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管理制度【推薦】
在現在社會,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zhí)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guī)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藥品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藥品管理制度1
應急救援預案管理制度是一項企業(yè)內部的重要管理機制,旨在預防和應對各類突發(fā)事件,確保員工安全和企業(yè)運營的連續(xù)性。它涵蓋了應急預案的制定、實施、評估和更新等多個環(huán)節(jié),以確保企業(yè)在面臨危機時能迅速、有效地采取行動。
內容概述:
1、預案編制:明確各類可能發(fā)生的緊急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設備故障等,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響應策略。
2、組織架構:設立應急指揮系統,明確各層級人員的'職責和權限,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快速決策。
3、培訓與演練:定期進行應急知識培訓和模擬演練,提升員工的應急反應能力。
4、設備與資源:配備必要的應急設備和物資,如消防器材、急救包等,并確保其隨時可用。
5、溝通與報告:建立有效的內部溝通機制,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并規(guī)定緊急情況下的對外報告流程。
6、后期評估與改進:對每次應急響應進行評估,找出不足,不斷優(yōu)化和完善預案。
藥品管理制度2
一、藥劑科應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院藥事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全院的藥品采購、儲存、保管和供應工作,其它科室和個人不得自購、自制、自銷藥品。
二、藥庫由專人管理,應設置藥品保管員及藥品采購人員負責藥品的采購、驗收、保管工作。庫房保管采購人員應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專業(yè)技術知識,嚴格執(zhí)行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
三、藥品采購必須在監(jiān)管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下向證照齊全的生產、經營批發(fā)企業(yè)進行采購,選擇藥品質量可靠、服務周到、價格合理的供貨單位,藥劑科必須將供貨單位的證照復印件存檔備查。
四、藥品采購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藥品管理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按照藥品招標的中標目錄和本院基本用藥目錄采購藥品,保持相應庫存量,以滿足臨床用藥需要。
五、采購藥品要根據臨床所需,結合醫(yī)院基本用藥目錄、用藥量及庫存量制定采購計劃。采購計劃交藥劑科主任初審,然后報監(jiān)管部門和主管院長審核同意后方能進行采購。新品種必須由所用臨床科室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報藥劑科,藥劑科再交監(jiān)管部門和主管院長簽字審批后方可采購。
六、采購進口藥品時,必須向供貨單位索取《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并加蓋供貨單位的印章,采購特殊管理的藥品必須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
七、在采購活動中,應堅持優(yōu)質、價廉的原則,不得采購“食”、“妝”、“消”、“械”等非藥保健品及無批準文號、無有效期限、無廠牌、無注冊商標等藥品進入醫(yī)院。對不符合質量標準和有關規(guī)定者不得采購入庫。不得向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購置中、西藥品
八、采購藥品必須執(zhí)行質量驗收制度。如發(fā)現采購藥品有質量問題要拒絕入庫,對于藥品質量不穩(wěn)定供貨不及時的供貨單位要停止從該單位采購。
九、庫房購進調出藥品必須建立真實、完整的購銷記錄,如實反映藥品進出庫情況,嚴禁弄虛作假。
十、強化藥品采購中的制約機制,嚴格實行采購、質量驗收藥品付款三分離制度。庫房保管員、采購人員必須每月向監(jiān)管部門匯報本月采購藥品的品種、數量、渠道、金額、庫存等情況。藥劑科必須每年向院領導、監(jiān)管部門、院藥事委員會匯報本年度采購藥品的品種、數量、渠道、金額、庫存等情況。院領導、監(jiān)管部門、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定期對藥品采購渠道、藥品質量、藥品管理制度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
藥品管理制度3
為嚴格管理易燃、易爆、易腐蝕、有毒、可制毒等各類危險化學藥品,確保管理到位,保證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平安,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危險化學藥品必須落實專人管理。危險化學藥品室必須符合“三鐵”要求,實行雙門雙鎖雙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工作作風嚴謹,工作態(tài)度踏實,嚴于職守,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
二、劇毒、易腐蝕和易制毒藥品必須實行專柜存放,至少3人加鎖保管。易燃、易爆藥品要存放地下室或地窯,并要完善各項防范措施。存放室20米內不得持有明火、吸煙,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圍內進行電焊、電割等有明火花、帶電作業(yè)。
三、劇毒、易腐蝕和易制毒藥品的名稱、數量,除學校主要領導和管理人員掌握外,對其它人員一律保密。
四、管理人員必須將各類危險化學藥品建立詳細帳冊,包括總帳、明細帳、領用審批單、領用記錄冊。
五、管理人員必須將危險化學藥品按規(guī)定分門別類存放,并在存放處貼上標簽,注明“危險”字樣。領用劇毒、易腐蝕和易制毒化學藥品,必須持有分管領導簽字的'審批單,并辦理登記手續(xù)。用剩要全部收回、入帳。
六、管理人員必須做好危險化學藥品的防塵、防潮、防腐蝕、防暴曬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產生不良后果。
七、學校要做好危險化學藥品存放室的防火、防盜工作,要按照規(guī)定配備防火、防盜設施,照明線路應定期檢查,保證安全,消除隱患。
八、購買危險化學藥品,實驗室必須提交單獨書面申請報告學校,由學校按有關程序審批后方可到有資質的教學儀器站購買。
九、危險化學藥品自然失效,需要報廢,管理人員必須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查驗、確認可以報廢時,由學校主管領導簽字,方可作報廢處理。
十、實驗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污水,要按環(huán)保部門的規(guī)定處理,嚴禁隨地倒放。
十一、學校領導對校內各類危險化學藥品要定期檢查、清點,如有可疑情況,要及時調查處理。學校發(fā)生危險化學藥品被盜、丟失事件應迅速上報,并通知公安部門查處。
十二、對玩忽職守,不嚴格手續(xù),造成事故者,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藥品管理制度4
1、化學藥品應根據其性質(劇毒、爆炸、易爆、怕潮、怕光)進行分別儲存,液體與固體要分開貯存。
2、易燃、易爆的藥品要遠離藥源,分別儲存于低溫、干燥處。
3、從大瓶內取出藥品,用后剩余部分,不得倒回原瓶內,必須另裝小瓶儲存。以免影響原瓶藥品的純度,小瓶上要加標簽,以備再用。
4、對于易燃及易發(fā)生泡沫的'藥品,嚴禁在密閉的情況下劇烈搖蕩,以免發(fā)生爆炸危險。
5、所儲存的藥品,必須有明顯標簽,對有毒、易爆藥品要有特殊標記,不準隨意弄掉標簽,以免錯用藥品發(fā)生危險。
6、對無標簽而又不知其性質的藥品,不得隨意亂用,必須經過化驗確定后,方可使用。
7、工作室內需經常使用的易燃、易爆或有毒藥品,必須分別妥善保存在藥品柜內,須以紅色標簽注明藥品名稱規(guī)格,并加注“易燃”、“易爆”、“有毒氣”等字樣。
8、劇毒藥品要嚴加管理,如必須使用時,須經技術人員批準簽字限量領用,對用后剩余部分,領取人必須親自辦理歸庫手續(xù),或交指定專人處理。
藥品管理制度5
一、驗收者依據《采購藥品計劃表》、隨貨同行票據接貨、清點內,并在回容執(zhí)上簽字。
二、驗收者執(zhí)行藥品驗收程序,對購進的藥品依據原始憑證(隨貨同行票據),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和質量保證協議書規(guī)定,進行逐批驗收,并做好記錄。
三、驗收者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和質量保證協議書的規(guī)定,在待驗區(qū)進行逐批驗收,并于24小時內完成。
四、驗收者進行藥品外觀的`性狀檢查,核對藥品的品名、生產企業(yè)規(guī)格、批準文號、產品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等,并做藥品購入驗收記錄。
五、對距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藥品,應拒絕驗收(特殊情況除外)。
六、驗收后,驗收者填寫《藥品驗收入庫單》。
七、藥品入庫時,憑驗收者簽字的驗收入庫單,隨貨同行票辦理藥品入庫,并簽字或蓋章確認。
八、藥品的整件包裝中,應有產品合格證。
九、對貨與票單不符、質量異常、包裝不牢或破損、標志模糊不清或脫落、藥品超過有效期等情況、包裝的標簽和所附說明書不符合規(guī)定的藥品,驗收者應拒收藥品,不得入庫。
十、驗收記錄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3年。
十一、藥品出庫:藥房憑領料單(一式三份,藥庫、藥房、負責人各保留一份),經負責人簽字后,藥庫方可發(fā)出藥品。
藥品管理制度6
急救車藥品管理制度是對急救車上藥品的采購、存儲、使用、更新等環(huán)節(jié)進行規(guī)范化管理的.制度,旨在確保急救人員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準確地使用藥品,為患者提供及時有效的救治。
內容概述:
1、藥品清單:制定詳盡的急救藥品清單,包括藥品名稱、規(guī)格、劑量、用途等信息。
2、采購與驗收:規(guī)定藥品的采購渠道、驗收標準及流程,確保藥品的質量和有效性。
3、存儲條件:明確藥品的儲存環(huán)境,如溫度、濕度、光照等要求,防止藥品變質。
4、使用規(guī)程:制定藥品使用指南,包括使用前的檢查、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
5、定期檢查:設定藥品定期盤點和效期檢查的時間表,及時處理過期藥品。
6、應急處理:規(guī)定藥品短缺、破損或誤用等情況的應急處理措施。
7、記錄與報告:建立藥品使用記錄,定期報告藥品庫存狀況及使用情況。
藥品管理制度7
1、目的
規(guī)范藥品的退貨操作,加強對退貨藥品的質量控制,保證退貨環(huán)節(jié)藥
品的質量和安全,防止混入假冒藥品。
2、范圍
適用于銷后退回與購進退出的藥品管理。
3、職責
質管部負責監(jiān)督該制度的實施
4、退貨藥品的涵義
4.1退貨藥品包括銷后退回和購進退出的藥品
4.2 銷后退回的藥品包括各級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本企業(yè)質量管理部門發(fā)文通知回收的藥品和本企業(yè)購貨單位要求退回的銷貨。
4.3 購進退出的藥品包括在庫藥品中非質量原因退回供貨單位的藥品和本企業(yè)驗取時發(fā)現不符合驗收規(guī)定而拒收的藥品。
5、退貨藥品管理要求
5.1藥品退貨原則:凡無正當理由或責任不應由本公司承擔的退換貨要求,原則上不予受理。特殊情況由企業(yè)負責人批準后執(zhí)行。
5.2銷后退回藥品的管理
5.2.1藥品購貨單位有要求退貨時,由銷售人員負責辦理退貨藥品的相關手續(xù)。銷售部接到購貨單位退貨要求時,由銷售人員填寫《銷后退回通知單》,經銷售部部長審核同意,如有質量問題須經質量負責人審核同意后,銷售人員憑《銷后退回通知單》與購貨單位辦理退貨。
5.2.2銷后退回藥品退回后,銷售人員憑經相關部門簽字后的《銷售退貨通告單》和銷售退貨清單隨同退貨藥品交倉儲部收貨人員。收貨人員要依據銷售部門確認的退貨憑證或通知對銷后退回藥品進行核對,對比原銷售記錄,出庫復核記錄和退回藥品實物,確認是本企業(yè)銷售的藥品,方可收貨并放置于符合藥品儲存條件的專用待驗場所,有特殊儲存要求的藥品應放于對應的待驗區(qū),并懸持明顯標識。
5.2.3收貨人員將相關憑證傳遞給質量驗收員,并通知驗收員進行質量驗收。
5.2.4驗收員憑相關部門簽字后的《銷后退回通知單》和銷售退貨清單,按進貨藥品驗收程序的相關規(guī)定對退回藥品進行質量驗收。對銷后退回的藥品進行逐批檢查驗收,并開箱抽樣檢查。整件包裝完好的,按照制定的抽樣原則加倍抽樣檢查;無完好外包裝的,每件須抽樣檢查至最小包裝,必要時送藥品檢驗機構檢驗。
5.2.5退回藥品實物與原記錄信息不符的,計算機系統應拒絕退貨操作。
5.2.6對銷后退回的冷藏、冷凍藥品,根據退貨方提供的溫度控制說明文件和售出期間溫度控制的相關數據,確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方可收貨;對于不能提供文件、數據,或溫度控制不符合規(guī)定的,應按不合格品處理,給予拒收,在驗收記錄中注明,并報質量管理部門處理。
5.2.7銷后退回的藥品應建立專門的銷后退回藥品驗收記錄,記錄包括退貨退貨日期、通用名稱、規(guī)格、批準文號、批號、生產廠商(或產地)、有效期、數量、驗收日期、退貨原因、驗收結果和驗收人員等內容。
5.2.8銷后退回藥品經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銷售。
5.2.8.1驗收人員在銷售退貨清單上簽字確認,并將銷售退貨清單傳遞給收貨員。
5.2.8.2收貨員憑驗收員簽字后的銷售退貨清單收貨入庫,并認真核對退貨單位、品名、劑型、規(guī)格、數量、批號、有效期等內容后,在銷售退貨清單上簽名。同時建立藥品退回記錄。退回記錄應保存超過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5.2.9經檢查退貨藥品屬于不合格藥品時
5.2.9.1如果不合格原因不是由本企業(yè)造成的,質量驗收員應先行拒絕收貨。由負責辦理退貨手續(xù)的銷售人員與相關部門聯系,妥善處理。
5.2.9.2經驗收判斷為不合格的.藥品,若為倉儲部收貨后待處理時,由庫管人員將不合格藥轉入不合格藥品庫,做好不合格品標識,建立不合格藥品管理臺帳。并報告質量管理部,等待具體的處理意見。
5.2.9.3對銷后退回的不合格的藥品按“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
5.2.10銷售退回藥品處理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人員必須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
6、藥品購進退出的管理要求
6.1非本企業(yè)訂購的藥品,由儲運部門聯系來貨單位后辦理退貨手續(xù)。
6.2 所購進的藥品經質量驗收發(fā)現其包裝,標簽或說明書有破損,文字標識模糊不清,缺少規(guī)定內容或文字內容錯誤等不規(guī)范情況,由購進部門與藥品供貨單位聯系后,辦理退貨手續(xù)。
6.3在庫藥品中非質量原因的藥品出現滯銷或需要進行批號調劑時,由購進部門與藥品的供貨單位聯系協商,經對方同意后,辦理退貨手續(xù)。退貨時按照藥品的儲存屬性對藥品進行打包,并選擇合適的運輸工具,對方確認收到貨之后,方能進行財務上的處理,并要專門進行退貨記錄。
6.3.1庫管人員填寫“退貨通知單”,經儲運部部長審核同意后,交采購部部長簽字確認,由采購人員將已審核簽字的“退貨通知單”交公司總經理批準。
6.3.2庫管人員憑經公司總經理簽字批準后的“退貨通知單”,辦理采購進退出藥品出庫手續(xù),庫管人員做好“藥品購進退出臺帳”。藥品購進退出記錄應保存時間不少于三年。
藥品管理制度8
1.目的:加強公司經營藥品質量事故的管理,有效預防重大質量事故的發(fā)生。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guī)范》及其實施細則。
3.適用范圍:發(fā)生質量事故藥品的管理。
4.職責:各部門對本制度的實施負責。
5.內容:
5.1質量事故的分類:分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兩大類
5.2重大質量事故
5.2.1在庫藥品,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整批蟲蛀、鼠害、霉爛變質、污染、破損等不能再供藥用,每批次藥品造成3000元以上經濟損失的。
5.2.2銷貨、發(fā)貨出現差錯或其它質量問題,并嚴重威脅人身安全或已造成醫(yī)療事故的。
5.2.3購進無批準文號、注冊商標、生產批號的三無產品或假劣藥品,受到新聞媒介曝光或上級通報批評,造成較壞影響或損失在二萬元以上的。
5.2.4藥品在有效期內由于質量問題造成整批退貨的。
5.2.5因發(fā)生質量問題造成整批藥品報廢的'。
5.3一般質量事故
5.3.1保管不當,一次性造成損失1000~3000元的。
5.3.2購銷“三無”產品或假冒、失效、過期藥品,造成一定影響或損失在二萬元以下的。
5.4質量事故的報告程序、時限
5.4.1發(fā)生重大質量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性質惡劣、影響很壞的,所在部門必須24小時內報總經理、質量管理部,由質量管理部報當地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必要時上報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5.4.2其它重大質量事故應當日內報總經理、質量管理部,三日內由質量管理部向當地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匯報(查清原因后,再作書面匯報,不得超過15天)。
5.4.3一般質量事故應三天內報質量管理部,并在一月內將事故原因、處理結果報質量管理部。
5.5出現質量事故,當事人(或所在部門)除立即按規(guī)定上報外,應積極參與質量事故的善后處理。若事故發(fā)生時,部門領導不在場,必要時,當事人可直接越級向上級部門報告。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和后果。
5.6質量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5.6.1發(fā)生重大質量事故時,公司應責成質量副總經理成立專門小組或指定部門,負責對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報告。
5.6.2質量事故的調查,其內容應包括: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相關部門和人員、事故經過、事故后果。調查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5.6.3事故調查完畢,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認真分析,確認事故發(fā)生的原因,明確有關人員的責任,提出整改措施。
5.6.4質量事故的處理,應執(zhí)行“三不放過”的原則: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過。及時、慎重、有效地處理好質量事故。
5.6.5質量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方法
5.6.5.1一般質量事故的責任人,經查實,警告、調崗或經濟處罰。
5.6.5.2重大質量事故的責任人,經查實,輕者警告、調崗或經濟處罰,重者將追究行政、刑事責任。
5.6.5.3對質量事故隱瞞不報者,將追究經濟、行政、刑事責任。
5.7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報告應有詳細的記錄,并存檔。
6.相關記錄
6.1《質量事故報告記錄》
6.2《質量事故分析報告》
藥品管理制度9
1、藥品的有效期是指藥品在規(guī)定的儲存條件下能保持其質量的期限。
2、對藥品、制劑實行效期管理制度,超過有效期的藥品、制劑禁止銷售。
3、距有效期不大于六個月的藥品為近效期藥品,有特殊規(guī)定的除外。
4、藥劑科原則上應采購距有效期不短于六個月的藥品,采購時應根據藥品的.有效期,在預測藥品使用量的基礎上合理采購,避免積壓、浪費。采購近效期藥品,應統計既往的平均用量,限額采購。距有效期短于六個月的藥品不得采購,特殊情況必須采購的,應由藥品使用科室主任做出使用計劃,嚴格按計劃采購。
5、藥品驗收時必須查看藥品的有效期,無有效期的藥品不得驗收入庫。一次入庫多批號藥品時,應分別檢查批號和效期。遇近效期藥品,應與藥品采購員聯系,在確認無誤的情況下方可收貨,并通知藥庫保管員。
6、藥品入庫時必須寫入藥品批號和有效期等與效期管理有關的信息,信息填寫及時、準確。
7、在庫儲存藥品應按品種、劑型、規(guī)格、批號分別碼放,同品種不同批號的藥品,應按效期遠近依次碼放。
8、各級藥品保管人員在進行藥品養(yǎng)護中應遵循有關的操作程序,檢查所養(yǎng)護藥品的有效期,發(fā)現近效期和超過有效期的藥品,即時處理。
9、保管員每月底檢查、核對、匯總庫存近效期藥品,按月填報《近效期藥品報告表》上報質量監(jiān)督管理小組。質量監(jiān)督管理小組審核無誤后督促調劑室內部進行藥品調撥,盡量先發(fā)放近效期藥品。
10、藥品清點時應查看有效期,發(fā)現近效期和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應立即向負責人報告。
11、藥品調劑員在藥品調劑、發(fā)放、補充工作中應查看藥品的有效期,發(fā)現近效期和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應立即向各部門負責人報告。對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應立即停止該藥品的調劑和發(fā)放。
12、發(fā)放距失效期短于三個月的藥品時應向患者(家屬)說明藥品的效期情況,叮囑其及時服用,不要超效期保存。遇所調劑、發(fā)放的藥品距有效期短于患者(家屬)處方上標示的用藥時間時,應拒絕調劑、發(fā)藥,請醫(yī)師修改處方換藥。
13、在藥品的管理、養(yǎng)護、調劑、發(fā)放、補充工作中發(fā)現距失效期短于三個月的藥品,應立即向部門負責人報告處理。
14、采購員應盡快完成近效期藥品的退換貨工作,避免因藥品過期失效而造成損失。
15、已發(fā)出藥品需要退換的(符合醫(yī)院有關規(guī)定),退回藥品應在有效期內。對已超過有效期的藥品,不得辦理銷后退回手續(xù)。
16、在庫儲存的藥品超過有效期的,按《過期藥品報損制度》的規(guī)定執(zhí)行。
17、質量監(jiān)督管理小組負責藥品效期管理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和指導。
藥品管理制度10
1、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和醫(yī)院臨床用藥的實際情況,劃分為片劑單價1.00元以上者,針劑5.00元以上者列為貴重藥品管理范圍(包括自費藥品)。
2、貴重藥品又分為一類和二類,一類貴重藥品須建立逐日消耗交班表和日清月結收支帳。
3、凡屬一類貴重藥品,值班人員必須每日認盤點,填寫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錯和丟失現象按科有關規(guī)定酌情處理。
4、統計員每日根據門診用藥消耗數量及時補充藥品,以保證臨床用藥,當日消耗的貴重藥品應及時登記入帳,并應帳物相符。
5、自費藥品均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嚴禁自費藥品公費報銷的現象發(fā)生。
6、貴重藥品如有自然破損,應按上級規(guī)定的.報損制度執(zhí)行,認真清點破損藥品,填寫藥品溢耗單,由科室負責人簽字方能上報財務,予以報銷。
7、值班人員調配處方時,應計價準確,調配無誤,凡計價誤差大,或錯發(fā)及多發(fā)出的貴重藥,均按差錯登記處理。
8、值班人員調配處方時,應計價準確,調配無誤,凡計價誤差大,或錯發(fā)及多發(fā)出的貴重藥,均按差錯登記處理。
9、屬公費醫(yī)療的患者,應按公費醫(yī)療制度執(zhí)行,嚴格控制和杜絕濫開大方的現象。
10、貴重藥品應定期檢查有效期限,嚴防過期失效的藥品使用于臨床。
11、凡屬生物制品的藥品均按要求冷藏保存,易潮解和霉變的藥品應存放于干燥通風處。
12、嚴格執(zhí)行藥品管理法,嚴防偽、假、劣藥混入。
13、嚴格執(zhí)行貴重藥品逐日消耗制度,貴重藥品每月盤點一次,并認真填寫盤點明細表,上報財務科。
14、貴重藥品一律由調劑室按醫(yī)師處方發(fā)放,晚間急癥病人所用藥品,次日須補辦手續(xù)。
藥品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為規(guī)范接受境外制藥廠商委托加工藥品備案管理工作,根據《藥品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接受境外制藥廠商委托加工藥品,系指境內藥品生產企業(yè)接受境外制藥廠商的委托加工藥品,所加工藥品不得在中國境內銷售、使用。
第三條委托方應是持有該加工藥品境外上市許可或銷售許可的制藥廠商或其委托人。
受托方應是持有與該加工藥品的生產條件相適應的《藥品GMP證書》的境內藥品生產企業(yè)。
第四條委托雙方應遵守我國的法律、法規(guī),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委托雙方應當簽署藥品委托加工合同,內容應當明確規(guī)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法律責任等。藥品質量由委托方負責。
受托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生產工藝、質量標準以及《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guī)范》要求組織生產,并按照規(guī)定保存所有加工藥品的生產和質量檢驗文件與記錄。
第六條加工藥品所需來自境外的原料藥、裸包裝制劑、輔料和包裝材料等物料,無須辦理
進口注冊和進口備案手續(x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使用或者用于生產國內銷售的藥品。
第七條接受委托的藥品生產企業(yè)應當在簽署加工合同后30日內填寫《接受境外藥品委托加工備案表》(見附件1)和《承諾書》(見附件2),向所在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備案,并提交以下資料:
。ㄒ唬┚惩庵扑帍S商在所在國家或者地區(qū)的商業(yè)登記證明;
。ǘ┚惩庵扑帍S商所在國家或者地區(qū)藥品管理機構出具的`該委托加工藥品上市許可證明或有關部門出具的銷售許可證明;
。ㄈ┧幤肺屑庸ず贤瑥陀〖
。ㄋ模┦芡蟹降摹端幤飞a許可證》和《藥品GMP證書》復印件;
。ㄎ澹┪屑庸に幤诽幏、生產工藝、質量標準;
(六)委托加工藥品的包裝、標簽和說明書式樣;
。ㄆ撸┪蟹綖槲腥说模應提供委托人的商業(yè)登記證明和與境外制藥廠商簽定的委托合同。
上述資料均應為中文或提供中文譯本。
受托方應對其備案資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第八條受托方提交資料符合要求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予以備案。備案后企業(yè)方可生產。
第九條疫苗制品、血液制品以及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規(guī)定的其他藥品不得接受境外制藥廠商的委托加工。
第十條醫(y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委托加工應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第十一條接受委托的藥品生產企業(yè)應及時將備案藥品加工合同的履行情況、出口報關單復印件等相關資料報企業(yè)所在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第十二條接受港、澳、臺地區(qū)制藥廠商委托加工藥品的,按照本規(guī)定辦理。
藥品管理制度12
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是企業(yè)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預防和應對突發(fā)事故,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yè)財產不受損失。通過建立有效的應急響應機制,能夠在事故發(fā)生時迅速、有序地進行救援行動,減少事故的負面影響,保護企業(yè)的正常運營。
內容概述:
1、應急預案編制:明確各類可能發(fā)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應急響應計劃,包括疏散路線、急救措施、資源調配等。
2、組織架構:設立應急指揮中心,明確各級負責人及其職責,確保指揮系統的高效運行。
3、培訓與演練: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應急知識培訓和實戰(zhàn)演練,提高全員的應急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4、設備與設施:配備必要的應急設備和設施,如消防器材、急救包、通訊設備等,并定期檢查維護。
5、信息報告與溝通:建立快速的信息傳遞系統,確保事故信息的及時準確上報,同時與外部救援力量保持有效溝通。
6、后期評估與改進:對每次應急救援行動進行評估,找出不足,持續(xù)優(yōu)化和完善應急預案。
藥品管理制度13
1、重點做好學生健康教育和防病工作,定期向學校分管領導匯報工作,制定學校衛(wèi)生保健工作計劃。
2、做好每天晨午檢工作及學生缺課原因排查記錄。
3、定期開展衛(wèi)生宣傳教育工作,培養(yǎng)學生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開展對學生疾病的預防檢查,每年對全校學生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做到每人一卡、每班一冊,衛(wèi)生保健資料齊全。
4、校醫(yī)要堅持業(yè)務學習,努力提高衛(wèi)生保健工作水平,積極參加上級部門的'指導與培訓。
5、定期對學生進行生理衛(wèi)生、疾病防治健康教育。每周進行一次健康教育講座,定期布置衛(wèi)生保健宣傳櫥窗,積極宣傳、普及衛(wèi)生防病知識。
6、認真執(zhí)行《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貫徹“預防為主,治療為輔”的衛(wèi)生方針,建立各項工作制度。
7、建立和健全校衛(wèi)生技術檔案,認真積累資料,按要求按時匯總填入《學校衛(wèi)生檔案》。積極做好六診診治工作,對急癥的搶救處理要認真,轉診要及時。
8、建立學生病假登記制度,由教務處負責記錄,學生因病缺課請假由校醫(yī)、班主任匯總。
9、建立傳染病上報制度,發(fā)現疫情,立即上報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當地教育局,及時做好消毒。隔離和轉診工作,嚴防擴散傳染。
藥品管理制度14
(一)驗收人員必須由經過專業(yè)培訓,熟悉藥品知識、理化性能,了解各項驗收標準內容的人員擔任。
。ǘ┧幤夫炇諔趯iT的場所進行,驗收完畢后應盡量恢復原狀。特殊、貴重藥品驗收,必須兩人同時進行。驗收銷后退回藥品應按進貨驗收的規(guī)定驗收,必要時應抽樣送藥檢部門檢驗。
。ㄈ炇账幤窌r,應嚴格按照法定標準和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條款對購進藥品、銷后退回藥品的質量進行逐批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驗收時應同時對藥品的包裝、標簽、說明書以及有關要求的證明或文件逐一檢查。驗收藥品包裝的標簽和所附說明書上應有生產企業(yè)的名稱、地址,有藥品的品名、規(guī)格、批準文號、產品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等;標簽或說明書上還應有藥品的成分、適應癥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注意事項以及貯藏條件等。
(四)收整件包裝應有產品合格證。
。ㄎ澹炇仗厥夤芾硭幤、外用藥品,其包裝的標簽或說明書上有規(guī)定的標識和警示說明;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按分類管理要求,標簽、說明書有相應的警示語或忠告語;非處方藥的包裝有國家規(guī)定的專有標識。
。炇者M口藥品,其包裝的.標簽應以中文注明藥品的名稱、主要成分以及注冊證號,并有中文說明書。
(七)驗收進口藥品應有符合規(guī)定的《進口藥品注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進口藥材應有《進口藥材批件》復印件。以上批準文件應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
。ò耍炇罩兴幉暮椭兴庯嬈瑧邪b,并附有質量合格的標志。每件包裝上,中藥材標明品名、產地、供貨單位;中藥飲片上標明品名、生產企業(yè)、生產日期等。實施文號管理的中藥材和中藥飲片,在包裝上還應標明批準文號。
。ň牛炇账幤窇龊抿炇沼涗。驗收記錄應記載供貨單位、數量、到貨日期、品名、劑型、規(guī)格、批準文號、批號、生產廠商、有效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和驗收人等項內容。驗收記錄應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藥品管理制度15
不合格藥品和退貨藥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杜絕不合格藥品流入市場,確保人民用藥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2. 依據
2.1《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實施條例
3. 職責
3.1質量管理員負責對不合格藥品實施監(jiān)控管理,行使藥品質量的確認權、不合格藥品的處置權。
3.2采購員負責對不合格藥品的退貨等處理。
3.3保管員負責將不合格藥品移入不合格區(qū)存放。
4. 內容
4.1不合格藥品應存放在不合格藥品庫(區(qū))。不合格藥品的確認、報損、銷毀應有完善的手續(xù)和記錄。
4.2不合格藥品的范圍
4.2.1 藥品所含成份與國家藥品標準規(guī)定的成份不符的`;
4.2.2 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以他種藥品冒充該種藥品的;
4.2.3 國務院藥品監(jiān)管部門規(guī)定禁止使用的;
4.2.4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必需批準而未經批準生產、進口,或必需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
4.2.5變質的;被污染的;
4.2.6使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必需取得批準文號而未取得批準文號原料藥生產的;
4.2.7所標明適應癥或功能主治超出規(guī)定范圍的;
4.2.8未注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超過有效期的;
4.2.9 不注明或更改生產批號的;
4.2.10 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未經批準的;
4.2.11 擅自添加著色劑、防腐劑、香料、矯味劑及輔料的
4.2.12 其他不符合藥品標準規(guī)定的;
4.2.13 經抽樣檢驗,其內在質量不符合藥品標準的;
4.2.14 外包裝嚴重破損或不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
4.2.15 國家或省、市各級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發(fā)布的通知或質量公告中不合格的。
4.3不合格藥品的處理
4.3.1 對不合格藥品由質量管理員發(fā)出藥品停用通知,并及時收回所有問題的藥品。
4.3.2 不合格藥品屬供貨企業(yè)或生產企業(yè)原因的,應立即停止采購并聯系退貨事宜。
4..3.3 對不能退貨的藥品,經質量管理小組審批、簽字后,退回藥庫,由藥庫人員填寫《藥品報損單》并進行統一銷毀,對特殊管理藥品必須在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下進行銷毀并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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