況分別進行跟蹤評價。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收集、匯總食品安全標準在執(zhí)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向同級衛(wèi)生行政部門通報。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八)、(十)、(十三)項,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的規(guī)定,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等物品;違法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第五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安排患有《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以及《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所列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者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yè),直至吊銷許可證。

  第五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一款第(七)、(九)、(十一)、(十二)項,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等物品;違法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yè),直至吊銷許可證。

  第五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食品經營企業(yè)未按照要求進行食品運輸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yè),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由原發(fā)證部門吊銷許可證。

  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一)、(二)、(三)項及第二款的規(guī)定的,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令停業(yè),由原發(fā)證部門吊銷許可證。

  第五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的,責令廣告主停止發(fā)布廣告,并以等額廣告費用在相應范圍內公開更正清除影響,并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的,沒收違法所得,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降級或者撤職的處分。

  第六十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食品經營企業(yè)在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進行處置、報告的,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毀滅有關證據的,責令停業(yè),并處二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原發(fā)證部門吊銷許可證。

  第六十一條 食品經營者的經營條件發(fā)生變化,未依照本辦法第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處理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的規(guī)定給予處罰。

  第六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食品經營者聘用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食品經營的;

  (二)食品經營者未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或者拒不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更換、退貨等義務的;

  (三)食品經營者拒絕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開展監(jiān)督檢查的。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一)從事批發(fā)業(yè)務的食品經營企業(yè)沒有向購貨者開具銷售票據或者清單的;

  (二)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食品經營柜臺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沒有建立食品經營者檔案、記載市場內食品經營者的基本情況、主要進貨渠道、經營品種、品牌和供貨商狀況等信息;沒有設置食品信息公示媒介,及時公開市場內或者行政機關公布的相關食品信息的。

  第六十四條 食品經營者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或者有其他法定情形的,應當從輕、減輕處罰。

  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處罰。

  第六十五條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食品經營者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xx。

  第六十六條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履行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法定職責、日常監(jiān)督檢查不到位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的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其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第五章 附 則

  第六十七條 食用農產品的監(jiān)督管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第六十八條 本辦法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解釋。

  第六十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導和規(guī)范我鎮(zhèn)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按照“鎮(zhèn)級領導直接負責、各部門負責人積極配合、認真落實食品安全工作”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特制定本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

  各村(社區(qū))、部門單位要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可能發(fā)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并有針對性地制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二)統(tǒng)一領導,分級負責

  各村(社區(qū))、部門單位負責人是各單位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級別,組織實施分級臨控、分級管理。

  (三)依靠科學,加強協(xié)作

  要依靠科學妥善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村(社區(qū))、部門單位要按照各自的職責,真正做到守土有責、恪盡職守、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在及時上報上級部門的同時,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二、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所稱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及其原料購進、生產、加工、包裝、貯存、運輸、銷售等活動中發(fā)生的造成人身重大傷亡、眾多人數患病或者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重大危害的情況。

  三、組織領導

  (一)鎮(zhèn)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總體負責全鎮(zhèn)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其主要任務是:

  1、研究確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政策。

  2、由組長或委托副組長宣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命令。

  3、協(xié)調解決應急處理存在的重大問題。

  4、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處理情況。

  (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任務是:

  1、煤炭壩鎮(zhèn)食品安全日常信息收集處理工作;負責全鎮(zhèn)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組織建立和管理全鎮(zhèn)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組織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評估,提出應急處理建議和應急處理措施。

  2、協(xié)調解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3、匯總事故情況。

  4、適時通報、公布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

  5、負責組織完成鎮(zhèn)食品安全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各村(社區(qū))、部門單位要成立相應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主要任務是:

  1、負責本部門責任區(qū)內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決策和現場指揮,

  組織應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2、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后勤保障、信息上報、恢復生產秩序等工作。

  3、檢查、督促各成員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理準備工作。定期進行演練。

  各村(社區(qū))、部門單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在發(fā)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向鎮(zhèn)食安辦及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并負責協(xié)調各村(社區(qū))、部門單位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應急預案的啟動準備和各項措施的落實工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并負責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情況。

  (四)鎮(zhèn)食品安全領導小組下設警戒保衛(wèi)、醫(yī)療救護、后勤保障、善后處理、事故調查五個工作小組。

  1、警戒保衛(wèi)組:由鎮(zhèn)派出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派出所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組織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wèi)、治安管理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配合有關部門營救受害人員,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現場,協(xié)助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2、醫(yī)療救護組:由鎮(zhèn)衛(wèi)生院負責,有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是:建立穩(wěn)定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救援隊伍,指導急救人員迅速展開搶救工作,力爭將人員傷亡數量降到最低程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fā)生時,應及時向鎮(zhèn)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人員搶救工作的進展情況。

  3、后勤保障組:由鎮(zhèn)食安辦負責,有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是:根據事故情況,協(xié)調、組織事故發(fā)生地安排應急藥品和物資,統(tǒng)籌調度,有償調撥,保證應急物資的供應。

  4、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fā)生所在村(社區(qū))負責,主要職責是:根據實際情況,協(xié)調其他相關部門,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善后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并及時向鎮(zhèn)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善后處理情況和動態(tài)。

  5、事故調查組:由公司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有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是:調查事故發(fā)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并及時向縣有關部門報告事故調查情況。

  四、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和評估

  (一)事故報告

  各村(社區(qū))、部門單位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系統(tǒng),保障系統(tǒng)的有效運行。對本責任區(qū)內發(fā)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當及時向鎮(zhèn)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事故評估

  鎮(zhèn)食品安全協(xié)調小組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和食品安全專家或責成事故發(fā)生地村(社區(qū))主任赴現場開展調查核實工作,對事故的類別、性質、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圍進行科學的評估確認。

  (三)事故通報

  鎮(zhèn)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根據事故發(fā)生的情況,及時向事故可能波及的省、市、縣等區(qū)域的相關部門通報情況,要求嚴加篩選監(jiān)督。

  五、應急預案的啟動

  經鎮(zhèn)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組織評估確認,對符合本預案適用范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鎮(zhèn)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建議。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本食品經營企業(yè)現建立食品進貨查驗制度,加強對食品進貨貨源的檢查驗收。

  第二條 本企業(yè)的食品進貨查驗制度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食品生產者貨其他供貨者之間的合同約定,對購進的食品質量進行檢查,符合規(guī)定和約定的予以驗收的制度。

  第三條 檢查驗收的目的是為了對本企業(yè)銷售的食品貨源進行把關,保證本企業(yè)所銷售食品的質量。

  第四條 本企業(yè)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已經和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五條 本企業(yè)查驗內容:

  (一) 營業(yè)執(zhí)照;

  (二) 生產許可證或流通許可證

  (三) 標注通過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證書

  (四) 食品質量檢驗證明、檢疫證明

  (五) 銷售憑證

  (六) 其它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證明文件

  (七) 對食品進行查驗,檢查食品包裝標識、外觀等內容。

  第六條 本企業(yè)對所進貨物進行檢查驗收,發(fā)現存在食品安全問題的,應提出異議,經進一步證實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拒絕驗收進貨。

  第七條 本企業(yè)員工必須嚴格執(zhí)行該制度,在簽訂購貨合同時,必須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等,并親自驗貨,貨證相符方可采購。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對食品經營企業(yè)現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加強食品進貨檢查。

  第二條 本企業(yè)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作為對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等一系列文件進行查驗的書面證明,應當真實。

  第三條 本企業(yè)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進貨時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進貨日期等內容。

  第五條 本企業(yè)須留載有相關信息的進貨或者銷售票價,且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六條 實行統(tǒng)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yè),可以有企業(yè)統(tǒng)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食品批發(fā)企業(yè)銷售記錄制度

  一、銷售食品,應向購貨者出示相關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向購貨者的提供銷售票據,對銷售票據做詳細記錄

  二,如實記錄所銷售的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售貨日期等內容,或者采用計算機管理,建立電子臺帳;或者保留載有相關信息的銷售票據。

  三、食品銷售記錄和銷售票據應當真實,所有相關銷售數據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每周對銷售記錄進行檢查、歸類、整理,最好匯總保存。

  五、相關責任人對銷售記錄情況進行監(jiān)督,做好定期檢查工作。 六、每季度對銷售記錄人員進行考核,合格證留崗位。

  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流通環(huán)節(jié)食品質量監(jiān)督管理,維護消費安全,根據《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我國境內對已經進入銷售領域的食品,發(fā)現其質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違法問題,采取停止銷售、退回供貨方整改、銷毀、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場的行為。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不合格食品是指經檢測不符合《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食品。

  下列食品屬于不合格食品:

  (一)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險或者不符合國家、行業(yè)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標準的(包括:農藥殘留超過國家規(guī)定容許量的,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未經批準使用的添加劑或者非食品用化學物質的,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

  (二)不具備應當具備的食用性能的';

  (三)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標準的;

  (四)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第四條下列食品應當退出市場:

  (一)屬于本辦法第三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食品;

  (二)未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食汽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凈含量和固型物含量、生產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保存期、貯藏說明、產品執(zhí)行標準、衛(wèi)生許可證號、質量等級的;

  (三)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未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特殊營養(yǎng)食品未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yǎng)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的;

  (四)進口食品無中文標明的原產國的國名或者地區(qū)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的名稱和地址的;

  (五)超過保質期或者保存期的;

  (六)經感官鑒別已經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七)容器包裝污穢不潔、嚴重破損,不符合食品衛(wèi)生要求的;

  (八)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九)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

  (十)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yōu)標志、國際標準采用標志、防偽標志等標志的;

  (十一)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出售的食品。

  第五條經營者對自查中發(fā)現的以及有關行政機關確認的屬于本辦法第四條規(guī)定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并清點已售出的食品,登記造冊,如實報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

  對僅是標示違法但可以食用的食品,可退回供貨方改正;對不能食用的食品,為防止退市的不合格食品二次流入市場,危害消費者健康,工商管理部門應監(jiān)督銷毀不合格食品,不得令其再流入市場;對已經售出的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食品,應當采取公告等方式追回,并將情況及時報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

  第六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在工作中發(fā)現的、上級機關通報的、其他行政機關移送的,或者生產者、銷售者自報的屬于本辦法第四條規(guī)定的退市食品,應當依法采取措施將該商品清除市場(或者:應當及時告知并監(jiān)督經營者采取有效措施將該食品退出市場;告知后經營者未采取退市措施的,工商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第七條對監(jiān)督檢查和上級機關監(jiān)測中發(fā)現以及其他部門公布應當退出市場的食品,經營者自覺采取有效措施退市且沒有造成后果的,工商部門可以依法免于處罰;對于在工商部門監(jiān)督下采取有效措施退市且沒有造成后果的,工商部門可以視其情節(jié),依法給予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對于告知后仍不按照規(guī)定采取退市措施的,應當依法從重處罰。

  第八條已經被確認為質量不合格食品退市的,需重新入市,必須提供合法檢驗機構經檢驗合格的《檢驗報告》或者有效的復制件后方可入市銷售,否則發(fā)現地工商部門可以依法封存該食品,責令其限期提供《檢驗報告》;在期限內拒不提供的,工商部門可以視同不合格食品進行處理。

  第九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查處食品案件情況、流通環(huán)節(jié)食品退市情況等信息,錄入企業(yè)信用監(jiān)管系統(tǒng),并通過一定形式向社會公布,進行消費警示,提供消費指導;對退市食品及其經營者,適時回,進行跟蹤監(jiān)督管理。 第十條嚴格執(zhí)行信譽卡制度。經營者銷售食品必須給消費者出具銷售信譽卡,并在信譽卡上填寫銷售時間、經營者姓名、攤位號、商品相關消息等。消費者遇到消費安全問題,憑信譽卡,消費者和執(zhí)法部門可從銷售追溯到運輸、生產環(huán)節(jié),實現全程追溯,保證消費者的合法利益。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實施。

  食品檢查制度

  一、公司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監(jiān)督檢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每天檢查各部門、各崗位的衛(wèi)生狀況和崗位責任制的執(zhí)行情況,并作好登記。

  三、每日組織一次衛(wèi)生檢查,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

  四、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

  五、發(fā)現問題,應有人跟蹤改正。

  六、檢查內容應包括食脾存、銷售過程;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衛(wèi)生和周圍環(huán)境衛(wèi)生。

  七、對損壞的衛(wèi)生設施、設備、工具應有維修記錄,確保正常運轉。

  八、各類檢查記錄必須完整、齊全,并存檔。 食奇貯制度

  1、食脾存有專門的食品庫房,進出食品應登記。

  2、庫房周圍保證無污染源。

  3、庫房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定期清掃,定期通風換氣,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時處理。

  4、經檢驗合格包裝的成品應貯存于成品庫,其容量應與生產能力相適應。按品種、批次分類存放,防止相互混雜食品庫房內不得存放個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別是外觀與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易燃品。

  5、冷藏食品應配備專用的冰箱、冰柜。

  6、食脾存配備專用消毒設備,隨時對儲存的工具、容器等進行洗刷消毒。

  7、成品碼放時,與地面,墻壁應有一定距離,便于通風。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員、車輛通行,要設有溫、濕度監(jiān)測裝置,定期檢查和記錄。

  食品運輸制度

  1、 運輸工具(包括車廂、船倉和各種容器等)應符合衛(wèi)生要求。要根據產品特點配備防雨、防塵、冷藏、保溫等設施。

  2、運輸作業(yè)應避免強烈震蕩、撞擊,輕拿輕放,防止損傷成品外形;且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裝、混運,作業(yè)終了,搬運人員應撤離工作地,防止污染食品。

  3、特殊食品的運輸,應根據產品的質量和衛(wèi)生要求,另行制定辦法,由專門的運輸工具進行。

  冷鏈銷售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wèi)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進貨要采用專用的冷凍設備,使食品在運輸途中保證所需冷凍溫度,全程冷凍運輸。

  第三條 貨物到達后,要在最短的時間內裝進專用冷柜,保證食物的冷凍條件不變。

  第四條 冷藏冷凍食品要有專用冷柜存放,專人看管,及時查驗貨物,嚴格按照食品說明溫度存放。

  第五條 及時清理冷柜,保證冷柜的清潔,使其制冷運轉正常。堅持每季度一次冷凝器散熱板清掃,冰箱內蒸發(fā)管道結冰超過5毫米要及時除霜。保證冰箱使用安全,開門裝置完好,有防火防漏設施。

  第六條 銷售冷藏冷凍食品,建立健全銷售登記制度,保證所銷售食品賬物相符。

  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本食品經營企業(yè)現建立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以加強企業(yè)員工健康情況的管理,確保食品安全。

  第二條 食樸業(yè)人員健康檢查制度是為了防止食品生產經營從業(yè)人員因其所患疾病污染食品而建立的制度。

  第三條 本企業(yè)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本企業(yè)凡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員工應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第五條 本企業(yè)員工健康檢查應每年進行一次,對新錄用員工或轉崗員工應先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六條 對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這些疾病包括: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

  第七條 如發(fā)現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中患有第六條規(guī)定的不能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法定疾病的,本企業(yè)將立即調換其工作,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工作的崗位。

  第八條 本企業(yè)建立健康檔案制度,記錄與員工健康狀況相關的信息。

  第九條 健康內容包括每位員工的既往病史、診斷治療情況、家族病史及歷次體檢結果等。

  第十條 健康檔案應根據員工每年健康檢查情況及時更新。

  第十一條 健康檔案由專人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兩年。

  衛(wèi)生管理制度

  食樸業(yè)人員個人衛(wèi)生要求

  一、從業(yè)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換工作服,進入操作間須戴發(fā)帽,頭發(fā)必須全部戴入帽。

  四、定期理發(fā),不留長胡須。

  五、平日不染紅指甲,班上不戴戒指,手表,手。

  六、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小便后堅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時嚴禁吸煙。

  八、工作時不要隨地吐痰。

  九、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準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要對著食品咳嗽或噴。

  十二、自覺遵守衛(wèi)生制度。

  十三、抹布專用,經常搓洗,消毒。 食品成品倉衛(wèi)生崗位責任制

  一、食品成品貯存方法:

  1、低溫貯存

  1)冷藏貯存:0℃-10℃條件下貯存 2)冷凍貯存:0℃-29℃條件下貯存

  2、常溫貯存

  貯存基本要求(1)清潔衛(wèi)生(2)通風干燥(3)無鼠害

  二、食品成品貯存庫的衛(wèi)生要求:

  1、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滲水無毒材料鋪石。

  2、庫內保持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有害昆蟲。

  4、高溫冷庫溫度控制在4℃-0℃。 低溫冷庫溫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成品貯存的衛(wèi)生管理

  1、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后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成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成品應與墻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墻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fā)生霉爛,軟化發(fā)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成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敗變質食品和有異味的食品。

  5、某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

  1、負責人 :對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負責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yè)務經營人員的質量教育,保證質量管理方針和質量目標的落實和實施.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全員身體檢查.

  2、管理人員崗位職責: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按時做好營業(yè)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衛(wèi)生工作,確保食品的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污染;建立并管理員工健康檔案,每年負責安排從業(yè)人員的健康檢查,監(jiān)督檢查員工保持日常個人衛(wèi)生;負責監(jiān)督營業(yè)場所和倉庫的溫濕度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確保經營食品的`質量;發(fā)現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應立即解決,或向負責人報告.

  3、購銷人員崗位職責:嚴禁采購法律法規(guī)禁止上市銷售的食品;嚴禁從證照不全的企業(yè)采購食品;進貨時認真查驗供貨者的《營業(yè)執(zhí)照》、《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等;確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質期內,并應定期檢查在售食品的外觀性狀和保質期,發(fā)現問題立即下架,同時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

  一、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加強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實際,制定本條例。

  二、適用范圍:食品加工、餐飲經營及其監(jiān)督管理,均適用本條例。

  三、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店內的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負總責,統(tǒng)一領導、協(xié)調本店內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協(xié)調機制和監(jiān)督管理責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四、食品生產銷售應當具備保障食品安全的設施設備和條件,遠離污染源,并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

  五、依法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并按國家法規(guī)要求辦理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其食品經營范圍與環(huán)境應當符合國家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

  六、生產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劑從合格供應廠商名錄中挑選廠商采購,其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輔材料加工食品。禁止使用無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規(guī)格、配方、保質期和食用方法等標識的預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加工食品。禁止使用不合格原物料生產產品。

  七、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購索證和臺帳制度。

  八、注重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保持加工經營場所內外環(huán)境清潔。按照公司《設備、管道清洗、消毒規(guī)程》落實設備、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潔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按公司ssop《衛(wèi)生標準操作規(guī)程》做好生產場地的清潔工作。

  九、做好食品初加工、貯藏和供應等食品加工過程的'管理,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和衛(wèi)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污染。

  十、嚴格做好食品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和衛(wèi)生知識培訓工作,每年一次送員工到衛(wèi)生防疫站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才能從事本公司的生產操作,凡患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òú≡瓟y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從事加工、服務工作。

  十一、明確內部衛(wèi)生管理職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糾。

  十二、工作人員必須按本店ssop《衛(wèi)生標準操作規(guī)程》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勤剪指甲、勤洗澡、洗衣服。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

  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經營者建立并執(zhí)行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加辛〖、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參加工作。

  三、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四、從業(yè)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五、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涂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衛(wèi)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wèi)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wèi)生設施改善的規(guī)劃。

  三、按有關發(fā)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fā)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yè)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guī)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并執(zhí)行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zhí)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zhí)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協(xié)助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jiān)督、監(jiān)測。

  食品安全檢查制度

  一、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監(jiān)督檢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堅持落實每天檢查各部門、各崗位的衛(wèi)生狀況和崗位責任制的執(zhí)行情況,并作好登記。

  三、每日組織一次衛(wèi)生檢查,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

  四、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

  五、發(fā)現問題,應有人跟蹤改正。

  六、檢查內容應包括食品儲存、銷售過程;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衛(wèi)生和周圍環(huán)境衛(wèi)生。

  七、對損壞的衛(wèi)生設施、設備、工具應有維修記錄,確保正常運轉。

  八、各類檢查記錄必須完整、齊全,并存檔。

  食品從業(yè)人員個人衛(wèi)生制度

  一、從業(yè)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換工作服,進入操作間須戴發(fā)帽,頭發(fā)必須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發(fā),不留長胡須。

  五、平日不染紅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六、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后堅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時嚴禁吸煙。

  八、工作時不要隨地吐痰。

  九、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準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準對著食品咳嗽或大噴嚏。

  十二、自覺遵守衛(wèi)生制度。

  十三、抹布專用,經常搓洗,消毒。

  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一、 本經營單位內經營者應保持場內整潔衛(wèi)生,經營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yè)制定質量衛(wèi)生標準。

  二、 本經營單位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管理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進貨食品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經常查驗上柜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zhí)行食品準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三、 經質量自檢不合格的食品,應立即撤柜停止銷售,進行銷毀或作無害化處理,不得進入本經營單位銷售。

  四、本經營單位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對每天的食品質量自檢結果(包括品種、產地、檢測情況等)進行公示。

  食品采購管理制度

  一、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實行統(tǒng)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yè),可以由企業(yè)總部統(tǒng)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二、采購各類食品應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采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購時應向銷售方索取該批產品有效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四、禁止采購腐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購摻假、摻雜、偽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六、采購人員應記錄采購食品的來源及保管好相關的資料,注意個人衛(wèi)生并隨時接受管理人員檢查。

  不合格食品召回及處理制度

  一、為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消費領域,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影響企業(yè)信譽,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經營者必須認真做好上柜及倉儲食品的經常性檢查,如發(fā)現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須立即撤下柜臺或清除出庫,停止銷售:

  1. 已經變質、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2. 經法定檢測機構和行政執(zhí)法機關檢測為不合格的食品;

  3. 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4. 國家明令禁止生產、銷售的食品和發(fā)現其生產加工的原料、輔助材料、添加劑為不合格產品或違反國家禁令或其生產工藝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

  三、對已經售出的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食品,必須依據銷售臺帳立即召回,并及時向工商部門報告和退還貨款或進行賠償。

  四、對已經售出的嚴重危害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在發(fā)現后一個小時內營業(yè)場所公示,并選擇能夠覆蓋銷售范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示,通知購貨人立即停止銷售、使用,負責將該批產品召回并銷毀。

  五、不合格食品一經退市或召回,不得再次投入市場。

  食品儲存管理制度

  一、食品貯存方法:

  1、低溫貯存

  1)冷藏貯存:0℃至-10℃條件下貯存

  2)冷凍貯存:0℃至-29℃條件下貯存

  2、常溫貯存

  貯存基本要求(1)清潔衛(wèi)生(2)通風干燥(3)無鼠害

  二、食品貯存庫的衛(wèi)生要求:

  1、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滲水無毒材料鋪石。

  2、庫內保持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昆蟲。

  4、高溫冷庫溫度控制在4℃-0℃。

  低溫冷庫溫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貯存的衛(wèi)生管理

  1、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后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應與墻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墻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fā)生霉爛,軟化發(fā)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腐敗變質和有異味的食品。

  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一、安排專人負責廢棄物的處臵、收運、臺賬管理工作。

  二、將廢棄物分類放臵,做到日產日清。

  三、嚴禁亂倒亂堆廢棄物,禁止將廢棄物倒入工作場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四、廢棄物應當實施密閉化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應當具有藥店廢棄物標識,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泄漏、散落。

  五、禁止將廢棄物交由未經相關部門許可的處臵單位或個人處理。

  六、建立廢棄物產生、收運、處臵臺賬,詳細記錄藥店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并定期向相關部門報告。

  七、企業(yè)負責人應實時監(jiān)測廢棄物處臵管理,并對處臵行為負責。

  一、立即搶救: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立即將中毒者送醫(yī)院(120)搶救。

  二、及時報告: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關人員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臵領導小組報告;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自事故發(fā)生之時起2小時內向縣級人民政府衛(wèi)生行政部門(縣衛(wèi)生應急辦)和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縣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報告,報告內容有: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三、保護現場:發(fā)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洋食物。

  四、負責人及有關工作人員,要配合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如實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同時進餐而未發(fā)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點,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五、事故責任追究:對事故延報、謊報、瞞報、漏報或處臵不當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臵領導小組應做好中毒人員的安撫工作,確保不讓事態(tài)擴大,任何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況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投訴處理規(guī)定

  1、接到顧客投訴時,員工必須聆聽,同時將顧客投訴的時間、姓名、住址、聯系電話號碼及投訴主題詳細記錄,并將相關信息及時反饋企業(yè)負責人。

  2、企業(yè)負責人接到投訴信息后,必須做好核實、分析,根據各種投訴性質和程度及時作出相應的處理辦法,限期處理和回復。

  3、將問題處理妥善后,須于2小時內反饋客戶中心,以便跟進驗證和回訪顧客(回訪時效在2個工作日內執(zhí)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

  為規(guī)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 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食品安全標準及對社會和公眾負責的態(tài)度,食堂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jiān)督,承擔社會責任。

  二、公司建立食堂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服務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jiān)督部門的監(jiān)督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jiān)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加工操作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指導,每天開展崗位自查,及時發(fā)現和糾正從業(yè)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七、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發(fā)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八、檢查中發(fā)現同一類問題兩次指出未改進的,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處理。

  九、各種檢查結果記錄歸檔備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

  一、餐廳要保持整潔,餐具擺臺后或顧客就餐時不得清掃地面。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二、發(fā)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可疑變質時,餐廳服務人員應當立即撤換該食品,并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

  三、銷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專用工具分別傳遞食品,專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傳遞食品與收款應分開(專人、專用工具),防止污染。

  四、及時做好臺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掃工作,盛裝垃圾的容器應密閉,垃圾及時處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潔衛(wèi)生。

  五、食品生產經營者嚴格按照要求收集處理廢棄油脂。

  從業(yè)人員健康及衛(wèi)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yè)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參加工作。杜絕先上崗后體檢,不得超有效期使用《健康證》。

  二、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食品生產經營者應依法建立從業(yè)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yè)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jiān)督管理,及時組織辦理《健康證》和新上崗人員辦證,組織每日人員晨檢,督促以上“五病”人員調離。

  四、從業(yè)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guī),掌握本崗位要求,養(yǎng)成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嚴格規(guī)范操作。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fā)梳理整齊置于帽后,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五、嚴格按規(guī)范洗手。工作人員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確操作。

  六、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發(fā)、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huán)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七、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組織職工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并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八、從業(yè)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九、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含新參加和臨時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yè)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一、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GB2760—20xx1《食品添加劑使用衛(wèi)生標準》或衛(wèi)生部公告名單規(guī)定的品種及其使用范圍、使用量,杜絕使用《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中物品的現象。

  二、不得以掩蓋食品腐敗變質或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劑而降低了食品質量和安全要求。餐飲經營單位加工經營食品為現制現售模式,盡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劑,確須使用的,應在限量范圍內使用。

  三、采購使用的明礬、泡打粉、小蘇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劑包裝標簽上應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劑”字樣,食品添加劑的具體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條的規(guī)定。

  四、購入食品添加劑時,須索證索票并登記臺賬。應索取生產許可證明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yè)須取得省級發(fā)放的食品生產許可證。

  五、嚴禁違法使用硼酸、硼砂、廢棄食用油脂、工業(yè)用料等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禁止餐飲業(yè)服務單位(包括食堂、食品攤販等)及個人購買、儲存、使用亞硝酸鹽。含檸檬黃、日落黃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可用于面點、糕點、肉類加工

  六、油條、糕點、面食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鋁膨松劑,應嚴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鋁含量超標。糕點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鈉等防腐劑。

  七、餐飲業(yè)使用食品添加劑的人員需經過專業(yè)培訓。使用食品添加劑應配備專用稱量工具,嚴格按限量標準使用。存放食品添加劑,必須做到專柜、專架,定位存放,并上鎖,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不得與非食用產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八、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劑須有使用記錄。

  食品采購索證驗收管理制度

  一、餐飲單位在采購食品等涉及人體健康安全的產品時,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安全檢驗合格證明或化驗單、檢驗檢疫合格證或購物憑證(發(fā)票、收據、信譽卡)等。

  二、餐飲單位應建立產品索證記錄,設專(兼)職人員負責管理產品索證工作。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餐飲單位應索證和進貨驗收的產品種類包括:

 。ㄒ唬╊A包裝和非預包裝的糧油米面副食品、調味品等;

 。ǘ┬迈r肉類、蔬菜等食用農產品;

  (三)食品添加劑。

  四、采購的食品及原料在入庫前,庫管員應對其索證情況進行審核,并對其食品安全質量情況進行感官檢查。對肉類、定型包裝食品、農副產品等非定型包裝食品及原料進行檢查。

  上述產品如有問題,不簽收,不入庫。

  五、認真做好包括進貨名稱、數量、索證情況、感官檢查等項目的驗收記錄,并妥善保存,以備查考。

  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應當按照要求洗凈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

  二、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的餐飲具,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fā)泡餐飲具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三、采購使用集中消毒企業(yè)供應的餐具、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憑證;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飲用具、清洗餐飲具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wèi)生標準并按要求留存票證。

  四、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qū)域(或專間)及設備,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不得與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五、《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方法》應張貼上墻,從業(yè)人員必須掌握正確的清洗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劑洗、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應至少用“一沖刷、二消毒、三沖洗”的程序進行,并注意要徹底清洗干凈,防止藥物殘留。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六、消毒后的餐飲具應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并符合有關消毒衛(wèi)生標準。

  七、清洗消毒后的餐飲具,應及時放入專用密閉式餐飲具保潔柜(間)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保潔柜有明顯“已消毒”標記,柜內潔凈、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定位存放。

  八、每餐收回的餐飲具,要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結束,應及時清理衛(wèi)生,做到內外清潔。

  九、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每次記錄《餐飲具消毒及檢查記錄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明確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具體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進貨查驗的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并保留相關證明的復印件備查。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證明文件并復印備查);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進技術手段,記錄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記錄事項。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簽名稱、規(guī)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經營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查驗記錄方式及時間;操作辦法;制度落實人等。

  二、食品貯存管理和散裝食品標簽標注制度

  主要內容:

  1、食品貯存場所設專門區(qū)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有隔離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臺和層架,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設施;散裝食品要有專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標簽標注制度要求。

  2、食品貯存場所、經營場所與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食品區(qū)和非食品區(qū)、食品區(qū)內預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冷凍、冷藏、保鮮食品應具有明顯區(qū)分或隔離標志(食品專柜)并保持清潔;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以防止污染。

  3、銷售散裝食品做好標簽標注工作,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清洗,消毒。

  三、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主要內容:

  食品經營從業(yè)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規(guī)定;加辛〖、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yè)人員。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wèi)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四、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制度

  主要內容:

  1、聘請有關部門人員,不定期對食品從業(yè)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衛(wèi)生管理,衛(wèi)生法律、法規(guī),腸道傳染病的預防等衛(wèi)生知識,以提高員工的食品安全防護素質。

  2、組織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培訓班學習,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堅持每月對食品從業(yè)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對不能達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后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4、對培訓情況記入培訓檔案并保存。

  五、食品安全檢驗制度

  主要內容:商場、大型超市應當配備快速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快速抽樣檢測。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經營。

  六、運輸工具安全、無毒、無害、清潔制度

  主要內容:

  明確食品經營貯存、運輸、裝卸等環(huán)節(jié)容器、工具和設備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者貯存、運輸和裝缷食品時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內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yè)應當建立并執(zhí)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yè)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fā)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三、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并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四、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q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五、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八、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制度

  主要內容:

  成立機構、組成人員,明確各自責任;定期檢查本企業(yè)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如何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fā)生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及時向工商、衛(wèi)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主要內容:

  (一)堅決貫徹執(zhí)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zhí)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guī)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個環(huán)節(jié),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臺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發(fā)布虛假廣告、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guī)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偽造食品產地,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八)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于社會監(jiān)督。

  企業(y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從業(yè)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yè)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不得先上崗后體檢。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3.食品經營服務提供者應依法建立從業(yè)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yè)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jiān)督管理,及時組織健康年檢及新上崗人員健康檢查,組織每日人員晨檢,督促以上“五病”人員調離。

  4.從業(yè)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guī),掌握本崗位要求,養(yǎng)成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嚴格規(guī)范操作。經營餐飲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fā)梳理整齊置于帽后,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嚴格按規(guī)范洗手。工作人員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確操作。

  6.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發(fā)、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huán)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7.食品經營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職工參.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8.從業(yè)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從事餐飲服務工作。從業(yè)人員包括餐飲業(yè)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從事食品采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9.建立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并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wèi)生設施改善的規(guī)劃。

  3、按有關發(fā)放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fā)食品經營許可證,無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含新參加和臨時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yè)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5、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對本單位貫徹執(zhí)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7、執(zhí)行食品安全標準。

  8、協(xié)助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jiān)督、監(jiān)測。

  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1、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qū);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服務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jiān)管部門的監(jiān)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2、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3、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jiān)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4、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5、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guī)范。

  6、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fā)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食品經營過程從食品采購、運輸、驗收、貯存、銷售各環(huán)節(jié)以及現場加工食品的場所、設施、人員的基本衛(wèi)生要求和管理準則。

  1、食品經營衛(wèi)生管理要求

  食品經營者應保證經營環(huán)境、設施設備、人員滿足食品經營衛(wèi)生要求。食品經營者應對所經營食品安全進行承諾。經營單位應設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門或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經營衛(wèi)生管理。食品經營者應當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訓。經營單位應建立與食品經營相關的衛(wèi)生管理制度。

  2、采購

  應建立食品采購制度。包括供貨商的選擇和評價、采購流程、食品驗收標準等內容。應設立食品采購質量控制部門,對供應商的合法資質、生產能力、加工條件、衛(wèi)生狀況、質量管理水平、信用資質等進行評價,并建立合格供方檔案。應查驗供貨者的營業(yè)執(zhí)照、生產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等相關證明文件,并存檔備案。采購實行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應具有食品生產許可證QS標志。

  3、運輸

  應建立食品運輸制度。明確送貨人員在食品運輸過程中對于車輛衛(wèi)生、食品衛(wèi)生的質量安全職責。食品運輸應采用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運輸工具,應保持清潔和定期消毒。車廂內無不良氣味、異味。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運輸包裝材料或容器應完整、清潔、無污染、無異味、無有毒有害物質,達到相關食品衛(wèi)生標準要求,且應具有一定的保護性,在裝卸、運輸和儲存過程中能夠避免內部食品受到機械或其他損傷。散裝的食品應該具備符合安全衛(wèi)生和運輸要求的獨立外包裝。冷藏食品的運輸可采用冷藏車、保溫車、冷藏列車、冷藏船、冷藏集裝箱等運輸工具。一般情況下,允許冷藏溫度接近的多種食品拼箱裝運.應查驗索取供應商提供的營業(yè)執(zhí)照、食品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明及認證證書,并備案。實行統(tǒng)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yè),可以由企業(yè)總部統(tǒng)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貨證不符的應拒收或單獨存放并做好標識;應檢查標識是否清楚、正確,標識不清楚的單獨應存放。

  4、銷售

  應建立食品安全銷售管理制度。明確銷售人員在食品銷售過程中的質量安全責任。應有與經營食品品種、規(guī)模相適應的銷售場所。營業(yè)場所應布局合理,與生活等區(qū)域分開。應有與經營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銷售設施設備。食品銷售有溫度要求的應配備銷售冷凍食品必備的冷藏庫(柜)、冷凍(庫)柜等設施設備。銷售場所應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和消毒的設施設備。照明設備安裝在食品的正上方應使用防爆型照明設備。與食品表面接觸的設備與用具,應無毒、無害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fā)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復清洗和消毒的材質制造。銷售場所應進行定期衛(wèi)生檢查和清潔,冷藏、冷凍庫(柜)應當定期維護保養(yǎng)、清洗、清除異味,溫度指示裝置應當定期校驗。銷售冷藏、冷凍食品應按食品標簽明示的溫度進行控制,超出溫度、濕度規(guī)定應及時采取措施。應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銷售的食品應分類上架擺放或墊離,不應落地碼放。上架銷售的食品必須嚴格控制在保質期內,做到先進先出,并為消費者預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銷售預包裝食品不應延長原有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不應拆封后重新包裝或散裝銷售。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應以破壞性方式處理銷毀,并記錄。應建立食品銷售臺賬,記錄銷售食品的基本情況。

  5、設備與工具衛(wèi)生要求

  加工用設備和工具的構造應有利于保證食品衛(wèi)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檢查,避免因構造原因造成潤滑油、金屬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質滯留于設備和工具中。食品容器、工具和設備與食品的接觸面應平滑、無凹陷或裂縫,設備內部角落部位應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積。設備的擺放位置應便于操作、清潔、維護和減少交叉污染。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應分開并有明顯的區(qū)分標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動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開并有明顯的區(qū)分標志。

  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yǎng)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wèi)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衛(wèi)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wèi)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yè)后檢查一次衛(wèi)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衛(wèi)生檢查記錄備查。

  3、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yè)人員衛(wèi)生操作程序,逐步養(yǎng)成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習慣和衛(wèi)生操作習慣。

  4、單位衛(wèi)生管理人員每周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fā)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5、建立加工操作設備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guī)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于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后應洗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5),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6、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yǎng)制度,并按規(guī)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tài)。

  7、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8、用化學消毒的設備及工具消毒后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9、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10、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衛(wèi)生標準,無毒無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潔。

  11、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運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污垢、見本色。

  12、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13、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14、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1、公司嚴禁采購下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三)營養(yǎng)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四)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六)未經動物衛(wèi)生監(jiān)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七)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九)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十)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規(guī)定的食品;

  (十二)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guī)定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2、檢查預包裝食品包裝的標簽是否標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規(guī)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四)保質期;

  (五)產品標準代號;

  (六)貯存條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八)生產許可證編號;

  (九)法律、法規(guī)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guī)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yǎng)成分及其含量。

  3、采購食品時應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采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禁止采購《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的禁止采購的不合格食品。

  4、嚴格執(zhí)行索證索票制度。

  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貨采用計算機管理,須建立電子臺帳。

  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fā)商或廠家相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柜,按照供貨商、進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內容,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賬管理。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票據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1、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qū)分存放區(qū)域,不同區(qū)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3、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4、有專門的食品庫房儲存食品,庫房周圍保證無污染源。食品貯存場所應當防止食品污染,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蟲、防塵等設施。庫房內的溫度、濕度應符合原輔材料、成品及其他物品的存放要求。食品與非食品、原料與成品、直接入口食品與非直接入口食品應分開貯存,整齊放置,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存放隔墻、離地距離均應在10厘米以上。

  5、建立入、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后分類存放,先進先出。各類食品要按品種分開存放。冷藏、冷凍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溫度范圍要求。

  6、對貯存、銷售的食品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并做好相關記錄。

  7、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qū)分標識,設可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計,定期除霜(不得超過1cm)、清潔和保養(yǎng),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范圍要求。

  8、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9、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10、除冷庫外的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設施。

  廢棄物處置制度

  1、與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服務企業(yè)簽訂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經營協(xié)議。

  2、安排專人負責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收運、臺賬管理工作。

  3、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4、禁止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5、廢棄物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應當具有餐廚廢棄物標識,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泄漏、撒落;

  6、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

  7、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yǎng)畜禽。

  8、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并定期向餐飲監(jiān)督部門及環(huán)保部門報告。

  9、發(fā)現餐飲服務環(huán)節(jié)違法違規(guī)處置餐廚廢棄物的,應第一時間向當地餐飲監(jiān)督部門及環(huán)保部門舉報。

  10、企業(yè)負責人應實時監(jiān)測單位餐廚廢棄的處置管理,并對處置行為負責。

  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

  定期檢查所經營的食品中是否有不合格食品,發(fā)現不合格食品,要及時退市。對保質期不足一個月的食品,每周檢查一次;對保質期不足一周的食品,每日檢查一次。

  設立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專區(qū),及時將不合格食品及有關部門公告的不合格食品下架,放入專區(qū)以待處理。

  設立不合格食品退市登記臺帳,對不合格食品的下架日期、食品名稱、規(guī)格、退市原因、處理情況等如實記錄,對過期食品不得更改生產日期、保質期。要與上級批發(fā)商之間履行交接手續(xù),由批發(fā)商或者生產者在退市登記臺帳中填寫有關內容并簽字。

  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1、如發(fā)生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要立即啟動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2、如發(fā)生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必須在第一時間(自事故發(fā)生之時起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的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衛(wèi)生局報告。

  3、保護現場,保留樣品。(立即停止銷售和食用可疑食物;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廚房操作間。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留樣,以便有關部門采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據)。

  4.負責組織將病人送往醫(yī)院進行搶救,確保在第一時間保證病人的生命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把病人控制在最小的范圍。

  5、如實反映情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和衛(wèi)生局執(zhí)法人員到達后立即提取42小時的留樣并配合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等部門進行調查;配合其他部門進行有效的工作)。

  6、事后應根據衛(wèi)生監(jiān)督部門的指導對場所物品進行消毒處理。

  食品批發(fā)銷售記錄制度

  如實記錄批發(fā)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銷售票據。并且向購貨者開具載有前款規(guī)定信息的銷售票據或清單,同時加蓋印章或簽字。企業(y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本公司建立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第一條加強對企業(yè)職工人員安全知識培訓室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經營企業(yè)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內容,本公司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經營活動有關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二條培訓目的:

  (一)加強本公司員工的食品安全培訓,強化員工的食品安全意識,增強職業(yè)素養(yǎng),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通過對食品安排知識的培訓和學習,本公司員工要明確自身的安全責任,特別要明確食品經營企業(yè)是食品安全企業(yè)第一責任人。

  (三)積極展開對本公司員工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本公司食品經營安全。

  第三條培訓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規(guī)和部門規(guī)章。

  第四條培訓方式: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以企業(yè)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員工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本公司培訓,并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第五條培訓時間:本公司規(guī)定員工每周對食品安全內容進行自學,每月組織一次集中學習,每季度組織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按照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六條培訓要求:本公司員工要端正態(tài)度、明確目的,認真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培訓。本公司員工不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還要掌握與本崗位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各項標準的具體制定。

  第七條對新錄用員工及轉崗員工在上崗前須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第八條對培訓結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安全依據,并作為員工晉級、加薪和獎懲等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九條對本公司食品安排知識培訓及學習情況建立培訓檔案,對組織和參與情況、學習情況進行匯總、歸納、整理并進行歸檔。檔案保存期限不低于兩年。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

  一、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燒熟煮透,食品的中心溫度達70C到。以上。

  二、需要再利用的,應當按照相關規(guī)范采取熱藏或者冷藏方式存放,并在確認沒有腐敗變質的情況下,對需要加熱的食品經高溫徹底加熱后食用。

  三、盛放調味料的容器應保持清潔,使用后加蓋存放,標注預包裝調味料的生產日期、開封日期及保質期等內容。

  四、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在達到預期效果的前提下盡可能降低使GB2760用量。如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符合規(guī)定。不得使用亞硝酸鹽。

  五、炸油直接接觸的`設備、工具內表面應為耐腐蝕、耐高溫的材質(如不銹鋼等)。

  六、選擇熱穩(wěn)定性好、適合油炸的食用油脂。油炸食品前,應盡19(ΓC°可能減少食品表面的多余水。油炸食品時,油溫不宜超過油量不足時,應及時添加新油。

  七、定期過濾在用油,去除食物殘渣。定期拆卸油炸設備,進行清潔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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