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計量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計量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計量管理制度1
1、推廣使用法定計量單位,執(zhí)行計量實施細則,按計量法規(guī)搞好計量工作。
2、各車間每月按實際需用報計量器具領用計劃,由計量員統(tǒng)一整理后報綜合辦公室。
3、各車間新領計量器具的說明書等資料,由計量員交資料室統(tǒng)一保管。
4、各車間建立完整的計量器具臺帳,與現場和公司計量器具總臺帳相符。計量員必須掌握現場計量器具使用情況,有變動及時上報。
5、使用計量器具的人員須了解其性能、使用范圍、注意事項,要愛護計量器具,嚴禁超溫、超壓、超載運行,防止損壞其精度。
6、使用中的計量器具,必須按檢定周期按時送檢,未經檢定或超期未檢以及檢定不合格或無合格印證和計量器具一律不準使用。
7、各車間計量器具報廢、檢定、反饋等通知單,由各車間計量員統(tǒng)一交資料室保存。
8、對檢定期應檢定而未及時送檢,使用中造成數據誤差的'事故責任者,要給予一定處罰。
9、計量員對使用、送檢等情況進行總結,及時修改臺帳,填寫相應表格。并于當月25日前送交綜合辦公室。
10、不定期進行現場檢查,對于不能按要求使用、保管計量器具的車間,給予一定處罰。
11、有關人員應認真填寫使用維修、事故記錄,并妥善保管,不經管理人員同意,不得私自外借計量器具。
12、計量器具搬運及拆卸時,要小心謹慎,不得無故損壞。
計量管理制度2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公司的科學管理和現代化管理,根據gb/t15498-20xx《企業(yè)標準體系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體系》的要求和我公司現行機構設置具體情況,現制定《計量管理標準》。
本標準由龍海市供電公司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由龍海市供電公司客戶服務中心計量班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
審核:
審定:
審批:
本標準由龍海市供電公司客戶服務中心計量班負責解釋。
計量管理標準
1主要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龍海市供電公司計量工作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龍海市供電公司的計量管理工作。
2引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電力工業(yè)發(fā)供電企業(yè)計量工作定級、升級實施細則》
3管理職能
成立以分管經理或總工程師為主、各有關部室領導、計量專責人為成員的計量管理領導小組,并建立建全管理網絡。在公司計量管理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客戶中心是公司計量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設計量專責人一名,負責全公司計量管理和計量網的日常管理工作。
3.1職責
3.1.1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計量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法規(guī)制度,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3.1.2繪制本公司的計量網絡圖。
3.1.3根據生產和經營管理需要,制定本單位的檢定管理辦法和規(guī)章制度,編制本單位管理的計量器具明細目錄及相應的檢定周期,保證使用中的計量器具定期檢定和最高標準的按時送檢,保證量值傳遞可靠。
3.1.4統(tǒng)一管理的計量器具、計量設施,負責計量技術工作。
3.1.5開展計量測試,提供計量保證。
3.1.6負責計量人員的技術培訓與考核,并負責本單位的計量工作定級、升級的初評和申報。
3.2權限
3.2.1審查全公司計量器具檢定計劃。
3.2.2審查屬于固定資產的計量器具的更新報廢,審查非固定資產的計量器具更新、報廢。
3.2.3對未經審核批準而購置的計量器具,有權給予否定,并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
3.2.4未經審核批準而添設的計量器具,材料部門有權不予采購。
3.2.5對無證和超期的計量器具,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使用。
3.2.6制止違反計量法和本標準的行為。
3.2.7處理計量糾紛。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計量器具的購置
4.1.1各單位添置計量器具,應先寫出申請購置計劃,經計量負責人審核匯總報計量管理部門審批列入計劃下達執(zhí)行。
4.1.2計量器具的采購由材料部門負責、特殊情況經領導批準后,方可由主管部門辦理。
4.2計量器具的入庫檢驗
4.2.1采購的計量器具必須有cmc標志,經計量專責人和有關技術人員檢定,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入庫。
4.2.2計量器具入庫必須開箱檢查,不合格的應付上退貨原因和檢定數據,交材料部門辦理退貨。
4.3計量器具的領用和在用計量器具的檢定。
4.3.1各單位需要計量器具時,按材料管理標準辦理出庫領用手續(xù)。驗收合格后建卡、立戶、編號。4.3.2對在用的標準計量器具,由公司計量負責人編制周檢計劃,并督促執(zhí)行。
4.3.3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由計量部門填寫歷史記錄卡和原始記錄,并簽發(fā)合格證和檢定證書。對檢定不合格的計量器具則應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4.3.4計量器具的檢定
按“計量器具檢定管理標準”執(zhí)行。
4.4計量器具的修理
4.4.1標準計量器具和測試計量器具的修理,必須送法定檢定機構或取得計量器具修理許可證的修理單位進行。
4.4.2不能檢修的計量器具,應征得單位領導的同意后,進行委外檢修。
4.4.3修理后的計量器具達不到原來的精度,而符合較低級別的精度時,可降低使用標準、并有明顯的標志,若達不到規(guī)定的最低精度時,則應辦理報廢手續(xù)。
4.4.4計量器具修理前后都要經計量人員檢定。檢定結果填入歷史記錄卡。
4.5計量器具的報廢
4.5.1在現有的設備和技術條件下,不能修復到原有的精度或精度已降低到最低限度時,即可提出報廢。對于改型、淘汰的'計量器具,不受任何限制,可隨時報廢。
4.5.2屬于固定資產的計量器具報廢,由使用單位向客戶中心提出申請報廢的報告,經分管公司批準后,方可報廢。屬低值易耗品的一般計量器具的報廢,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能報廢。
4.5.3報廢后的計量器具,要貼有“報廢”字樣的標簽,并隔離存放,銷毀器具歷史記錄卡及其它管理資料。不得重新使用。
4.6計量器具的封存
4.6.1對長期不用的計量器具可報公司計量專責人,申請封存。
4.6.2對批準封存的計量器具應進行清洗,加封條。
4.6.3已封存的計量器具。在封存期內任何人不準擅自啟封,如急需使用可向公司計量專責人提出,批準后方可啟封。
4.6.4計量器具啟封后,要按鑒定規(guī)程規(guī)定的檢定項目進行檢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7計量器具的使用、維護、保養(yǎng)。
4.7.1計量器具的使用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a經計量檢定合格,并具有有效合格證。
b具有符合規(guī)定的環(huán)境條件。
c具有符合等級的,有效檢定的人員。
d具有完整的管理制度。
4.7.2標準器具、精密儀器設專人管理,嚴格按照說明書及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未取得檢定人員證書者不得擅自動用計量設備。
4.7.3計量器具要落實專人,每周依次維護,并定期組織檢查評比,以使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狀態(tài)。
4.7.4使用標準器具,精密儀器,應做好記錄。常用計量器具每次用后應擦凈、涂油,不常用的計量器具應注意保養(yǎng)。
4.7.5存放計量器具的場所,要整潔、衛(wèi)生、溫度,濕度要符合規(guī)程要求。對易變型的要分類存放,妥善保管,嚴禁流放。
4.7.6選用計量器具要合理,使用得當,嚴禁摔、碰、砸,用后分類保養(yǎng),并恢復正常狀態(tài)。
4.7.7在用計量器具必須有計量檢定證書,發(fā)現檢定證書丟失或超期者要查明原因,辦理補證手續(xù)。
4.7.8在用計量器具發(fā)生故障時,應及時向客戶中心匯報。對大型、精密貴重計量器具,發(fā)生故障時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拆修,并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4.8計量器具的資料管理
4.8.1所有被檢計量器具,必須有檢定原始記錄。數據記錄清楚、準確、齊全、完整。
4.8.2記錄本要有檢定人,審核人簽名、審核人必須是檢定負責人。
4.8.3最高標準計量器具的所有原始記錄,隨機技術資料,說明書一律交公司檔案室統(tǒng)一保管。
4.8.4各計量室檢定的原始記錄,應保留三年。
4.9計量技術管理
4.9.1計量管理部門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強制檢定目錄和依法管理目錄,建立計量器具管理目錄,清冊(分賬)周檢計劃和抽檢計劃及完成情況統(tǒng)計表,繪制量值傳遞系統(tǒng)圖。
4.9.2計量管理機構指定并認真執(zhí)行各項計量管理制度,計量管理制度有:
4.9.2.1公司計量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
4.9.2.2計量器具周期檢定制度。
4.9.2.3計量標準室、檢修室、儀表室等管理制度。
4.9.2.4各級計量人員崗位責任制和經濟責任制。
龍海市供電公司20xx-12-01發(fā)布20xx-01-01實施
q/302z-215.001-20xx
4.9.2.5計量器具使用、維護、保養(yǎng)制度。
4.9.2.6計量器具檢定、測量、修理勞動工時定額標準。
4.9.2.7計量采購、入庫、流轉、降級、報廢制度。
4.9.2.8計量(測量)原始記錄,統(tǒng)計報表管理制度。
4.9.2.9計量檔案,技術資料使用保管制度。
4.9.2.10能源計量管理制度。
4.9.2.11計量人員考核、評比、獎懲制度。
4.9.2.12計量器具抽檢等制度。
5檢查與考核
5.1計量管理工作由公司計量管理部門進行定期檢查與考核。
5.2公司計量負責人按時對檢查情況進行匯總整理,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計量領導小組審查。
5.3獎懲
本標準所列各項管理事項分別納入各部門各崗位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并與業(yè)績考核辦法掛鉤考核。
計量管理制度3
一、目的:計量器具是公司制造產品時量值傳遞的主要工具,為加強計量器具的管理,為公司質量目標提供有力保證,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本公司所有計量器具的采購、入庫、發(fā)放、流轉、封存、停用、報廢、校驗工作都應遵循本管理辦法。
三、職責:本辦法的主要責任者為計量器具管理人員(技質部設專人負責),其次為采購人員、倉庫管理人員及使用人員。
四、計量器具采購、入庫、發(fā)放、流轉、校驗管理:
(一)采購
1、購置申請計劃由使用部門提出,并填寫“物資申購單”。
2、申請者必須在“物資申購單”上注明計量器具名稱、規(guī)格、型號。
3、“物資申購單”由技質部部長審核,生產副總及總工確認。
4、采購人員根據使用部門的要求進行采購。
(二)入庫
1、計量器具到貨后,應通知計量管理員驗收,查對說明書,合格證,原始資料及附件應齊全,經檢驗合格方可入庫;如檢驗不合格,應立即通知采購和財務部門,辦理拒付,退換或退貨手續(xù);新購進的計量器具、儀器,已超過出廠檢定期的,要送計量質資部門檢定合格方可使用。
2、國內生產的'計量器具生產廠家必須有計量器具生產許可證。
3、經檢驗合格的計量器具入庫后,倉庫人員應進行編號登記建帳。計量器具資料由計量管理員負責存檔,并根據說明書制定操作規(guī)程。
(三)發(fā)放
1、使用部門填寫“領料單”到倉庫領用,“領料單”須經部門負責人和計量管理員簽字。
2、凡屬計量器具,出庫后應到計量管理員處登記、編號。
(四)流轉
1、計量器具如因生產任務或工作場所變動而需要流轉,使用單位和使用場所時,由計量器具原領用部門到倉庫辦理相應的手續(xù)。
(五)校驗
在用的計量器具、檢驗設備必須執(zhí)行周期檢定制度,檢定不
合格的不得使用。周期受檢率必須達成100%,周期合格率在95%以上,并建立校驗記錄臺帳。
(六)計量器具的封存、停用、報廢:
1、封存:因生產經營調準等因素而不用的計量器具,經計量管理員核實,企業(yè)分管領導批準后,貼上封存標志。封存后禁止投入使用,若要重新啟用,則須經重新檢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2、停用:在用計量器具發(fā)生故障,在短期內無法修復的,計量管理員應立即報技質部負責人同意后停用,期間任何人不得擅自啟用,修復后應由計量檢定部門檢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3、報廢:凡已失準的計量器具,且不能修復,由計量管理員根據計量檢定部門出具的數據辦理報廢手續(xù),對報廢的計量器具做廢舊物資處理,嚴禁報廢的計量器具流入使用,申請報廢期間,不得使用失準的計量器具。
五、責任
1、計量儀器使用人必須妥善保管計量儀器,嚴格按照儀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如發(fā)生遺失或人為損壞,則根據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照價賠償。
2、凡使用封存、停用、報廢計量儀器的,除對當事人處以罰款100元/次,并對因計量產生的質量后果負責。
六、本辦法自總經理簽發(fā)之日起實行。
計量管理制度4
。ㄒ唬┰紤{證必須具備下列內容:
1、原始憑證的名稱
。、原始憑證的的填制日期和編號
。、接受憑證單位的名稱
4、經濟業(yè)務內容摘要
5、經濟業(yè)務的實物數量和金額及收付款方式
。丁⑻钪茟{證單位的.名稱及填制人員、經辦人員的簽章
(二)原始憑證的填制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記錄真實
。病热萃暾
。、填制及時
4、書寫清楚
。ㄈ┰紤{證的審核
。、合法、合理性的審查
。、完整、正確性的審查,以合法憑證審核憑證有關數量、單價、金額是否正確無誤。
。、自制原始憑證應有經手人、填制人、負責人的簽名。必須按符合規(guī)定的要求填制。
計量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加強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監(jiān)督管理,保障國家計量單位制的統(tǒng)一和量值的準確可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監(jiān)督管理必須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是指各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依法設置或者授權建立并經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組織考核合格的計量檢定機構。
第三條 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對全國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實施統(tǒng)一監(jiān)督管理。
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對本行政區(qū)域內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實施監(jiān)督管理。
第四條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應當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計量法律、法規(guī),保障國家計量
單位制的統(tǒng)一和量值的準確可靠,為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依法實施計量監(jiān)督提供技術保證。
第五條 申請作為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哂蟹ㄈ速Y格,或者有獨立建制,其負責人應當有法人代表的委托書,能獨立公正地開展工作;
。ǘ┰谏暾堥_展的項目上有相應的技術水平和計量管理能力;
。ㄈ┯信c其申請開展的項目相適應的計量基、標準裝置和配套設備;
。ㄋ模┯信c其申請開展的項目相適應的計量檢定人員和計量管理人員;
(五)有能保證申請開展的項目正常進行的工作環(huán)境和設施;
(六)有相應的質量保證體系。
第六條 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負責受理下列計量檢定機構的考核申請并組織考核:
。ㄒ唬﹪屹|量技術監(jiān)督局依法設置或者授權建立的國家級計量檢定機構;
。ǘ┦〖壻|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依法設置的省級計量檢定機構。
第七條 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負責受理本行政區(qū)域內下列計量檢定機構的考核申請并組織考核:
。ㄒ唬┦〖壻|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依法設置的省級以下(不含省級,下同)計量檢定機構;
。ǘ┦〖壻|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授權建立的計量檢定機構。
省級以下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授權建立的計量檢定機構,由當地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受理考核申請和組織考核的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
第八條 計量檢定機構的考核或者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復查考核按照國家計量技術規(guī)范《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規(guī)范》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條 計量檢定機構的考核或者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復查考核由組織考核的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指派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評員和特邀專家承擔。
第十條 經考核合格的計量檢定機構由組織考核的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批準并頒發(fā)計量授權證書。
經考核不合格的,應當進行整改,整改期為三個月;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不得開展申請授權項目的工作。
第十一條 計量授權證書的有效期由授權部門決定,最長不得超過五年。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在有效期滿前六個月應當向授權的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提出復查考核申請,經復查合格的,換發(fā)計量授權證書。
經復查不合格的,應當限期三個月整改;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不得換發(fā)計量授權證書。
第十二條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需要新增授權項目,應當向授權的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提出新增授權項目申請,經考核合格并獲得授權證書后,方可開展新增授權項目的工作。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需要終止所承擔的授權項目的工作,應當提前六個月向授權的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未經批準,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不得擅自終止工作。
第十三條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根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授權履行下列職責:
(一)研究、建立計量基準、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或者本專業(yè)項目的計量標準;
。ǘ┏袚跈喾秶鷥鹊牧恐祩鬟f,執(zhí)行強制檢定和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檢定、測試任務;
(三)開展校準工作;
。ㄋ模┭芯科鸩萦嬃繖z定規(guī)程、計量技術規(guī)范;
。ㄎ澹┏修k有關計量監(jiān)督中的技術性工作。
第十四條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一)偽造數據;
。ǘ┻`反計量檢定規(guī)程進行計量檢定;
。ㄈ┦褂梦唇浛己撕细窕蛘叱^有效期的計量基、標準開展計量檢定工作;
(四)指派未取得計量檢定證件的人員開展計量檢定工作;
。ㄎ澹﹤卧、盜用、倒賣強制檢定印、證。
第十五條 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應當加強對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監(jiān)督,主要內容包括:
。ㄒ唬┍巨k法規(guī)定內容的執(zhí)行情況;
。ǘ斗ǘㄓ嬃繖z定機構考核規(guī)范》規(guī)定內容的執(zhí)行情況;
。ㄈ┒ㄆ诨蛘卟欢ㄆ趯λㄓ嬃炕藴薁顩r進行賦值比對;
(四)用戶投訴舉報問題的查處。
第十六條 對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監(jiān)督中發(fā)現的問題,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應當認真進行整改,并報請組織實施監(jiān)督的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仍不合格的,暫停其有關工作;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其計量授權證書。
第十七條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予以警告,并處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ㄒ唬┪唇涃|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授權開展須經授權方可開展的工作的;
。ǘ┏^授權期限繼續(xù)開展被授權項目工作的。
第十八條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予以警告,并處一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其計量授權證書:
。ㄒ唬┻`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未經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授權或者批準,擅自變更授權項目的;
。ǘ┻`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一、二、三、四項規(guī)定之一的。
第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五項規(guī)定,偽造、盜用、倒賣強制檢定印、證的,沒收其非法檢定印、證和全部違法所得,并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本辦法規(guī)定的行政處罰,由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決定。吊銷計量授權證書,由發(fā)證部門決定。
第二十一條 從事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監(jiān)督管理的國家工作人員違法失職、一營私舞弊,情節(jié)輕微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 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接受考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承擔考核工本費。組織考核的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二十三條 與本辦法有關的計量檢定機構考核申請書、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復查考核申請書、變更授權項目申請書以及計量授權證書的式樣由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統(tǒng)一制定。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計量管理制度6
本制度規(guī)定了計量實驗室的崗位管理制度、計量標準使用維護管理制度、量值溯源管理制度、環(huán)境條件及設施管理制度、計量檢定規(guī)程或技術規(guī)范管理制度、原始記錄及證書管理制度、事故報告管理制度、計量標準文件集管理制度和安全衛(wèi)生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計量標準實驗室的管理。
本制度符合JJF1033-20xx《計量標準考核規(guī)范》要求。
1 實驗室崗位管理制度
本制度規(guī)定了計量實驗室工作人員的崗位責任制;以達到明確職責范圍,落實責任,保證計量檢定/校準工作的公正、準確、可靠。
1.1 計量實驗室負責人崗位責任制
1.1.1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計量工作的法令、法規(guī)和條例,了解計量檢定和本部門工作人員的思想、業(yè)務能力、崗位技術狀況。
1.1.2 負責對本部門人員的工作進行統(tǒng)一調配,并對本部門檢定人員的工作質量進行全面審核、檢查。
1.1.3 負責對本部門測量設備、標準器的管理和使用,對本部門的工作進度、技術資料歸檔及室內外衛(wèi)生、安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1.1.4 負責對檢定/校準證書的批準簽發(fā)。
1.2 計量標準負責人崗位責任制
1.2.1計量標準負責人應熟悉本職業(yè)務,努力鉆研業(yè)務技術,掌握計量檢定和修理操作技能,了解該專業(yè)的最新發(fā)展趨勢。
1.2.2 負責計量標準新增項目籌建,維持計量檢定正常運行、持續(xù)改進。
1.2.3按照本專業(yè)項目分工,負責計量標準項計量特性的研究、測量不確定度的評估,并指導該計量標準的檢定員進行正確的量值傳遞工作,解決計量檢定中的技術難題。
1.3 計量檢定、校驗(核驗)員崗位責任制
1.3.1 檢定人員應按專業(yè)分工負責本專業(yè)的量值傳遞,計量檢定和修理。1.3.2 檢定人員對所從事的檢定項目、出具的數據負責。
1.3.3 努力鉆研業(yè)務掌握技術理論,熟練計量檢定和修理等操作技能,并持有從事該項檢定工作的計量檢定員證書。
1.3.4 認真執(zhí)行周期檢定制度,確保本實驗室計量標準器具的量值準確。
1.3.5 嚴格按檢定規(guī)程和操作程序,按質按期完成檢定(校準)工作,不得擅自減少檢定項目和改變檢查方法。
1.3.6 嚴肅認真地做好檢定測試原始記錄,及時完成檢定證書及相關表格的填寫,做到數據正確無誤,字跡清晰,書寫端正;并及時填寫實驗室環(huán)境監(jiān)測記錄。
1.3.7負責儀器設備、計量標準器、資料以及零/備件的使用、維護及周期保養(yǎng),保證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1.3.8 校驗(核驗)人員應認真對檢定人員出具的檢定證書、原始記錄進行核實,糾正錯誤,對數據處理、檢定/校準證書的正確性負責。
1.4 資料管理員崗位責任制
1.4.1 資料管理員負責實驗室的計量標準文件集的管理,并使其持續(xù)改進、現時有效。
1.4.2負責實驗室測量設備的技術文件、設備檔案的管理。
1.4.3負責原始記錄、歷史紀錄卡的整理、裝訂和錄入;并核查本檢定周期是否有遺漏。
1.4.4對實驗室檔案室管理的.資料妥善保管、安全、外借管理負責。
1.5安全衛(wèi)生負責人責任制
1.5.1認真落實安全衛(wèi)生管理制度,監(jiān)督執(zhí)行實驗室相關操作規(guī)程。
1.5.2負責實驗室儀器設備安全和衛(wèi)生管理,對實驗室安全衛(wèi)生負責。
2 計量標準使用維護管理制度
本制度規(guī)定了計量實驗室計量標準的使用、維護管理規(guī)定。
2.1 計量標準的使用
2.1.1 計量標準及配套設備從購進之日起,由資料管理員驗收做好臺帳記錄,主要附件必須填寫清楚,并統(tǒng)一登記、造冊、編號。
2.1.2 計量標準及配套設備,均由各專業(yè)負責人維護保管,并建立技術檔案;人員如有變更,辦好交接手續(xù)。
2.1.3 計量標準屬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必須嚴格按計量標準器周檢計劃規(guī)定及時送檢,超周期或不合格的計量標準不得使用。
2.1.4 計量標準檢定返回時,對于檢定機構出具的檢定/校準證書,計量標準負責人應對其數據合格與否進行確認,發(fā)現異常或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并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
2.1.5 每套計量標準應編制正確規(guī)范的量值傳遞系統(tǒng)圖和操作規(guī)程,操作者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及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2.1.6 計量標準使用要合理。不能用高精度的計量器具測量低精度工件,更不能用低精度計量器具測量高精度工件。專用檢具不能作他用。
2.1.7 使用計量標準前要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 “如校對“0”位”擦凈油污等。使用過程中要文明操作、輕拿輕放、放置平穩(wěn),更不能將計量標準作其他工具使用;使用完后做必要的保養(yǎng)。
2.1.8 計量標準領用時應履行必要的手續(xù),用途要明確,不得轉借他人或自行調換使用。
2.2 計量標準的維護
2.2.1 計量標準使用過程中發(fā)現有失準或操縱不靈活,操作者應及時報告相關負責人,嚴禁自行處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2.2 計量標準使用完后,應擦洗干凈,作必要的技術保養(yǎng);有包裝盒的應放入包裝盒內,達到防潮、防銹、防腐蝕。
2.2.3 長期不用的計量標準要定期進行保養(yǎng)(如通電、上防銹油等),以保證其計量性能。
計量管理制度7
。ㄒ唬⿵娭茩z定
1、對在冊的強檢計量器具應有送檢年度計劃明細表。
2、所有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應按規(guī)定的'確認間隔(即檢定周期)進行檢定。
3、對送檢的計量器具應作出受檢率(送檢數/在用數)、合格率(檢定合格數/在用數)的統(tǒng)計表。
4、工作計量器具應連續(xù)定期檢定,并保存好檢定合格證或校對記錄。
。ǘ┯嬃科骶叩臉擞浌芾
1、對所有計量器具試行a、b、c等標志管理,a類代表強檢計量器具,b類表示依法管理計量器具,c類表示一次性或指示性計量器具。
2、對強檢計量器具試行彩色標志,合格的標記用綠色,準用標記用黃色,不合格禁用標志用紅色。
(三)不合格計量器具管理
1、對不合格的計量器具應有禁用紅色標記,停止使用,隔離存放。并設立專用不合格計量器具禁用、停用登記本。登記本內應記錄名稱、使用部門、檢定日期、檢定單位、檢定人、不合格原因、處理意見、最后結論、備注等內容。
2、不合格計量器具經修理并檢定合格后,可再次投入使用,把維修報告及檢定證書存檔。
計量管理制度8
1、主題內容與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計量器具的選擇和配備。
本標準適用于計量器具的選配工作。
2、配備范圍與要求
2.1根據《江蘇能建機電實業(yè)有限公司計量管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制訂本制度。
2.2為正確提供可靠數據,在添置計量器具時,需添置部門應根據生產工藝質量和經營活動中計量參數要求,詳細填寫計量器具名稱、型號、規(guī)格、精度、最限、制造單位和數量等,以便生產部審核后供采購部門采購。
2.3質檢科根據提供的數據,做好使用環(huán)境調查、測量能力指數(mcp〉值的計算,同時考慮安裝形式,本廣維修力量,在保證測量精度條件下,盡量采用簡易易懂,便于操作并逐步向數字化、自動化程度高的方向選配。
2.4各類計量器具選配的原則
2.4.1根據-工廠生產規(guī)模、產品型號、被測工件的'最高公差等級產品結構和批量,正確合理地選擇工廠計量標準器的等級,按計量檢定系統(tǒng),配備必要的標準檢定儀器設備。
2.4.2精密測試的計量器具的選配應根據其測量的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確定,盡量避免采用高精度計量器具、計量器具的測量技術指標,即測量:極限誤差應小于被測工種允許的測量誤差,這是選配的主要依據。計量器具的經濟指標,主要是價格、調整和使用所費時間及操作技術要求等,這是選擇的主要原則。
2.4.3被測工件的結構特性、太小、形狀、重量、材料、鋼性和表面粗糙度等都是選配計量器具的考慮因素。
2.4.4被測工件的加工方法、批量和數量也是選配計量器具的重要考慮因素,對于單件測量,應以選擇通用量具,和儀器為主,成批工件以專用量具、儀器為主,太批量工件以高效的機械化、自動化的專用檢驗儀器為主。
2.5能源計量器具的選配應根據國家有關能源計量器具的配備和管理通則的要求執(zhí)行。
2.6其它類計量器具按各專業(yè)精度和使用要求進行選配。
2.7計量器具的安裝必須按照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規(guī)定進行安裝,計量人員進行監(jiān)督,保證安裝準確合理。
計量管理制度9
1、目的、適用范圍
為保證測量數據的準確,對本企業(yè)在用的計量器具及有關計量檢測設備按有關檢定規(guī)程進行周期檢定,使其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yè)在用的計量器具及有關檢測設備的周期檢定(校定〉工作。
2、職責
2.1生產部負責對本企業(yè)在用計量器具的a、b、c分級管理,開展在用計量器具的`周期檢定。
2.2供應部門配合生產部對特殊設備上的計量器具實施計量器具的周期檢定。
2.3各使用部門配合質檢科開展檢寇工作。
3、工作內容與要求
3.1生產部根據計量器具和檢測設備的使用頻度、使用環(huán)境條件、測量對象等因素,每年末編制下一年度的周期檢定計劃。
3.2按周期檢定的年度計劃,每年向有關使用部門發(fā)出當年'周期檢走通知單',使用部門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將應檢計量器具送至生產部。周期檢定工作由生產部統(tǒng)一安排,各使用部門密切配合,使計量器具檢定工作能按順序進行,確保周檢率100%。
3.3企業(yè)最高計量標準器的周期檢定,嚴格按主持考核的國家計量行政部門所指定的計量檢定機構規(guī)定的周期執(zhí)行。
3.4對列國家強制檢定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按規(guī)定由市級計量行政部門指定或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規(guī)定的周期執(zhí)行。
3.5非重點部位計量器具可延長檢定周期的二至四倍,一次性檢定計量器具可在入庫驗收后投入使用,但修復后的應重新檢定合格后方能再次使用。
3.6專用量具按周檢計劃送檢。
3.7需委外檢定的計量器具,各有關檢定人員按周檢計劃,在規(guī)定期限內送有關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并辦好送檢手續(xù),做好計量。返回后發(fā)放至使用部門。
3.8生產部每年統(tǒng)計出本年度計量器具受檢率、合格率及各部門送檢率,報部門負責人。當合格率低于95%,須調查分析原因,落實整改措施,使檢定周期不斷完善。
計量管理制度10
(1)、計量器具的配備應按照《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標準和能源三級計量管理網絡要求執(zhí)行,一級計量器具配備率達到100%,二級計量器具配備率達95%,三級計量器具配備率達92%,綜合配備率為95.6%。
(2)、計量器具的添置由各使用單位按照計量檢測點控制需要《計量器具添置申報表》,報設備課及(副)總經理批準后,由采購部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采購。
(3)、購買的`計量器具設備課應會同使用單位、倉庫進行貨物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對驗收不符合使用要求的由采購負責退貨、調換,倉庫嚴格把關。
(4)、計量器具的領用必須按規(guī)定的權限簽批領料單,領出的計量器具由設備課統(tǒng)一建立各類計量器具管理臺帳,并納入當年度計量器具周期檢定計劃。
(5)、計量器具的操作使用必須按說明書中規(guī)定的使用方法來執(zhí)行。
(6)、設備課應制訂年度周期檢定計劃,按國家計量法規(guī)定對計量器具執(zhí)行周期檢定校準,凡是屬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環(huán)境監(jiān)測、醫(yī)療衛(wèi)生及列入強制檢定目錄的計量器具,必須執(zhí)行強制檢定,周檢率達100%,其它在用計量器具周檢率達98%,確保計量器具量值的正確性、可靠性、真實性。
(7)、加強對計量器具的日常使用檢查,做好維護保養(yǎng)工作,確保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tài)。
(8)、使用中的計量器具轉移因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并在管理臺帳中注明。
(9)、計量器具因計量性能或達不到檢測要求時,需要降級或報廢的,須辦理報廢手續(xù),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經設備課簽證,報(副)總經理批準后,在管理臺帳中注銷。
計量管理制度11
1.1 運行檔案管理
a) 電能計量技術機構應應用計算機對投運的電能計量裝置建立運行檔案,實施對運行電能計量裝置的管理并實現與相關專業(yè)的信息共享。
b) 運行檔案應有可靠的備份和用于長期保存的措施。并能方便的進行分用戶類別、分計量方式和按計量器具分類的查詢統(tǒng)計。
c) 電能計量裝置運行檔案的內容包括用戶基本信息及其電能計量裝置的原始資料等。主要有:
1) 互感器的型號、規(guī)格、廠家、安裝日期;二次回路連接導線或電纜的型號、規(guī)格、長度;電能表型號、規(guī)格、等級及套數;電能計量柜(箱)的型號、廠家、安裝地點等。
2) i、ⅱ類電能計量裝置的原理接線圖和工程竣工圖。
3) i、ⅱ類電能計量裝置投運的時間及歷次改造的內容、時間。
4) 安裝、輪換的電能計量器具型號、規(guī)格等內容及輪換時間。
5) 歷次現場檢驗誤差數據。
6) 故障情況記錄等。
1.2 運行維護及故障處理
a) 安裝在發(fā)、供電企業(yè)生產運行場所的電能計量裝置,運行人員應負責監(jiān)護,保證其封印完好,不受人為損壞。安裝在用戶處的電能計量裝置,由用戶負責保護封印完好,裝置本身不受損壞或丟失。
b) 當發(fā)現電能計量裝置故障時,應及時通知電能計量技術機構進行處理。貿易結算用電能計量裝置故障,應由供電企業(yè)的電能計量技術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電力法》及其配套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c) 電能計量技術機構對發(fā)生的計量故障應及時處理,對造成的電量差錯,應認真、調查、認定、分清責任,提出防范措施。并根據有關規(guī)定進行差錯電量的計算。
d) 對于竊電行為造成的計量裝置故障或電量差錯,用電管理人員應注意對竊電事實的依法取證,應當場對竊電事實寫出書面認定材料,由竊電方責任人簽字認可。。
e) 對造成電能計量差錯超過10萬kwh及以上者,應及時上報省級電網經營企業(yè)用電管理部門。
1.3 現場檢驗
a) 電能計量技術機構應制訂電能計量裝置的現場檢驗管理制度。編制并實施年、季、月度現場檢驗計劃,F場檢驗應執(zhí)行sd109和本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現場檢驗應嚴格遵守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
b) 現場檢驗用標準器準確度等級至少應比被檢品高兩個準確度等級,其他指示儀表的準確度等級應不低于0.5級,量限應配置合理。電能表現場檢驗標準應至少每三個月在試驗室對比一次。
c) 現場檢驗電能表應采用標準電能表法,利用光電采樣控制或被試表所發(fā)電信號控制開展檢驗。宜使用可測量電壓、電流、相位和帶有錯接線判別功能的電能表現場檢驗儀。現場檢驗儀應有數據存儲和通訊功能。
d) 現場檢驗時不允許打開電能表罩殼和現場調整電能表誤差。當現場檢驗電能表誤差超過電能表準確度等級值時應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換。
e) 新投運或改造后的i、ⅱ、ⅲ、ⅳ類高壓電能計量裝置應在一個月內進行首次現場檢驗。
f) i類電能表至少每3個月現場檢驗一次;ⅱ類電能表至少每6個月現場檢驗一次;ⅲ類電能表至少每年現場檢驗一次。
g) 高壓互感器每10年現場檢驗一次,當現場檢驗互感器誤差超差時,應查明原因,制訂更換或改造計劃,盡快解決,時間不得超過下一次主設備檢修完成日期。
h) 運行中的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電壓降應定期進行檢驗。對35kv及以上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電壓降,至少每兩年檢驗一次。當二次回路負荷超過互感器額定二次負荷或二次回路電壓降超差時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在一個月內處理。
i) 運行中的低壓電流互感器宜在電能表輪換時進行變比、二次回路及其負載檢查。
j) 現場檢驗數據應及時存入計算機管理檔案,并應用計算機對電能表歷次現場檢驗數據進行分析,以考核其變化趨勢。
1.4 周期檢定(輪換)與抽檢
a) 電能計量技術機構應根據電能表運行檔案、本規(guī)程規(guī)定的輪換周期、抽樣方案和地理區(qū)域、工作量情況等,應用計算機,制定出每年(月)電能表的輪換和抽檢計劃。
b) 運行中的i、ⅱ、ⅲ類電能表的輪換周期一般為3~4年。運行中的ⅳ類電能表的輪換周期為4~6年。但對同一廠家、型號的靜止式電能表可按上述輪換周期,到周期抽檢10%,做修調前檢驗,若滿足1.4d)條要求,則其他運行表計允許延長一年使用,待第二年再抽檢,直到不滿足1.4d)條要求全部輪換。v類雙寶石電能表的輪換周期為10年。
c) 對所有輪換拆回的i~ⅳ類電能表應抽取其總量的5%~10%(不少于50只)進行修調前檢驗,且每年統(tǒng)計合格率。
d) i、ⅱ類電能表的修調前檢驗合格率為100%,ⅲ類電能表的修調前檢驗合格率應不低于98%。ⅳ類電能表的修調前檢驗合格率應不低于95%。
e) 運行中的v類電能表,從裝出第六年起,每年應進行分批抽樣,做修調前檢驗,以確定整批表是否繼續(xù)運行。
1) 抽樣程序應參照gb/t15239進行,采用二次抽樣方案。抽樣時應先選定批量,然后抽取樣本。批量已經確定,不允許隨意擴大或縮小。
2) 選定批量時,應將同一廠家、型號、生產批次的電能表劃分成批量為501~3200只的若干批,按方案a進行抽樣和判定。若同一廠家型號生產批次的電能表數量不足500只時,仍按一批處理,但應按方案b進行抽樣和判申。具體方案如下:
n1; a1, r132; 1 , 4
n2; a2, r2 = 32; 4, 5
方案a:批量為501~3200只時
n1; a1, r1 20; 0, 2
n2; a2, r2 = 32; 4, 5
方案b:批量為500只及以下時
式中:n1――第一次抽樣樣本量;
n2――第二次抽樣樣本量;
a1――第一次抽樣合格判定數;
a2――第二次抽樣合格判定數;
r1――第一次抽樣不合格判定數;
r2――第二次抽樣不合格判定數;
3) 根據對樣本進行修調前檢驗的結果,若在第一樣本中發(fā)現的不合格品數小于或等于第一次抽樣合格判定數,則判定該批為合格批。若在第一樣本中發(fā)現的不合格品數大于或等于第一次抽樣不合格判定數,則判定該批為不合格批。若在第一樣本中發(fā)現的不合格品次,大于第一合格判定數同時又小于第一不合格判定數,則抽第二樣本進行檢定。若在第一和第二樣本中發(fā)現的'不合格品數總和小于或等于第二合格判定數,則判該批為合格批。若在第一和第二樣本中發(fā)現的不合格品總數大于或等于第二不合格判定數,則判定該批為不合格批。
4) 判定為合格批的,該批表可以繼續(xù)運行;判定為不合格批的,應將該批表全部拆回。
5) 電能計量管理機構專責人應根據電能表運行檔案確定批量,并用隨機方式確定樣品,監(jiān)督抽樣檢驗結果。
f) 低壓電流互感器從運行的第20年起,每年應抽取10%進行輪換和檢定,統(tǒng)計合格率應不低于98%,否則應加倍抽取、檢定、統(tǒng)計合格率,直至全部輪換。
g) 對安裝了主副電能表的電能計量裝置,主副電能表應有明確標志,運行中主副電能表不得隨意調換,對主副表的現場檢驗和周期檢定要求相同。兩只表記錄的應同時抄錄。當主副電能表所計電量之差與主表所計電量的相對誤差小于電能表準確度等級值的1.5倍時,以主電能表所計電量作為貿易結算的電量;否則應對主副電能表進行現場檢驗,只要主電能表不超差,仍以其所計電量為準;主電能表超差而副表不超差時才以副電能表所計電量為準;兩者都超差時,以主電能表的誤差計算退補電量。并及時更換超差表計。
1.5 運輸
a) 待裝電能表和現場檢驗用的計量標準器、試驗用儀器儀表在運輸中應有可靠有效的防震、防塵、防雨措施。經過劇烈震動或撞擊后,應重新對其進行檢定。
b) 電能計量技術機構應配置進行高、低壓電能計量裝置安裝、輪換和現場檢驗所必需的具有良好減震性能的專用電力計量車。專用電力計量車不準挪作他用。
計量管理制度12
1、主題內容和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計量管理工作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方法,檢查與考核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2、引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3、管理職責
3.1機構及人員設置。
3.1.1公司計量管理工作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
3.1.2設備部是負責公司計量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
3.1.3設備部動力組負責公司計量管理的日常業(yè)務工作。
3.1.4各廠、單位設專(兼)職計量管理員負責本單位的計量管理工作。
3.2職責
3.2.1計量監(jiān)督管理。
3.2.1.1宣傳貫徹國家計量法令、法規(guī),維護國家計量單位的統(tǒng)一。
3.2.1.2制定公司計量管理辦法,監(jiān)督檢查各廠、單位執(zhí)行公司計量管理辦法的情況。
3.2.1.3制定公司計量管理考核細則,負責對各廠、單位進行檢查考核。
3.2.1.4制定計量員的工作標準,指導各廠、單位計量員搞好本單位的計量管理工作。
4、管理內容
4.1計量器具配備
4.1.1公司生產經營中要按照工藝技術標準、規(guī)范及經營核算的要求配備計量器具。
4.1.2計量器具配備計劃、選型由各廠、單位提出,報設備部審批。
4.1.3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的需要,于每年9月份向設備部申報下一年度的計量器具配備計劃,經設備部審核后報公司審批。
4.1.4計量器具配備計劃經公司批準后,由供應部負責采購。
4.1.5各單位在計量器具計劃之外急需計量器具,應編制計量器具采購申請計劃,經本單位領導批準后,報設備部審批,供應部負責采購。
4.1.6新建、改建項目,在計量系統(tǒng)方案審查階段必須通知設備部派員參加方案審查。
4.2計量器具的使用與維護保管。
4.2.1計量器具的使用單位要制定出相應使用、保管、維護辦法,確定專人負責,落實責任。保證計量器具有人管理,有人維護,有人保管。
4.2.2各廠除標準器具外的計量器具,由各廠負責維護、校驗、保管。
4.2.3計量器具或計量檢測系統(tǒng),在交付使用時要辦理相應的交接手續(xù),并建立相應的計量設備檔案。
4.2.4計量器具因非正常原因造成損壞或因管理不善造成丟失的,責任人或責任單位應負責賠償損失。
4.3計量數據管理。
4.3.1計量數據采取分級管理。進出公司、各廠的物料數據,由供應部負責采集管理。各廠生產消耗的物料、能源介質的計量數據由各廠負責采集、管理,并在每月26日向設備部報匯總后的各項計量數據。各單位內部工序間的計量數據由各單位自行管理。
4.3.2計量數據應以計量器具的計量數為依據,要保證數據的公正準確。
4.3.3設備部負責生產廠計量數據的核實工作,并向公司上報月度各廠物料、能源介質消耗報表(見附表)。
4.3.4發(fā)生計量異議,由計量異議提出單位向設備部提交書面報告。設備部負責協(xié)調、處理、仲裁。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
4.4計量器具的標準檢定。
4.4.1公司內所使用的`計量器具都應進行有效的標準檢定。
4.4.2計量器具在檢定周期內因故修理后,必須進行重新檢定。
4.4.3公司最高標準,由設備部按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要求定期送檢,保證公司最高標準的準確性。
4.4.4計量器具在檢定周期內因故修理后,必須進行重新檢定。
4.5計量檢定人員管理。
4.5.1從事計量檢定工作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所從事的檢定項目必須與檢定員證書所標一致。
4.5.2計量檢定人員必須定期參加有關的培訓考核,保證檢定人員證書的有效性。
4.5.3計量檢定人員在從事計量檢定工作中,必須嚴格按有關標準規(guī)程進行檢定。
5、檢查與考核
5.1公司計量管理工作按《計量管理考核細則》進行考核。
5.2設備部動力組每年組織2次對各廠礦部門的聯(lián)合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有關單位限期整改,否則加倍處罰。
計量管理制度13
為了驗證所提供的產品是否滿足規(guī)定要求,應對產品生產各過程進行監(jiān)視和測量,特制訂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產品的進貨檢驗,生產過程檢驗和成品檢驗。
一、檢驗依據
質檢部依據產品標準和原材料質量要求制定《進貨檢驗規(guī)范》、《制程檢驗規(guī)范》和《成品檢驗規(guī)范》指導書,經審批后下發(fā)檢驗人員作為檢驗依據。
二、進貨驗證
采購物品到公司后,由倉管員按送貨單驗證產品名稱、品種、數量,并檢查包裝是否完好進行驗證,如需經質檢部檢驗,通知質檢員檢驗,如不符合規(guī)定應通知采購部處理。
質檢部檢驗人員按原材料檢驗指導書對進貨批產品進行抽樣檢驗,并填寫《進料檢驗記錄》。進貨檢驗合格,質檢員填寫標識卡通知倉庫辦理入庫手續(xù),檢驗判為不合格批的產品不能入庫。
三、生產過程檢驗
生產過程產品質量由車間各工序主管按《制程檢驗規(guī)范》規(guī)定的檢驗內容檢驗,檢驗合格轉入下工序,檢驗不合格時對不合格品進行隔離并用標識卡進行標識。
四、成品檢驗
成品檢驗由檢驗員按《成品檢驗規(guī)范》從已包裝的成品中按規(guī)定抽取樣品進行檢驗,填寫《成品檢驗記錄》報告單,批檢驗合格的產品,方可入庫。
五、不合格品處理
進貨檢驗、生產過程檢驗和成品檢驗發(fā)現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規(guī)定處理。因生產急需的原材料需緊急放行的由采購部負責人在入庫單上注明緊急放行字樣并簽名,生產車間可以先領用;顧客要求產品緊急放行的,由公司領導在入庫單上批準緊急放行。所有緊急放行應及時通知質檢部抽樣和檢驗,并做出檢驗報告,以便產品追溯。
六、檢驗記錄保存
質檢部保存產品質量檢驗的所有記錄,時間為二年。
計量管理制度14
一、攪拌站(點)的管理制度
。ㄒ唬⑸皾{攪拌點(站):
嚴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圖的規(guī)劃進行定位固定,應有牢靠的基礎,移動式攪拌機應采用方木或撐架固定,以保持水平;并搭設牢靠的防護棚,周圍環(huán)境排水應暢通,攪拌點區(qū)域范圍內的地面應有硬地坪。
由持證人員專職負責操縱攪拌機械,應嚴格按照砂漿攪拌機的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
1、作業(yè)前,應檢查并確認傳動機構、工作裝置、防護裝置等是否牢靠,三角膠帶松緊度是否適當,攪拌葉片和筒壁間隙在3~5mm之間,攪拌軸兩端密封良好。
2、啟動后,應先空運轉,檢查攪拌葉旋轉方向正確,方可加料加水,進行攪拌作業(yè)。加入的砂子應過篩,以免小石?ㄗ∪~片。
3、運轉中,嚴禁用手或木棒等伸進攪拌筒內,或在筒口清理灰漿。作業(yè)中,當發(fā)生故障不能繼續(xù)攪拌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將筒內灰漿倒出,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固定式攪拌機的上料斗應能在軌道上移動。料斗提升時,嚴禁斗下有人。
4、作業(yè)后,應清除機械內、外砂漿和積料,用水清冼干凈。下班后應及時將閘刀拉下并將箱門上鎖,如檢修時應在開關箱門處掛有'有人檢修、禁止全閘'的字樣,其他人員一律不得擅自代替操縱。
砂漿攪拌機操作員應做好日常保養(yǎng)工作。每日上班前應仔細檢查機械運轉是否正常,下班時應將斗內的殘余砂漿全部清出,并用水沖刷干凈。
每連續(xù)使用150小時應進行一級保養(yǎng)(檢查傳動軸、潤滑油位和皮帶松馳程度等);每連續(xù)使用300小時以上應進行二級保養(yǎng)(由專業(yè)機械師進行維修和檢測)。
。ǘ⒒炷翑嚢椟c(站):
嚴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圖的規(guī)劃進行定位固定,并搭設牢靠的防護棚,周圍環(huán)境排水應暢通,攪拌點區(qū)域范圍內的地面應有硬地坪。由持證人員專職負責操縱攪拌機械,應嚴格按照下列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縱、使用和保養(yǎng):
混凝土機械上的電動機以及電氣等裝置的`使用,應執(zhí)行安全技術規(guī)程的規(guī)定。
1、固定式機械應有可靠的基礎,移動式機械應在平坦堅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撐架架牢,并保持水平。當氣溫降到5℃以下時,管道、水泵、機內均應采取防凍保溫措施。
2、作業(yè)后,應及時將機內、水箱內、管道內的存料、積水放盡,并應清潔保養(yǎng)機械,清理工作場地,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裝有轉胎的機械,轉移時拖行速度不得超過15km/h。檢修時應在開關箱門處掛有'有人檢修、禁止全閘'的字樣,其他人員一律不得擅自代替操縱。
3、固定式攪拌機應安裝在牢固的臺座上。當長期固定時,應埋置地腳螺栓;在短期使用時,應在機座上鋪設枕木并找平放穩(wěn)。固定式攪拌機的操作臺,應使操作人員能看到各部工作情況。電動攪拌機的操縱臺,應墊上橡膠板或干燥木板。
4、移動式攪拌機的停放位置應選擇平整堅實的場地,周圍應有良好的排水溝渠。當使用期較長時,應將輪胎卸下妥善保管,輪軸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用枕木將機架墊起支牢。
5、對需要設置上料斗坑的攪拌機,其坑口周圍應墊高夯實,以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內。上料軌道架的底端支承面應夯實或鋪磚,軌道架的后面應采用木料加以支承,應防止作業(yè)時軌道變形。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時,在料斗與地面之間,應加一層緩沖墊木。
6、作業(yè)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電源電壓升降幅度不超過額定值的5%;
、、電動機和電器元件的接線牢固,保護接零或接地電阻符合規(guī)定;
、、各傳動機構、工作裝置、制動器等均緊固可靠,開式齒輪、皮帶輪等均有防護罩;
、取X輪箱的油質、油量符合規(guī)定。
7、作業(yè)前,應先啟動攪拌機空載運轉。應確定攪拌筒或葉片旋轉方向與筒體上箭頭所示方向一致。對反轉出料的攪拌機,應使攪拌筒正、反轉運轉數分鐘,并應無沖擊抖動現象和異常噪音。
8、作業(yè)前,應進行料斗提升試驗,應觀察并確認離合器、制動器靈活可靠。應檢查并校正供水系統(tǒng)的指示水量與實際水量的一致性;當誤差超過2%時,應檢查管路的漏水點,或應校正節(jié)流閥。應檢查骨料規(guī)格并應與攪拌機性能相符,超出許可范圍的不得使用。
9、攪拌機啟動后,應使攪拌筒達到正常轉速后進行上料。上料時應及時加水。每次加入的拌合料不得超過攪拌機的額定容量并應減少物料粘罐現象,加料的次序應為石子→水泥→砂子或砂子→水泥→石子。進料時,嚴禁將頭或手伸入料斗與機架之間。
10、運轉中,嚴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攪拌筒內扒料、出料。攪拌機作業(yè)中,當料斗升起時,嚴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過;當需要在料斗下檢修或清理料坑時,應將料斗提升后用鐵鏈或插入銷鎖住。向攪拌筒內加料應在運轉中進行,添加新料應先將攪拌筒內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方可進行。
11、作業(yè)中,應觀察機械運轉情況,當有異;蜉S承溫升過高等現象時,應停機檢查;當需檢修時,應將攪拌筒內的混凝土清除干凈,然后再進行檢修。
加入強制式攪拌機的骨料最大粒徑不得超過允許值,并應防止卡料。每次攪拌時,加入攪拌筒的物料不應超過規(guī)定的進料容量。強制式攪拌機的攪拌葉片與攪拌筒底及側壁的間隙,應經常檢查并確認符合規(guī)定,當間隙超過標準時,應及時調整。當攪拌葉片磨損超過標準時,應及時修補或更換。
12、作業(yè)后,應對攪拌機進行全面清理;當操作人員需要入筒內時,必須切斷電源或卸下斷熔器,鎖好開關箱,掛上'禁止合閘'標牌,并應有專人在監(jiān)護。作業(yè)后,應將料斗降落到坑底,當需升起時,應用鏈條或插銷扣牢。
13、冬季作業(yè)后,應將水泵、放水開頭、量水器中的積水排盡。攪拌機在場內移動或遠距離動輸時,應將進料斗提升到上止點,并用保險鏈或插銷鎖住。
14、混凝土攪拌機操作員應做好日常保養(yǎng)工作。每日上班前應仔細檢查機械運轉是否正常,下班時應將斗內的殘余漿全部清出,并用水沖刷干凈。每連續(xù)使用100小時應進行一級保養(yǎng)(檢查傳動軸、制動桿靈敏度、潤滑油位和皮帶松馳程度等);每連續(xù)使用200小時以上應進行二級保養(yǎng)(由專業(yè)機械師進行維修和檢測)。
二、計量器具的管理制度和精確度控制措施
1、計量器具的管理制度:
各種衡器應定期校驗(由所在地的技術監(jiān)督局下設的計量所進行校驗),在工地每次使用前應進行零點校核(由工地專職計量員進行),以確保衡器的精確度。
每次用完后工地專職計量員應用干凈的抹布把衡器擦拭干凈后加以覆蓋防水罩套;當遇雨天或含水率有顯著變化時,專業(yè)工長(施工員)應增加粗、細骨料
含水量檢測次數,并及時調整配合比(水和骨料的用量)。
2、計量精確度控制措施:
為保證砂漿配合比和混凝土配合比原材料的每盤稱量的精確度,堅決采用重量比,嚴禁采用體積比,并一律采用機械攪拌,攪拌時間每盤不得少于120秒。其每盤稱量的允許偏差如下:
、派皾{配合比:
砂漿的原材料每盤稱量的偏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水泥允許偏差為±3%,細骨料(砂)允許偏差為±4%,白灰膏(粉煤灰)允許偏差為±3%,水、外加劑允許偏差為±3%。
、苹炷僚浜媳龋
混凝土的原材料每盤稱量的偏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水泥、摻合料允許偏差為±2%,粗、細骨料允許偏差為±3%,水、外加劑允許偏差為±2%。
計量管理制度15
1、在主任領導下開展工作,
2、熟悉國家計量法以及相關的法規(guī),
3、負責與本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和計量測試部門的聯(lián)絡、溝通,
4、負責全院涉及計量檢測的醫(yī)療儀器設備的定期檢查,安排年度強檢項目的.進行,安排其他需要年檢項目的執(zhí)行。年檢的按排、執(zhí)行和結果均向主任匯報、請示,
5、積極參加相關的技術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以利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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